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2016年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724-7-06_C/2016-1124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2-19
附件1
关于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2016年
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15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室、所长室、工程管理室、档案室。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人,退休3人;单位实有车辆1辆。
2、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6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在区委政府和水务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目标任务,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农政策、推进公共财政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监管,财政工作稳步、持续推进,在促进隆阳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经济发展为主线,改善民生为根本,牢牢抓住桥头堡建设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重大历史机遇,发挥财政职能,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民生优先,加大对“三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开支,严格控制各类考核评比表彰活动,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相促进;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强化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逐步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模式。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其中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3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财务总收入53.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3.1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3.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11万元(本级财力53.1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支出,主要反映水利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劳动保障监察05(款)”支出,主要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9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9%;办公费、差旅费、电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9万元对比,增加10.82万元,增长25.59%,原因分析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的项目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度相同。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5年预算数均为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