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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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4-7/20240104-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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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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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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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8号),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涉河法律法规;

2.负责督促全区所属辖区乡镇的河流日常维护、管护、保洁等工作;

3.协助做好依法制止河道内私挖乱采行为;

4.配合做好防汛、水行政执法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河道管理组、工程管理室、水政监察室、财务室。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重点工作是做好河道采砂及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乡镇及办事处做好所属辖区内河道的保洁、绿化美化及水土保持工作;配合做好河道“清四乱”工作;配合做好防汛、水行政执法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财务总收入2,046,816.0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2,046,816.0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264,372.75元,同比增长14.83%,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工资增加299,488.00元;2.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基数调整增加59,479.14元;3.本年度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坐实部分减少99,067.92元;4.本年度工资增加,工会经费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5,822.00元;5.2023年单位往来资金没有纳入预算,较上年度其他收入减少1,348.47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财政拨款收入2,046,816.02元,其中:本年收入2,046,816.0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46,816.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265,721.22元,同比增长14.92%,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工资增加299,488.00元;2.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基数调整增加59,479.14元;3.本年度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坐实部分减少99,067.92元;4.本年度工资增加,工会经费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5,822.00元。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1,348.47元,同比下降100.00%,主要是单位自有资金减少1,348.47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预算总支出2,046,816.0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46,816.02元,其中:基本支出2,046,816.02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265,721.22元,同比增长14.92%,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工资增加299,488.00元;2.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基数调整增加59,479.14元;3.本年度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坐实部分减少99,067.92元;4.本年度工资增加,工会经费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5,822.00元。项目支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和2023年均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2,046,816.02元,其中:人员经费1,924,073.02元;公用经费122,743.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7,488.64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3.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1.95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失业保险;

4.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01,192.83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8,684.46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91.14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工伤保险;

7.2130317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技术推广1,656,417.0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体检费等。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00元,其中:人员经费0.00元;公用经费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均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2022年和2023年均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3年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资产总额30,199.85元,其中,流动资产2.26元,固定资产30,197.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853.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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