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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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4-7/20230922-00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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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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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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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8号),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涉河法律法规;2.负责全区中小型河流的日常维护、管护、保洁等工作;3.负责区内其他小型河流管理维护工作;4.协助做好依法制止河道内私挖乱采行为。5.配合做好防汛、水行政执法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河道管理,履行好区河道管理所职能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涉河法律法规,做好全区中小型河流的日常维护、管护、保洁、防汛的监督检查工作。2022年以来,河道管理所对东河流域共开展巡查检查66次,共发现问题299件,其中现场交办60件,上报河长办交办236件,已完成整改287件,未完成整改12件,河道管理所将持续跟进未整改问题的整改进度。

2.做好河道采砂“强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行为,加强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2022年,河道管理所开展两江流域非法采砂巡查检查及流域内主要支流巡查检查20余次。涉及怒江沿线河沙加工企业36场次。

3.深入践行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组织开展“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参加东河板桥段绿美河湖建设植绿活动。增强了大家植绿护河的绿化意识,也增强了大家关心和参与河道环境保护、建设美好家园的意识。

4.完成赛格等7个可采区河道采砂权出让招标工作。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隆政发〔2021〕20号),结合《隆阳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方案》要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牵头完成了赛格等7个可采区河道采砂权出让招标工作。

5.在完成河道管理所工作以外,完成上级政府及主管局安排的水利脱贫攻坚、创文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河道管理组、工程管理室、水政监察室、财务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三公”经费预算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及“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2年度收入合计2,062,514.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2,514.4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67,984.44元,增长29.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7,984.44元,增长29.3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2年收入较上年增加467,984.44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7,984.44元;项目收入增加0.00元,主要为:职工基本工资政策性调标,职工职务职级晋升等零星调资,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411,575.16元;本年度绿美河湖验收等工作量增加,导致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56,409.2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2年度支出合计2,062,514.41元。其中:基本支出2,062,514.41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26,727.44元,增长26.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6,727.44元,增长26.09%;项目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2年支出较上年增加426,727.44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6,727.44元;项目支出增加0.00元,主要为:职工基本工资政策性调标,职工职务职级晋升等零星调资,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支出372,318.16元;本年度绿美河湖验收等工作量增加,导致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支出54,409.2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2,514.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6,727.44元,增长26.09%,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72,318.16元,主要为:政策性调资、晋级晋档、零星调资等导致基本工资增加85,455.00元,津贴补贴减少150,373.00元,奖金减少34,760.00元,绩效工资增加451,25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50,056.48元,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减少5,182.9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939.0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4,525.00元,医疗费减少10,544.45元。

2.商品服务支出增加54,409.28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3,640.57元,水费增加315.30元,电费减少340.16元,邮电费减少1,548.00元,差旅费增加21,700.00元,劳务费减少1,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6,856.6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4,784.9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93,895.57元,占基本支出的96.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618.84元,占基本支出的3.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2021年和2022年均未安排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2,514.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26,727.44元,增长26.09%,主要原因是: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6,727.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6,727.44元;项目支出增加0.00元,主要为:职工基本工资政策性调标,职工职务职级晋升等零星调资,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支出372,318.16元;本年度绿美河湖验收等工作量增加,导致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支出54,409.2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662.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4,365.7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97.21元及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9,95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1,257.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6,743.4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50.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678,89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610,481.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68,418.84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紧缩经费开支的相关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紧缩经费开支的相关规定,2021年和2022年均没有产生“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内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资产总额99,032.26元,其中,流动资产2.26元,固定资产99,03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853.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0.0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属隆阳区水务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事项公开,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属隆阳区水务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事项公开,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2年无项目支出,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32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