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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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4-7/20250217-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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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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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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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5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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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69号),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区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提出建议并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

3.负责承办保山市隆阳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河(湖)长制的巡查、督察、督办和考核等工作。

4.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对水利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论证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城市供水工作和村镇供水工作。

9.指导监督水利设施、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整治。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乡镇(街道)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管理水生态修复。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区级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11.负责农村水利水电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建设管理。负责小(二)型及以下规模的农村水利工程审批工作,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解决水事矛盾纠纷,指导乡镇(街道)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3.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运行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4.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5.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河湖管理股、水政执法与监督管理股、规划建设股、水资源股、资产财务股、水土保持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水旱灾害防御股;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推进民生水利项目建设。一是配合市级推进保山坝灌区工程、保山坝水源水网连通工程建设,加快勐波罗河隆阳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阿贡田水库、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等项目建设。二是加快推进隆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隆阳区罗明坝河河道治理工程、隆阳区水长河河道治理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通过申请超长期国债、招商引资等方式筹措项目资金,争取年内开工建设。

2.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一是不断强化取用水管理,严把取水许可审批关,做好地热水专项整治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完善规模以上取水设施计量装置,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二是按照市级要求,配合开展保山坝供排水“一张网”相关工作,做好自备水源调整“一张网”宣传等工作。

3.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落实。一是持续做好河长动态管理。及时根据河长职务调整,更新河长名录,并同步做好省市系统更新复核,及时做好河湖长信息公告,对新任河湖长及时提醒河长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做好巡河工作。二是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河长清河”常态化规范化,继续按照省市关于“清四乱”工作要求,全力整治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持续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建立“四乱”问题台账,严格实行销号管理。三是巩固绿美河湖建设成果。做好3个已建成的绿美河湖点位的管护工作,把绿美河湖建设成果切实巩固好,同时按照省、市建设要求,积极申报标杆典型。

4.加强水土保持审批监管。一是继续发挥好水务部门的牵头组织作用,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确保完成2025年度上级下达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二是抓好人为水土流失遥感常态化监管,利用好水利部、省水利厅下发的卫星遥感影像解译成果,及时组织力量对水土保持疑似违法违规图斑开展现场复核、认定和依法查处工作。三是切实履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主体职责,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水土保持监管向“有实、有效”纵深发展。

5.持续做好小水电站监管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好故障报备制度。对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存在故障的电站,落实好故障报备制度,要求电站每日上报生态流量下泄视频及图片,保证及时掌握生态流量下泄情况。二是持续开展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入汛期后增加电站安全检查频次,督促电站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电站安全运行。

6.强化农村饮水工程建后管护。从压实管理责任、加强工程管护、推进水费收缴等方面入手,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强化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继续开展问题整改排查、水质提升、供水工程管护维修等工作,确保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安全持续有效运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财务总收入11,830,734.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30,734.4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4,1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11,830.29元,同比下降28.48%,主要是:1.人员增加2人且政策性增资、人员晋级晋档等导致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增加328,381.31元;2.职业年金坐实部分增加125,752.40元;3.遗属补助提标,遗属补助增加972元;4.办公设备购置减少4,000元;5.2025年度不再使用公车平台车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5,000元;6.2025年度租车2辆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30,000元;7.行政人员增加2人导致公务交通补贴增加18,000元;8.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47,564元;9.项目经费减少2,530,000元,其中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资金减少2,630,000元,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减少170,000元,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减少20,000元,区水务部门综合业务经费增加290,000元;10.单位自有资金增加1,600,000元;11.上年结转结余减少4,273,500元,其中东干渠整治工程结转结余减少3,083,500元,隆阳区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结转结余减少190,000元,吾来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结转结余减少1,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7,730,734.44元,其中:本年收入7,730,734.4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30,734.4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311,830.29元,同比下降44.95%,主要是:1.人员增加2人且政策性增资、人员晋级晋档等导致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增加328,381.31元;2.职业年金坐实部分增加125,752.40元;3.遗属补助提标,遗属补助增加972元;4.办公设备购置减少4,000元;5.2025年度不再使用公车平台车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5,000元;6.2025年度租车2辆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30,000元;7.行政人员增加2人导致公务交通补贴增加18,000元;8.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47,564元;9.项目经费减少2,530,000元,其中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资金减少2,630,000元,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减少170,000元,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减少20,000元,区水务部门综合业务经费增加290,000元;10.上年结转结余减少4,273,500元,其中东干渠整治工程结转结余减少3,083,500元,隆阳区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结转结余减少190,000元,吾来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结转结余减少1,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预算总支出11,830,734.4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730,734.44元,其中基本支出5,554,734.44与上年对比增加491,669.71元,同比增长9.71%,主要是:1.人员增加2人且政策性增资、人员晋级晋档等导致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增加328,381.31元;2.职业年金坐实部分增加125,752.40元;3.遗属补助提标,遗属补助增加972元;4.办公设备购置减少4,000元;5.2025年度不再使用公车平台车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5,000元;6.2025年度租车2辆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30,000元;7.行政人员增加2人导致公务交通补贴增加18,000元;8.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47,564元。项目支出2,176,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03,500元,同比下降75.77%,主要是: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资金减少2,630,000元,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减少170,000元,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减少20,000元,区水务部门综合业务经费增加29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减少4,273,500元:其中东干渠整治工程结转结余减少3,083,500元,隆阳区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结转结余减少190,000元,吾来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结转结余减少1,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8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8,900.8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5,752.4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5,092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4.36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失业保险;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78,264.93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4,204.61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5,748.17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190.17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工伤保险;

