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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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4-7/20240104-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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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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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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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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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69号),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区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提出建议并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

3.负责承办保山市隆阳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河(湖)长制的巡查、督察、督办和考核等工作。

4.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对水利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论证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城市供水工作和村镇供水工作。

9.指导监督水利设施、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整治。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乡镇(街道)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管理水生态修复。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区级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11.负责农村水利水电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建设管理。负责小(二)型及以下规模的农村水利工程审批工作,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解决水事矛盾纠纷,指导乡镇(街道)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3.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运行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4.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5.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河湖管理股、水政执法与监督管理股、规划建设股、水资源股、资产财务股、水土保持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

2.保山市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

3.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固定资产投资。按增幅20%的目标,2023全年计划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24亿元以上,其中,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计划投资5亿元,保山坝灌区工程计划投资2亿元,隆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计划投资2亿元,潞江坝灌区(隆阳区)计划投资6亿元,保山坝供排水“一张网”暨城乡供水一体化项计划投资目9亿元。

2.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勐波罗河隆阳区板桥至西邑段治理工程、阿贡田水库、保山坝灌区工程、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等项目施工进度。

3.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工作落实。一是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影响河道整洁的垃圾、污水直排等问题,第一时间采取整改措施,变被动为主动,不要等到上级领导交办了再整改;按照“消化存量、严控增量”的目标,全面开展“四乱”问题的排查整治。二是河长联系部门要按照各级河长巡查频次规定,提醒和协助河长履行巡河巡查职责,巡查既要看问题表象,更要查问题本质追根溯源,要逐一列出问题清单,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4.持续抓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一是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后管护,强化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二是持续做好抗旱保水工作,建立问题发现、预警和处理机制。三是实施好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督促指导项目公司把好质量关、进度关。

5.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是巩固水资源管理重点工作“百日攻坚”成果,不断加强对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目标的管控;二是加强与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强化对供水企业用水报装业务指导。三是按照隆阳区保山坝供排水“一张网”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备水源取缔、“一张网”宣传、供水企业收购整合等相关工作。

6.加强水土保持监管。一是切实履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主体职责,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水土保持监管向“有实、有效”纵深发展。二是全面履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责任,开展书面自查,推动履职尽责监管实现常态化、规范化、成体系。三是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管,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切实提升全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下设单位3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保山市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75人。在职实有19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2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财务总收入38,406,597.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475,732.2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930,865.63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7,407,256.19元,同比增长23.89%,主要是:1.公务员基础绩效奖、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事业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增加4,586,280.00元;2.职业年金坐实部分增加59,121.04元;3.遗属补助标准调增,增加100,092.72元;4.在职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减少843,746.49元;5.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1,600.00元;6.在职行政人员减少5人,公务交通补贴减少46,200.00元;7.基本工资调增,工会经费增加66,261.00元;8.项目经费增3,636,000.00元,其中隆阳区河长制工作补助经费增加500,000.00元,区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增加2,000,000.00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增加6,000.00元,水务工作运转经费增加900,000.00元,民兵训练基地接引自来水项目经费增加430,000.00元,隆阳区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经费增加40,000.00元,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减少20,000.00元,“东河卫士”志愿服务活动补助经费减少840,000.00元,隆阳区坝区防洪规划补助资金减少1,230,000.00元,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人员补助经费减少1,680,000.00元,2023年小型水库工程巡查管护人员补助经费增加2,466,000.00元,2023年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经费增加280,000.00元,小型水库工程巡查管护人员补助经费增加334,000.00元,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工作运转经费增加450,000.00元;9.单位自有资金减少148,952.08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财政拨款收入37,475,732.20元,其中:本年收入37,475,732.2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475,732.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7,556,208.27元,同比增长25.26%,主要是:1.公务员基础绩效奖、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事业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增加4,586,280.00元;2.职业年金坐实部分增加59,121.04元;3.遗属补助标准调增,增加100,092.72元;4.在职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减少843,746.49元;5.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1,600.00元;6.在职行政人员减少5人,公务交通补贴减少46,200.00元;7.基本工资调增,工会经费增加66,261.00元;8.项目经费增3,636,000.00元,其中隆阳区河长制工作补助经费增加500,000.00元,区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增加2,000,000.00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增加6,000.00元,水务工作运转经费增加900,000.00元,民兵训练基地接引自来水项目经费增加430,000.00元,隆阳区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经费增加40,000.00元,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减少20,000.00元,“东河卫士”志愿服务活动补助经费减少840,000.00元,隆阳区坝区防洪规划补助资金减少1,230,000.00元,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人员补助经费减少1,680,000.00元,2023年小型水库工程巡查管护人员补助经费增加2,466,000.00元,2023年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经费增加280,000.00元,小型水库工程巡查管护人员补助经费增加334,000.00元,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工作运转经费增加450,000.00元。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非财政拨款收入930,865.63元,其中: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930,865.63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148,952.08元,同比下降13.79%,主要是单位自有资金减少148,952.08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预算总支出38,406,597.8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475,732.20元,其中:基本支出27,249,732.2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3,920,208.27元,同比增长16.80%,主要是:1.公务员基础绩效奖、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事业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增加4,586,280.00元,2.职业年金坐实部分增加59,121.04元,3.遗属补助标准调增,增加100,092.72元,4.在职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减少843,746.49元,5.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1,600.00元,6.在职行政人员减少5人,公务交通补贴减少46,200.00元,7.基本工资调增,工会经费增加66,261.00元;项目支出10,226,0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3,636,000.00元,同比增长55.17%,主要是:隆阳区河长制工作补助经费增加500,000.00元,区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增加2,000,000.00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增加6,000.00元,水务工作运转经费增加900,000.00元,民兵训练基地接引自来水项目经费增加430,000.00元,隆阳区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经费增加40,000.00元,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减少20,000.00元,“东河卫士”志愿服务活动补助经费减少840,000.00元,隆阳区坝区防洪规划补助资金减少1,230,000.00元,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人员补助经费减少1,680,000.00元,2023年小型水库工程巡查管护人员补助经费增加2,466,000.00元,2023年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经费增加280,000.00元,小型水库工程巡查管护人员补助经费增加334,000.00元,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工作运转经费增加45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27,249,732.20元,其中:人员经费24,945,618.20元;公用经费1,903,986.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400,128.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2个项目,资金共计10,226,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7个,资金共计5,816,00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5个,资金共计4,41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6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9,4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41,432.16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6,691.5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400,128.00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6.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967.01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失业保险;

