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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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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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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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2

隆阳区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隆阳区水务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职能职责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职能

隆阳区水务局及隆阳区水质检测中心、隆阳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监督站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40人,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6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实有车辆0辆。

2.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区水利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机制,加快推进水利供给侧改革,不断补齐补强水利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为实现跨越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水利基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前谋划水利前期工作

(二)围绕跨越发展要求抓好河长制这个严肃的政治性工程。

(三)以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和水利改革两个核心为抓手,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四)切实抓好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和扶贫攻坚三个关键性工程。

(五)牢牢抓好水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这三项主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水务局及隆阳区水质检测中心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水利股、财务股、防汛抗旱办公室、水保股、水政执法大队、人事股、安监股,二级单位水质检测中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监督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①抓好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根据责任分工,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做到开工一批,储备一批。②努力抓好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完成部分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扎实开展好人饮工程巩固提升工作,进一步提高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水资源考核制度,继续推进隆阳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体系省级试点县及自动化监测体系建设,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通过抓党风促工作,努力将水务局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廉洁自律、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1个单位,分别是隆阳区水质检测中心、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3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区水务局部门财务总收入849.55万元,较上年增 509.90万元,同比增150.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9.55万元,较上年增509.90 万元,同比增150.13%,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0 万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0 万元,同比增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0 万元,同比增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9.55万元,较上年增509.90 万元,同比增150.13%,其中,本年收入849.55万元,较上年增509.90万元,同比增150.13%,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9.55万元,较上年增509.90万元,同比增150.13%,(本级财力849.5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0 万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9.55万元,较上年增支509.90万元,同比增150.13%,其中:基本支出441.55万元,占总支出的51.97%,项目支出408.00万元,占总支出的48.03%。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05”支出54.31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2130301”支出332.09万元,主要反映行政运行的支出;“2130312”支出31.06万元,主要反映水质检测的支出;“2130322”支出24.08万元,主要反映水利安全监督的支出;“2130305”支出200万元,主要反映水利工程建设——隆阳区河长制工作经费的支出;“2130316”支出208万元,主要反映农田水利——2018年中小型水库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费及小型水库人员基本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398.52万元,302商品服务支出37.65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7万元,310资本性支出40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55万元,项目支出408.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 个,采购预算资金0 万元,其中:货物类 0 万元,工程类0 万元,服务类 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 0 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区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441.55万元,较上年增101.90万元,同比增3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98.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25%,较上年增103.05万元,同比增(减)34.88%。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11月提高了在职人员的工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37.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3%,较上年减0.68万元,同比减1.77%。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压缩了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2%,较上年减0.48万元,同比减8.2%。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压缩了遗属补助。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408万元,较上年增408万元,其中:

1.2018年中小型水库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经费208 万元,较上年增208 万元,同比增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新增了该项目的预算经费安排。

2.2018年隆阳区河长制项目经费200万元,较上年增200万元,同比增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新增了该项目的预算经费安排。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减0万元,减的主要原因是区水务局没有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减0万元,减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减0万元,减的主要原因是实施了公车补贴;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0万元,减的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补贴。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0万元,减的主要原因是水务局未上报公务接待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7.65万元,较上年减0.68万元,同比减1.77%,占基本支出的8.53%。减的原因主要是压缩了2018年的商品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