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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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4-7-06_C/2016-1124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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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6-02-19

附件1

 

关于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62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测量室、水保室、规划室、农水室、水工室、地勘室、资料室,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2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退休30人;单位实有车辆2辆。

2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6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在区委政府、区水务局和区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水利重要工作会议精神,着力组织实施水利项目,努力解决农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在促进隆阳区水利事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经济发展为主线,改善民生为根本,牢牢抓住桥头堡建设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重大历史机遇,发挥财政职能,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民生优先,加大对“三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开支,严格控制各类考核评比表彰活动,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相促进;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强化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逐步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模式。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其中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2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退休30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财务总收入62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5.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2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5.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5.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5.92万元(本级财力425.9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2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92万元,占总支出的68%,项目支出200万元,占总支出的3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水利技术推广17(项)”支出,主要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劳动保障监察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02(项)”支出,主要反映单位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1.3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19.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与上年对比增加71.66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职工变动及工资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增增加了0.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检查产生的费用。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