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水库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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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4-7-04_A/2017-0206007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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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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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2-06

附件1

 

关于保山市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

2017部门(单位)

**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参考文本)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24人,内设机构有:综合办公室、中型水库管理股、河道渠道工程管理股。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2人,退休9;单位编制车辆2辆。

 2.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目标任务,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农政策、推进公共财政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监管,财政工作稳步、持续推进,在促进隆阳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推进公共财政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监管,财政工作稳步、持续推进,在促进隆阳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7年重点工作:中小型水库的运行管理;水库划界确权试点工作;北庙水库申报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达标工作;2016年度区级资金维修养护;北庙水库闸门改造工程;薄弱环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永昌水业公司财务审计跟踪工作;水务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部门编制***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经济发展为主线,改善民生为根本,牢牢抓住桥头堡建设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重大历史机遇,发挥财政职能,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民生优先,加大对“三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开支,严格控制各类考核评比表彰活动,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相促进;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强化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逐步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模式。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2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保山市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18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5.0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5.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5.0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5.07万元(本级财力185.0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0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3农林水支出、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主要反映水利技术推广的支出(对“款”解释说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事业单位离退休(类)事业单位退休(款)”支出,主要反映退休费的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0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74.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1.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上年预算数159.92万元,增加了25.1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如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经费、小(一)小(二)型水库管护费等开支,与上年一致,财政预算未安排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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