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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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4-7-/2021-0329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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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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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9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69号),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区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提出建议并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

3.负责承办保山市隆阳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河(湖)长制的巡查、督察、督办和考核等工作。

4.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对水利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论证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城市供水工作和村镇供水工作。

9.指导监督水利设施、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整治。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乡镇(街道)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管理水生态修复。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区级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11.负责农村水利水电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建设管理。负责小(二)型及以下规模的农村水利工程审批工作,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解决水事矛盾纠纷,指导乡镇(街道)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3.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运行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4.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5.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河湖管理股、水政执法与监督管理股、规划建设股、水资源股、资产财务股、水土保持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水旱灾害防御股,共计9个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加快推进水网建设步伐。抓好续建项目工程进度,开工建设保山坝大型灌区,计划实施隆阳区蒲缥河下午旗段治理工程、隆阳区瓦房河治理工程、瓦马乡棉嘎小流域治理工程、大小海坝水库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农村饮水保障工程58件、2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1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4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任务,做实东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十四五”期间潞江大型灌区开工建设。

2.持续抓好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深化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不断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抓好水源管理,抓好水质提升,抓好工程维修服务,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基层组织作用,分级实施维修养护服务,加强故障维修工作。完善水价机制,全力推进水费收缴工作,矫正未计量收费、水费过低的行为,督促指导乡村规范水费收缴工作,明确收缴方式,提升水费收缴率。

3.全面提升整体防洪减灾能力。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着力把各项工作做在前,牢牢把握防洪度汛工作主动权;着力解决好城镇防洪排涝薄弱环节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防汛抗洪和减灾意识,及时准确发布重特大突发灾害信息,进一步做好防汛减灾预案编制和完善工作。

4.全力做好强监管工作。全面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强化“三条红线”刚性约束,进一步“补短板、强监管”开展取水口专项整治整改提升,做实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改革,推进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完成节水规划编制,抓好城市供水管网建设。突破河长制工作“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河长制宣传培训,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积极处理我区河库面临的突出问题,以河长巡河促进河湖治理保护工作落实,规范乡村水管员(保洁员、网格员)履职。增强行业监管能力,依法加强行业监管,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实施常态化监管,杜绝发生各类质量安全事故。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与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有机结合,促进水利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财务总收入55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5.5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66.52万元,下降39.75%,主要原因是:(1)政府性绩效工资减少67.10万元;(2)在职人员增加1人,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增加11.97万元;(3)遗属补助标准调增,遗属补助增加0.08万元;(4)在职人员增加1人,公用经费增加0.5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增加0.72万元;(5)项目经费减少312.24万元,其中隆阳区河长制工作补助经费减少100.00万元,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减少12.00万元,水资源监测及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补助经费减少40.00万元,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人员补助经费减少208.00万元,民兵训练基地接引自来水项目经费增加47.7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555.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5.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5.55万元(本级财力555.5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66.52万元,下降39.75%,主要原因是:(1)政府性绩效工资减少67.10万元;(2)在职人员增加1人,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增加11.97万元;(3)遗属补助标准调增,遗属补助增加0.08万元;(4)在职人员增加1人,公用经费增加0.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增加0.72万元;(5)项目经费减少312.24万元,其中隆阳区河长制工作补助经费减少100.00万元,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减少12.00万元,水资源监测及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补助经费减少40.00万元,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人员补助经费减少208.00万元,民兵训练基地接引自来水项目经费增加47.7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预算总支出555.5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55.5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92.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28万元,下降12.14%,主要原因是:(1)政府性绩效工资减少67.10万元,(2)在职人员增加1人,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增加11.95万元,(3)遗属补助标准调增,遗属补助增加0.08万元,(4)在职人员增加1人,公用经费增加0.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增加0.72万元;

项目支出162.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2.24万元,下降65.73%,主要原因是:(1)隆阳区河长制工作补助经费减少100.00万元,(2)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减少12.00万元,(3)水资源监测及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补助经费减少40.00万元,(4)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人员补助经费减少208.00万元,(5)民兵训练基地接引自来水项目经费增加47.7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失业保险;

