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盛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永盛街道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53001MB11731300/20231027-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社会保险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10-27


永盛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永盛街道2023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办中心:

《永盛街道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已经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盛街道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永盛街道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推动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发展,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函》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时间为2023年6月1日开始,到8月25日结束。各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确保年度城乡居民适龄参保征缴率不低于98%

二、参保缴费范围和对象

具有隆阳区户籍、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缴费档次

(一)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二)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以及残疾人员等享受的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如需政府代缴仍由隆阳区社保部门按照原经办方式向隆阳区财政部门申报所需资金,隆阳区财政部门将资金安排拨付隆阳区社保部门后由其缴入财政专户。

四、征缴模式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税服务厅以及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的手机APP等渠道完成自主缴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征缴工作,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城乡居民参保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经办人员,社区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确保2023年8月25日前圆满完成征缴任务。各社区做好已参保人员的续保缴费工作,同时,要积极鼓励未参保人员参保,确保应保尽保。街道纪工委要定期检查各社区代征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收取手续费、实收少缴、实收漏缴的情况,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微信等平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为征缴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广大居民养老意识,认清城乡居民参保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传达到每一户居民,充分调动居民参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居民自愿、自主缴费意识。

(三)严格考核督查,按时完成任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纳入本年度街道考核范围,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有问题要早发现、早整改。各办、各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挂社区领导及干部要切实加强对各社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指导,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开展集征缴工作,核准续保及新增参保对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四)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自主缴费率

各社区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积极宣传手机缴费渠道,辅导缴费人员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缴费,各社区手机缴费率不得低于98%。禁止社区、小组的代征人员收取现金,降低资金安全风险。

(五)确保经费到位,保障基金安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及时按规定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划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严禁资金截留、贪污、挪用,确保基金安全。为确保征缴工作安全高效,服务优质便捷,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与税务部门合

作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金融机构按照1元/笔的标准支付结算到街道办事处的账户。为切实降低资金安全风险,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手机缴费率高于98%的社区全额支付手续费,手机缴费率低于98%的社区按手机缴费人数支付手续费。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代收服务费并提供代收有效票据,考核兑付给各社区办理代收业务的代征人员,按年结算,确保征缴工作有序开展。

(六)落实公示制度,维护居民权益

各社区于次年2月底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缴费及未缴费人员清册的个人信息保护,及时对居民缴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维护老百姓权益,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