7.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75,806.82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8.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115,341.74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9.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89,892.16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10.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0,892.79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工伤保险;

11.2130301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3,012,093.0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等经费;

12.2130305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建设2,430,000.00元,主要用于民兵训练基地接引自来水项目、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喜坪河瓦房段河道治理、东河西邑段河道治理等区级水利发展项目支出;

13.2130306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3,08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120座小型水库巡查管护人员工资及2023年中小型水库闸门维修养护、绿化管护及日常维修养护费用;

14.2130312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质监测569,684.0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支付隆阳区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经费;

15.2130314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770,000.00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隆阳区坝区防洪规划支出;

16.2130317农林水支出-水利- 水利技术推广17,572,843.0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等;

17.2130319农林水支出-水利-江河湖水系综合整治2,500,000.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健康河湖评价、“一河一策”修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费用支出,区级河长的两大流域以及河湖库渠17件水质检测,美丽河湖建设,河道清淤保洁绿化,河长制宣传等;

18.2130322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安全监督474,9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19.2130399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9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工工资,支付职工体检费、残疾人保证金,安全生产、执法、信访维稳等支持部门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00元,其中:人员经费0.00元;公用经费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3个项目,资金共计930,865.63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3个,资金共计930,865.63元;专项业务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9,2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9,2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5,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7次,共计接待约96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35,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执行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规范使用公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共申报项目1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2个,财政预算安排10,226,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2个,其中:重点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6,16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隆阳区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用于隆阳区健康河湖评价、“一河一策”修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费用支出,区级河长的两大流域以及河湖库渠17件水质检测,美丽河湖建设,河道清淤保洁绿化,河长制宣传等。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完成美丽河湖建设不少于2件,绿化美化河道5公里,水质监测河流件数不少于17条;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推进美丽河湖建设,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新方针,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系统治理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二)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用于山洪灾害监测站和山洪预警信息平台维护,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移动专网维护,编制352个山洪灾害危险区复核调查报告。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山洪灾害危险区复核352个,工程乡镇覆盖数量为21个乡镇(街道);

②成本指标:山洪灾害监测站和山洪预警信息平台维护费用不超过10万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移动专网维护费用不超过30万元,352个山洪灾害危险区复核调查报告费用不超过10万元;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县区1个;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达到95%。

(三)隆阳区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用于购买药品试剂等耗材,仪器检定以及维护维修、外出采样等费用。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购置耗材数量不少于450件,保障人员5人;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水质检测受益人口94万以上;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口满意度达到95%。

(四)隆阳区坝区防洪规划补助资金项目

1.总体目标

完成隆阳区坝区防洪规划。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完成编制报告1份;

②质量指标:报告通过率达到100%;

③时效指标:报告完成及时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报告有效期达到10年以上。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

(五)小型水库工程巡查管护人员补助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支付全区17座小一型及103小二型水库管理人员管护费用,确保水库工程安全运行,保证水库下游集镇防洪安全及农业、集镇供水用水安全。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对全区120座小型水库进行管护;

②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③时效指标: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达到100%;

④成本指标:小型水库管护人员管护费用补助标准(人工工资)每人每月1,500.00元;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保证水库蓄水库容达0.88亿立方米;

②社会效益指标:确保全区120座水库安全运行,正常发挥水库的防洪、灌溉及供水功能;

③可持续影响指标:工程使用年限达50年以上;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口满意度90%以上。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509,988.00元,比上年预算减73,948.00元,同比减12.66%,占基本支出的1.87%,主要是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资产总额667,278,717.44元,其中,流动资产302,917,169.14元,固定资产117,759,060.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200,000.00元,在建工程235,415,274.63元,无形资产8,473,310.94元,其他资产2,513,902.5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0,066,581.8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6,593.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3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