10.2130301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3,779,377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水务部门综合业务、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等经费;

11.2130312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质监测489,100.32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12.2130314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300,000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支出;

13.2130319农林水支出-水利-江河湖水系综合整治500,000元,主要用于健康河湖评价、区级河长挂联河湖的“一河一策”滚动修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绿美河湖规划的资金支付,区级河长的两大流域以及河湖库20件水质监测、河道清淤保洁绿化,积极推进绿美河湖建设,河长制宣传、河长制公示牌更新,搭建东河流域智慧防控体系等;

14.2130322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安全监督494,099.68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15.2130335农林水支出-水利-农村供水1,000,0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995,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995、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2,000,较上年减少57,000,下降96.6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5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原因:2024年和2025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较上年减少2,000,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共计接待21人次

减少原因: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较上年减少55,000纯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较上年减少55,000纯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原因本单位2025年度不再使用公车平台车辆,不需要承担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共申报项目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2,176,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其中:重点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2,176,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2025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山洪灾害监测站和山洪预警信息平台维护,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移动专网维护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山洪灾害危险区复核个数116个,工程乡镇覆盖数量为21个乡镇(街道);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县区1个;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隆阳区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用于健康河湖评价区级河长挂联河湖的一河一策滚动修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绿美河湖规划的资金支付,区级河长的两大流域以及河湖库20件水质监测、河道清淤保洁绿化,积极推进绿美河湖建设,河长制宣传、河长制公示牌更新搭建东河流域智慧防控体系等工作。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河道绿化长度10公里以上,管理范围划定长度100公里以上,搭建智慧防控体系1件,河道保洁长度100公里以上,水质监测河流件数20件以上,河道清淤长度20公里以上;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新方针,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系统治理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

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更新公示牌,持续开展“清四乱”;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资金项目

1.总体目标

实施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解决全区10.76万人水量不足、供水不稳定、季节性缺水等问题,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建设14件;

质量指标: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人口达到10.76万人以上;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培训学员14人次;

质量指标: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时效指标:202510月完成培训;

2)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党员教育发挥作用持续到202512月;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党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区水务部门综合业务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用于水务局、水质检测中心水电费、网络费、干部体检、残疾人保障金、实验耗材试剂购买、门卫工资、干部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耗材购置、安全生产培训等方面,确保部门正常运转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保障单位人数等于35人;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单位运转率达到90%以上;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单位人员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8,92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564元,同比增长7.14%主要是办公费增加33,800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4,000元、差旅费增加5,300元、工会经费增加5,264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5,000元、劳务费增加9,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48,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8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6,000元、邮电费减少5,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579,763,375.58元,其中,流动资产100,123,809.33元,固定资产2,160,447.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77,476,808.78元,无形资产2,309.8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73,25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7,940.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0项,账面原值199,83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