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4.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9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工伤保险;

7.2130301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249.8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发放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8.2130305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建设47.76万元,主要用于民兵训练基地新建给水管道;

9.2130312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质监测28.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10.2130314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15.00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

11.2130319农林水支出-水利-江河湖水系综合整治1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河湖库渠信息平台建设管理维护、河道清淤保洁绿化以及宣传工作等隆阳区河长制工作支出;

12.2130322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安全监督33.2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92.79万元,项目支出162.76万元)。

1. 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121.3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150.6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

(3)30107绩效工资4.5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8)30205水费1.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水费支出;

(9)30206电费1.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支出;

(10)30215会议费0.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

(11)30217公务接待费0.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接待支出;

(12)30228工会经费5.88万元,主要用于工会活动开支;

(13)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使用公车平台车辆时,开支的车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

(14)30239其他交通费用21.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及机关工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15)30305生活补助1.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 项目支出:

(1)30227委托业务费15.00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支出;

(2)30905基础设施建设47.76万元,主要用于民兵训练基地新建给水管道支出;

(3)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河湖库渠信息平台建设管理维护、河道清淤保洁绿化以及宣传工作等隆阳区河长制工作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无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2万元,较上年减少2.42万元,下降47.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12.5%,本年预算开展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0次,预计接待约85人次。

减少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导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1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2万元,较上年减少2.32万元,下降53.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万元,较上年减少2.32万元,下降53.4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减少原因是:本单位使用公车平台车辆,公车平台车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由使用单位承担,故车辆保有量为0,但发生了公车运行维护费,又因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规范使用公务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2.32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共申报项目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162.76万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162.76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 隆阳区河长制工作补助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1)完成河湖库划界条数10条,(2)美丽河湖建设件数4条,(3)河道保洁长度100公里,(4)河道清淤长度20公里,(5)河道绿化长度6公里,(6)水质监测河流件数30条,(7)河长制河湖库渠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确保隆阳区重要河流河段实现信息化管理,信息化达80%以上,(8)涉及群众受益人口满意度90%以上,(9)对区级河长制公示牌适时进行更换维护;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完成河湖库划界条数10条;完成美丽河湖建设4条;河道保洁100公里;河道清淤20公里;河道绿化6公里;水质监测河流件数30条;

②质量指标:监测报告质量达标率达到98%;

③成本指标:河道清淤补助标准(人工工资)每人每天0.01万元;河道清淤补助标准(挖掘机费用)每小时0.03万元;水质监测补助标准每个0.30万元;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确保隆阳区重要河流河段实现信息化管理,信息化达80%以上;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口满意度达90%以上。

(二) 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保证全区21个乡镇(街道)(兰城街道、永昌街道、九隆街道、青华街道、板桥镇、永盛街道、汉庄镇、河图街道、金鸡乡、辛街乡、西邑乡、丙麻乡、瓦渡乡、瓦窑镇、水寨乡、瓦马乡、瓦房乡、杨柳乡、蒲缥镇、潞江镇、芒宽乡)涉及山洪灾害预测、预报站点(其中:简易水位站136座、简易雨量站212座、视频(图像)站12座、无线预警广播站326座、自动水位站11座、自动雨量站42座)的正常运行。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保证山洪灾害点正常运行,工程乡镇覆盖数量为21个乡镇(街道);

②质量指标:监测点正常运转率达到100%;

③时效指标:预警信息预报及时率达到100%,年底投资完成率达到100%;

④成本指标:

(2)效益指标

①生态效益指标:山洪灾害能力提高的县为1个;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监测点运行持续性达到30年以上;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 民兵训练基地接引自来水项目

1.总体目标:解决民兵训练基地战略、训练、生活用水;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新建给水管道1.5公里以上;

②质量指标:供水管网正常运行率100%;

③时效指标:2021年底项目完工率100%;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解决饮水人数600人以上;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供水管网持续运行30年以上;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口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1人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