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汇总)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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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4-7-/2022-022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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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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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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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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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汇总)2022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汇总)2022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69号),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区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提出建议并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

3.负责承办保山市隆阳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河(湖)长制的巡查、督察、督办和考核等工作。

4.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对水利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论证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城市供水工作和村镇供水工作。

9.指导监督水利设施、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整治。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乡镇(街道)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管理水生态修复。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区级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11.负责农村水利水电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建设管理。负责小(二)型及以下规模的农村水利工程审批工作,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解决水事矛盾纠纷,指导乡镇(街道)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3.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运行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4.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5.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河湖管理股、水政执法与监督管理股、规划建设股、水资源股、资产财务股、水土保持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

2.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

3.保山市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

4.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扎实开展“作风问题大整治”。以“作风问题大整治”为抓手,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找准问题,立行立改,补齐短板,真正做到作风问题大整改,工作水平大提升,营造“迎难而上、敢闯敢干”的干事创业氛围。

2.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一是加快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工程、阿贡田水库、保山坝灌区工程、保山中心城市大柱山供水工程、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等续建项目施工进度。二是开工建设勐波罗河隆阳区板桥至西邑段治理工程、隆阳区乌马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等新建项目。

3.持续抓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一是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后管护,强化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二是持续做好抗旱保水工作,建立问题发现、预警和处理机制。三是实施好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督促指导项目公司把好质量关、进度关。

4.全力做好强监管工作。一是全面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强化“三条红线”刚性约束。二是开展取水口专项整治整改提升,做实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改革,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三是压实各级河长及部门的河湖“管”、“治”、“保”责任,推进全区河(湖)长制工作向上向好。四是全面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程。

5.抓实中央环保督察、市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一是严格落实《隆阳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责任书》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二是进一步强化问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格落实“月度报告”制度,坚决防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三是加快实施保山市东河干支流河道清淤工程、勐波罗河隆阳区板桥至西邑段治理工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0人,其中:行政编制 2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75人。在职实有19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9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39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财务总收入309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91.9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7.9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53.29万元,增长37.98%,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人员增加11人,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增加116.09万元;2.2022年职业年金坐实部分纳入预算,增加48.76万元;3.2022年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纳入预算,增加129.52万元;4.遗属补助标准调增,增加1.55万元;5.在职人员增加11人,且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提标,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纳入预算,导致公用经费增加86.65万元,在职行政人员增加6人,公务交通补贴增加4.50万元;6.项目经费增加358.24万元,其中隆阳区河长制工作补助经费增加100.00万元,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增加37.00万元,民兵训练基地接引自来水项目经费减少47.76万元,“东河卫士”志愿服务活动补助经费增加84.00万元,隆阳区坝区防洪规划补助资金增加150.00万元,隆阳区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经费增加5.00万元,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人员补助经费项目增加30.00万元;7.其他收入107.9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财政拨款收入2991.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91.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91.95万元(本级财力2991.9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45.31万元,增长33.17%,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人员增加11人,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增加116.09万元;2.2022年职业年金坐实部分纳入预算,增加48.76万元;3.2022年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纳入预算,增加129.52万元;4.遗属补助标准调增,增加1.55万元;5.在职人员增加11人,且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提标,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纳入预算,导致公用经费增加86.65万元,在职行政人员增加6人,公务交通补贴增加4.50万元;6.项目经费增加358.24万元,其中隆阳区河长制工作补助经费增加100.00万元,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增加37.00万元,民兵训练基地接引自来水项目经费减少47.76万元,“东河卫士”志愿服务活动补助经费增加84.00万元,隆阳区坝区防洪规划补助资金增加150.00万元,隆阳区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经费增加5.00万元,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人员补助经费项目增加3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预算总支出3099.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9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2.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7.07万元,增长19.89%,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人员增加11人,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增加116.09万元,2.2022年职业年金坐实部分纳入预算,增加48.76万元,3.2022年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纳入预算,增加129.52万元,4.遗属补助标准调增,增加1.55万元,5.在职人员增加11人,且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提标,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纳入预算,导致公用经费增加86.65万元,在职行政人员增加6人,公务交通补贴增加4.50万元;项目支出659.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8.24万元,增长119.11%,主要原因分析:1.隆阳区河长制工作补助经费增加100.00万元,2.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增加37.00万元,3.民兵训练基地接引自来水项目经费减少47.76万元,4.“东河卫士”志愿服务活动补助经费增加84.00万元,5.隆阳区坝区防洪规划补助资金增加150.00万元,6.隆阳区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经费增加5.00万元,7.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人员补助经费项目增加30.00万元;其他支出107.98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9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8.4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失业保险;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04.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3.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工伤保险;

