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道管理所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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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24-7-04_A/2017-0206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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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7-02-06
附件1
关于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河道管理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15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河道管理组、工程技术室、水政监察室。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退休0人。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负责管理和保护河道及其设施,并组织和指导实施河道日常维修养护、应急抢险和整治工程。(3)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4)负责监督涉水项目的规划控制、水利规划和水系调整方案的实施。(5)配合做好防汛、水行政执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6)做好防汛、供水调度工作,确保防洪度汛安全。(7)督促各乡镇及办事处做好河道的保洁、绿化美化及水土保持工作。(8)完成区水务局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1、2017年隆阳区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经济发展为主线,改善民生为根本,牢牢抓住桥头堡建设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重大历史机遇,发挥财政职能,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民生优先,加大对“三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开支,严格控制各类考核评比表彰活动,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相促进;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强化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逐步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模式。
2、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1)合法真实原则。预算编制要符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充分体现中央、省、市的方针政策,并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进行。部门支出预算要结合实际支出需要,科学预测,尽可能使预算结果贴近客观实际。
(2)可靠性原则。事业单位编制预算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收入预算要留有余地,对没有把握的收入项目和数额,不能打入收入预算;必要的支出预算要打紧打足,不能预留硬缺口。
(3)合理性原则。事业单位编制预算要做到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尤其是要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项目。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必要的公务费、业务费和设备购置支出,必须优先予以保证。
(4)完整性原则。在编制预算时,必须将单位的一切财务收支全部反映在预算中,不得打埋伏或在预算之外另留收支项目。
(5)统一性原则。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按照国家统一设置的预算表格、口径、科目、程序和计算依据,填列有关收支数字指标。
(6)厉行节约原则。继续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控制会议、出国、车辆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活动等经费支出,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配置车辆,降低行政事业运行成本。
3、2017年隆阳区部门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及总体思路
(1)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公务支出的督查问责,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公务卡制度,不得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严格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
(2)细化管理,做实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等相关基础数据在与上年对接的基础上,采取“存量控制,增量核实”的方式,各部门需切实完善基础信息管理工作,提高基础信息数据填报质量。
(3)突出重点,细化项目预算,做好项目预算绩效试点工做。
要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规划安排,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提前谋划,充分体现项目的前瞻性、完整性。项目规划突出重点,做到与全区总体发展相结合,与上级重点工作相结合,与部门年度工作任务相结合,减少年度执行中的追加预算,增强预算约束力。
(4)进一步规范部门非税收入管理,科学合理编制收支预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是政府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门,各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草案的重要基础,预算单位编报质量的高低,不仅直接关系到对单位年度收支计划的核定,还对财政收支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产生较大的影响。各部门在严格执行各项收费依据,对比历年收支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增减因素,科学合理测算,编好2017年非税收入预算。
(5)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大力培育绩效管理文化,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继续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强化绩效目标编制管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积极开展重点领域和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力度,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6)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提高部门预算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做好舆论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细化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4、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法:按照“二上二下”预算编报程序完成。
(1)“一上”——单位编制预算建议数,上报主管部门:报送部门人员、资产等基础信息,为编审基本支出预算提供依据;按项目库管理要求,报送项目支出需求,项目库应根据单位工作计划参考上年项目资金规模填报。
(2)“一下”——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部门单位根据控制数及部门预算项目建议修改调整形成预算草案。
(3)“二上”——部门单位上报预算草案,并报送预算编报说明。
(4)“二下”——财政部门完成对各部门预算草案数据的审核,编制汇总形成本级财政部门预算草案。财政部门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预算草案,并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财政部门根据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草案,在规定期限内批复各部门预算。各部门自财政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在规定时间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后,在规定期限内,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开各自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隆阳区河道管理所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100.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0.8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0.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0.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80万元(本级财力100.8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21303(款)”支出,主要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河道管理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7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预算对比增加39.07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编制预算人数增加1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河道管理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1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河道日常巡视督促乡镇管护力度加强,现场踏勘河道采砂发生的费用预计增加。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