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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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4-7/20240314-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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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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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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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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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69号),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区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提出建议并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

3.负责承办保山市隆阳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河(湖)长制的巡查、督察、督办和考核等工作。

4.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对水利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论证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城市供水工作和村镇供水工作。

9.指导监督水利设施、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整治。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乡镇(街道)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管理水生态修复。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区级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11.负责农村水利水电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建设管理。负责小(二)型及以下规模的农村水利工程审批工作,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解决水事矛盾纠纷,指导乡镇(街道)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3.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运行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4.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5.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河湖管理股、水政执法与监督管理股、规划建设股、水资源股、资产财务股、水土保持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水旱灾害防御股。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加快勐波罗河隆阳区板桥至西邑段治理工程、阿贡田水库、保山坝灌区工程、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等项目施工进度。

2.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一是配合市级推进潞江灌区前期工作,为项目后续专题报告报批及可研报批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开展隆阳区小寨、羊沟河、水长河、高楼、渭西河、喜家窝6座水库及保山市澜沧江小湾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澜沧江提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加快推进隆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红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北庙水库震损修复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

3.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是做好地下水专项整治及取水计量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完善规模以上取水设施计量装置,加强水资源费催缴工作;二是加强与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强化对供水企业用水报装业务指导。三是按照隆阳区保山坝供排水“一张网”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备水源取缔、“一张网”宣传、供水企业收购整合等相关工作。

4.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工作落实。一是以治理规划和治理方案为推手,用好河(湖)长制“1+3”工作法,充分行使河长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分办、督办职能,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责任,推动各级河长、联系部门和河长办知责、担责、尽责。二是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东河卫士·清河行动”常态化规范化。

5.提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水行政执法能力。一是扛牢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好“三管三必须”原则,推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全面落地。二是从严推进水资源、河道采砂、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利用好媒体曝光、信访举报等渠道发现并坚决查处破坏水生态水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强化推进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全面提升水行政执法力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财务总收入16,542,564.7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69,064.7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5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4,273,5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24,913.40元,同比增长32.15%,主要是:1.政策性增资、人员晋级晋档等导致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增加143,214.40元;2.遗属人员死亡1人,遗属补助减少4,176元;3.按要求压缩5%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减少9,625元;4.办公设备购置增加12,000元;5.项目经费减1,990,000元,其中隆阳区河长制工作补助经费减少2,000,000元,区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减少2,000,000元,水务工作运转经费减少900,000元,民兵训练基地接引自来水项目经费减少430,000元,隆阳区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经费减少90,000元,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减少30,000元,隆阳区坝区防洪规划补助资金减少270,000元,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资金增加3,630,000元,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增加20,000元,区水务部门综合业务经费增加80,000元;6.单位自有资金纳入预算,增加1,600,000元;7.上年结余结转增加4,273,500元,其中东干渠整治工程结转结余增加3,083,500元,隆阳区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结转结余增加190,000元,吾来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结转结余增加1,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14,042,564.73元,其中:本年收入9,769,064.73元,上年结转收入4,273,5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69,064.7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24,913.40元,同比增长32.15%,主要是:1.政策性增资、人员晋级晋档等导致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增加143,214.40元;2.遗属人员死亡1人,遗属补助减少4,176元;3.按要求压缩5%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减少9,625元;4.办公设备购置增加12,000元;5.项目经费减1,990,000元,其中隆阳区河长制工作补助经费减少2,000,000元,区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减少2,000,000元,水务工作运转经费减少900,000元,民兵训练基地接引自来水项目经费减少430,000元,隆阳区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经费减少90,000元,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减少30,000元,隆阳区坝区防洪规划补助资金减少270,000元,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资金增加3,630,000元,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增加20,000元,区水务部门综合业务经费增加80,000元;6.上年结余结转增加4,273,500元,其中东干渠整治工程结转结余增加3,083,500元,隆阳区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结转结余增加190,000元,吾来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结转结余增加1,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预算总支出16,542,564.7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042,564.73元,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63,064.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413.40元,同比增长2.87%,主要是:1.政策性增资、人员晋级晋档等导致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增加143,214.40元;2.遗属人员死亡1人,遗属补助减少4,176元;3.按要求压缩5%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减少9,625元;4.办公设备购置增加12,000元;项目支出11,479,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83,500元,同比增长51.13%,主要是:隆阳区河长制工作补助经费减少2,000,000元,区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减少2,000,000元,水务工作运转经费减少900,000元,民兵训练基地接引自来水项目经费减少430,000元,隆阳区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经费减少90,000元,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减少30,000元,隆阳区坝区防洪规划补助资金减少270,000元,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资金增加3,630,000元,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增加20,000元,区水务部门综合业务经费增加80,000元;上年结余结转增加4,273,500元,其中东干渠整治工程结转结余增加3,083,500元,隆阳区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结转结余增加190,000元,吾来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结转结余增加1,000,000元,其他支出增加1,6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8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2,070.24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3.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4,120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9.08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失业保险;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62,908.75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3,169.73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9,314.72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370.21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工伤保险;