10.2130301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323.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发放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11.2130306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68.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小水库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小水库管护人员工资发放;

12.2130312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质监测43.9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支付隆阳区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经费;

13.2130314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286.00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东河卫士”志愿服务活动、隆阳区坝区防洪规划;

14.2130317农林水支出-水利- 水利技术推广1441.14万元,主要用于:(1)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2)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等;(3)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15.2130319农林水支出-水利-江河湖水系综合整治200.00万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健康河湖评价、“一河一策”修编,区级河长的两大流域以及河湖库渠17件水质检测,美丽河湖建设,河道清淤保洁绿化,河长制宣传等隆阳区河长制工作支出;

16.2130322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安全监督31.2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9.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50万元,较上年增加8.88万元,增长56.8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较上年减少0.60万元,下降37.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7次,共计接待约88人次。

减少原因是: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导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6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3.50万元,较上年增加9.48万元,增长67.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0万元,较上年增加9.48万元,增长67.6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加原因是: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预计开展在建工程检查、河长制、汛期巡查等工作所需车辆次数增加,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相应增加,同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提标,由2万元/辆提高到3.5万元/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9.48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共申报项目1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659.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其中:重点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659.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2022年隆阳区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用于隆阳区健康河湖评价、“一河一策”修编,区级河长的两大流域以及河湖库渠17件水质检测,美丽河湖建设,河道清淤保洁绿化,河长制宣传等。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完成美丽河湖建设评定不少于2件;河道保洁100公里;河道清淤20公里;河道绿化6公里;水质监测河流件数不少于17条;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推进美丽河湖建设,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新方针,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系统治理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口满意度达90%以上。

(二)2022年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保证全区21个乡镇(街道)(兰城街道、永昌街道、九隆街道、青华街道、板桥镇、永盛街道、汉庄镇、河图街道、金鸡乡、辛街乡、西邑乡、丙麻乡、瓦渡乡、瓦窑镇、水寨乡、瓦马乡、瓦房乡、杨柳乡、蒲缥镇、潞江镇、芒宽乡)涉及山洪灾害预测、预报站点(其中:简易水位站136座、简易雨量站212座、视频(图像)站12座、无线预警广播站326座、自动水位站11座、自动雨量站42座)的正常运行。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保证山洪灾害点正常运行,工程乡镇覆盖数量为21个乡镇(街道);

②质量指标:监测点正常运转率达到100%;

③时效指标:预警信息预报及时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

①生态效益指标:山洪灾害能力提高的县为1个;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监测点运行持续性达到30年以上;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口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 “东河卫士”志愿服务活动补助资金项目

1.总体目标

根据区政府安排,隆阳区水务局负责做好启动仪式、划分好责任段和河道清淤现场工作。启动仪式于2021年6月4日在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西北侧大沙河举行,区水务局按通知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涉及大沙河河道清淤,会场平场及活动制作费。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河道清淤5.6公里;

②质量指标: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③时效指标:完工及时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保护沿河乡镇不低于1个;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口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 隆阳区坝区防洪规划补助资金项目

1.总体目标

完成隆阳区坝区防洪规划。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完成编制报告1份;

②质量指标:报告通过率达到100%;

③时效指标:报告完成及时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报告有效期达到10年以上。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口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五)隆阳区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用于人员经费、车辆运行费、耗材(药品)购置费。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购置耗材数量450件以上,保障人员6人;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水质检测受益人口94万以上;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口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六)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人员补助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对全区125座水库进行年度维修养护,支付120座小型水库管理人员管护费用,确保水库工程安全运行,保证水库下游集镇防洪安全及农业、集镇供水用水安全。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每年维修养护中小型水库10座以上;

②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③时效指标: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达到100%;

④成本指标:管理人员管护费用补助标准(人工工资)每人每月0.10万元;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保证水库蓄水库容达1.97亿立方米;

②社会效益指标:确保126座水库安全运行,正常发挥水库的防洪、灌溉及供水功能。

③可持续影响指标:工程使用年限达50年以上;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口满意度90%以上。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30万元,增长71.39%,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6人且人均公用经费提标,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资产总额38442.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224.40万元,固定资产14167.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20.00万元,在建工程3913.24万元,无形资产867.75万元,其他资产249.3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8.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0.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6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3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