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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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4-7-/2022-0225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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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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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8号),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1.为全区水利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服务。

2.开展农村水利基础科研及新技术推广应用,承担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及技术指导。

3.承担水旱灾害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为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提供技术保障。

5.协助开展全区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建后管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建设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室、安全生产办公室、合同管理办公室、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会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隆阳区阿贡田水库计划启动枢纽区及改建道路土地征收,待初设批复后尽快上报土地、林地报件,并完成渣场及取料场的土地征收,汛前完成坝体度汛高程填筑。

2.争取汛期前督促承建公司完成隆阳区冲江河瓦马段、瓦房河、东河丙麻段、蒲缥河下午旗段、瓦窑河5条河道的施工工作。

3.隆阳区景康水库待土地调规后及时组织开工建设工作。

4.白水河至丁香河连通工程,为项目开工建设做好施工准备等工作。

5.隆阳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计划完成安全生产备案及开工备案材料,为进场施工做好准备工作。

6.隆阳区东河流域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计划尽快组织专家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争取获得相关部门批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抓实工程进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4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财务总收入605.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97.0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86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6.92万元,增长12.42%,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减少2人,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减少39.67万元;2.2022年职业年金坐实部分纳入预算,增加6.26万元;3.2022年事业人员奖金、奖励性绩效纳入预算,增加70.40万元;4.遗属补助标准调增,增加0.16万元;5.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提标,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纳入预算,导致公用经费增加21.08万元,6.在职人员减少2人,工会经费减少0.17万元;7.2022年财政代管资金纳入预算,单位自有资金增加8.8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597.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97.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7.06万元(本级财力597.0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8.06万元,增长10.77%,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减少2人,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减少39.67万元;2.2022年职业年金坐实部分纳入预算,增加6.26万元;3.2022年事业人员奖金、奖励性绩效纳入预算,增加70.40万元;4.遗属补助标准调增,增加0.16万元;5.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提标,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纳入预算,导致公用经费增加21.08万元,6.在职人员减少2人,工会经费减少0.1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预算总支出 605.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9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06万元,增长10.77%,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减少2人,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减少39.67万元;2.2022年职业年金坐实部分纳入预算,增加6.26万元;3.2022年事业人员奖金、奖励性绩效纳入预算,增加70.40万元;4.遗属补助标准调增,增加0.16万元;5.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提标,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纳入预算,导致公用经费增加21.08万元,6.在职人员减少2人,工会经费减少0.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均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其他支出8.87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4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6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退休人员做实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失业保险;

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2.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工伤保险;

8.2130317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技术推广支出合计475.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发放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0万元,较上年增加3.00万元,增长75.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均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万元,较上年增加3.00万元,增长75.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较上年增加3.00万元,增长75.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长原因: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预计开展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次数增加,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相应增加,同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提标,由2万元/辆提高到3.5万元/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3.0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共申报项目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7977.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734.51万元,固定资产223.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882.58万元,无形资产136.9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943.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1.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32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