9.2130301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3,212,851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水务部门综合业务、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等经费;

10.2130312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质监测481,884.32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11.2130314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1,660,000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隆阳区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吾来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支出;

12.2130319农林水支出-水利-江河湖水系综合整治500,0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健康河湖评价、“一河一策”修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费用支出,区级河长的两大流域以及河湖库渠17件水质检测,河道清淤保洁绿化,河长制宣传等;

13.2130322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安全监督486,486.68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14.2130335农林水支出-水利-农村供水3,630,0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支出;

15.2130399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支出;

16.2130504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083,500元,主要用于东干渠整治工程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9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98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9,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元,下降9.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23年和2024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2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3次,共计接待约33人次。

减少原因: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8.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8.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减少原因:本单位使用公车平台车辆,公车平台车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由使用单位承担,故车辆保有量为0,但发生了公车运行维护费,又因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规范使用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共申报项目7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4,706,000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其中:重点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4,706,000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项目

1.总体目标

完成隆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拟定奖补方案;审核奖补对象并公示,截止2024年底项目完成及时率(=100%);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2024年度累计改革面积验收任务目标≥62.54万亩;

质量指标:完成隆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达到100%;用于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资金比例达到100%;

③时效指标:截止2024年底项目完成及时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用水主体水费缴纳比例达到100%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山洪灾害监测站和山洪预警信息平台维护,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移动专网维护。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山洪灾害危险区复核个数=116个,工程乡镇覆盖数量为21个乡镇(街道);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县区1个;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隆阳区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用于7件健康河湖评价,17件区级河长挂连河湖的“一河一策”滚动修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资金支付,区级河长的两大流域以及河湖库20件水质监测,积极推进绿美河湖建设,河道保洁10公里、清淤2.9公里,河长制宣传等工作。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河道保洁长度10公里以上,水质监测河流件数不少于20条,河道清淤长度2.9公里以上;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推进美丽河湖建设,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新方针,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系统治理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四)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资金项目

 1.总体目标

 实施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解决全区10.76万人水量不足、供水不稳定、季节性缺水等问题,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建设14件;

 ②质量指标: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人口达到10.76万人以上;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

(五)区水务部门综合业务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用于水务局、水质检测中心水电费、网络费、干部体检、残疾人保障金、实验耗材试剂购买、门卫工资、干部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耗材购置、安全生产培训等方面,确保部门正常运转。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保障单位人数35人;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单位运转率达到90%以上;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单位人员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六)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报刊杂志征订、红色教育活动开展等方面。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保障党组织1个;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活动经费≤6000元;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党员满意度达到90%。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00,36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625元,同比下降1.89%,主要是按要求压缩5%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571,690,122.58元,其中,流动资产106,525,239.79元,固定资产2,428,387.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62,733,825.31元,无形资产2,669.8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9,446,187.3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9,938.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5项,账面原值199,77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