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01525724-7/20240923-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9-23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32001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8号),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1.为全区水利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服务。

2.开展农村水利基础科研及新技术推广应用,承担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及技术指导。

3.承担水旱灾害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为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提供技术保障。

5.协助开展全区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建后管护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在建水库、河道、连通工程、人饮工程等项目进度,严格按照上级的指示,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完成2023年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目标。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建设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室、安全生产办公室、合同管理办公室、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会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48,644,712.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644,022.08,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90.01,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226,856.37元,增长116.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226,166.36元,增长116.9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690.01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增加582,410.13元,主要为在职人员1月调入1人,10月退休1人,在职人员增加薪级、调整绩效工资、职务(岗位)变动工资等政策性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405,284.08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77,126.05元;

2.项目支出增加25,643,756.23元,其中:勐波罗河隆阳区段河道治理工程增加20,000,000.00元,单位日常运转经费减少244,622.45元,隆阳区瓦房河治理工程增加135,000.00元,隆阳区蒲缥河下午旗段治理工程减少1,420,000.00元,隆阳区东河丙麻段治理工程增加4,000,000.00元,隆阳区冲江河瓦马段治理工程增加2,000,000.00元,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增加693,378.68元,隆阳区勐赖河小流域水土流失坡耕地治理工程增加80,000.00元,隆阳区勐来河芒宽段治理工程增加210,000.00元,隆阳区育阁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增加190,000.00元。

3.其他收入增加690.01元,主要为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增加690.0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48,644,022.08。其中:基本支出7,555,643.40,占总支出的15.53%;项目支出41,088,378.68,占总支出的84.47%;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207,906.36元,增长116.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2,410.13元,增长8.35%;项目支出增加25,625,496.23元,增长165.7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增加582,410.13元,主要为在职人员1月调入1人,10月退休1人,在职人员增加薪级、调整绩效工资、职务(岗位)变动工资等政策性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405,284.08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77,126.05元;

2.项目支出增加25,625,496.23元,其中:勐波罗河隆阳区段河道治理工程增加20,000,000.00元,单位日常运转经费减少244,622.45元,隆阳区瓦房河治理工程增加135,000.00元,隆阳区蒲缥河下午旗段治理工程减少1,420,000.00元,隆阳区东河丙麻段治理工程增加4,000,000.00元,隆阳区冲江河瓦马段治理工程增加2,000,000.00元,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增加693,378.68元,隆阳区勐赖河小流域水土流失坡耕地治理工程增加80,000.00元,隆阳区勐来河芒宽段治理工程增加210,000.00元,隆阳区育阁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增加190,000.00元,财政代管户勐波罗河隆阳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采购款减少18,26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55,643.4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35,935.71元,占基本支出的94.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9,707.69元,占基本支出的5.55%与上年对比增加582,410.13元,增长8.35%,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08,803.86元,主要为:在职人员1月调入1人,10月退休1人在职人员增加薪级、调整绩效工资、职务(岗位)变动工资等零星调资,导致基本工资增加108,415.30元,津贴补贴减少233,135.00元,奖金增加20,163.00元,绩效工资增加99,47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72,312.00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215,620.97元,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增加9,743.9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8,253.8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77,955.78元。

2.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77,126.05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31,937.08元,水费增加650.70元,电费增加3,240.99元,邮电费增加55,843.30元,差旅费减少2,339.00元,劳务费增加83,833.59元,工会经费增加4,18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0,225.6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0,000.00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3,519.78元,主要为:生活补助减少3,519.7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088,378.6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1,088,378.68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勐波罗河隆阳区段河道治理工程支出33,000,000.00元,完成支流殷官小河、小沙河及干流清淤疏浚34.5km,完成河道左右岸堤防措施岸坡剥离、木桩支护、格宾石笼、雷诺护坡、网格梁及钢管桩支护工程,治理河道总长18km,治理堤线长度36.01km。

2.隆阳区东河丙麻段治理工程支出4,000,000.00元,完成治理河道总长2.0km,治理河堤长4.0km。

3.隆阳区冲江河瓦马段治理工程支出2,000,000.00元,完成治理河道总长4.2km,治理河堤长8.4km。

4.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工程支出693,378.68元,按照要求完成支付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工程临时用地(一期)耕地占用税。

5.隆阳区勐赖河小流域水土流失坡耕地治理工程支出80,000.00元,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梯田工程123.90hm2。

6.隆阳区勐来河芒宽段治理工程支出210,000.00元,完成治理河道总长7.708km。

7.隆阳区育阁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支出190,000.00元,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治理河道总长2.888km。

8.隆阳区瓦房河治理工程支出535,000.00元,完成治理河道总长1.3km,治理河堤长2.6km。

9.隆阳区蒲缥河下午旗段治理工程支出380,000.00元,完成治理河道长2.73km,治理河堤长5.46km。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44,022.0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6,226,166.36元,增长116.99%,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增加582,410.13元,主要为在职人员1月调入1人,10月退休1人,在职人员增加薪级、调整绩效工资、职务(岗位)变动工资等政策性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405,284.08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77,126.05元;

2.项目支出增加25,643,756.23元,其中:勐波罗河隆阳区段河道治理工程增加20,000,000.00元,单位日常运转经费减少244,622.45元,隆阳区瓦房河治理工程增加135,000.00元,隆阳区蒲缥河下午旗段治理工程减少1,420,000.00元,隆阳区东河丙麻段治理工程增加4,000,000.00元,隆阳区冲江河瓦马段治理工程增加2,000,000.00元,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增加693,378.68元,隆阳区勐赖河小流域水土流失坡耕地治理工程增加80,000.00元,隆阳区勐来河芒宽段治理工程增加210,000.00元,隆阳区育阁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增加19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9,741.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825,378.2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215,620.97元,遗属补助85,91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32.0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8,01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352,532.4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0,220.5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266.4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6,866,26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5%。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绩效、奖励性补贴等人员经费5,358,174.99元,单位日常运转水费、电费、差旅费等办公经费419,707.69元,勐波罗河隆阳区段河道治理工程支出33,000,000.00元,隆阳区东河丙麻段治理工程支出4,000,000.00元,隆阳区冲江河瓦马段治理工程支出2,000,000.00元,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工程支出693,378.68元,隆阳区勐赖河小流域水土流失坡耕地治理工程支出80,000.00元,隆阳区勐来河芒宽段治理工程支出210,000.00元,隆阳区育阁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支出190,000.00元,隆阳区瓦房河治理工程支出535,000.00元,隆阳区蒲缥河下午旗段治理工程支出380,00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24,6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决算为24,61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3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支出决算为24,615.00,完成年初预算的35.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0,000.00,决算为24,615.00,完成年初预算的35.16%;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规范使用公务用车;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减少10,225.61,下降29.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225.61,下降2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缩减经费开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内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内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48,722,176.86元,其中,流动资产140,937,747.35元,固定资产896,689.1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06,872,224.39元,无形资产15,516.0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6,218,951.85,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72,206.33。处置房屋建筑物2352.50平方米,账面原值2,400,00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87,295.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所属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所属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32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