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96-5-/2019-0822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8-22
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局是隆阳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负责全区的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领导全区的审计工作、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及制定审计工作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对同级财税部门、行政机关、下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有国家资产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办理同级党政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向区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及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1月-12月共实施审计项目86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资金80685.14万元,其中:违规资金29595.8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1089.28万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230个,审计期间整改1998.68万元。审计处理处罚资金21589.24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拨款6225.89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438.59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2161.51万元、应缴纳其他资金328.81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12434.42万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20702.5万元,整改率95%,其中:已上缴财政6225.89万元、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438.59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1216.14万元、已缴纳其他资金328.81万元、已调账处理金额12493.05万元。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438.59万元。核减投资额12276.24万元。2018年度1-12月提出审计建议325条,已全部采纳;提交审计信息16篇,被采用8篇,在服务保山跨越发展中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785.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1.19万元,占总收入的87.94%;其他收入94.79万元,占总收入的12.06%。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0.45万元,增加21.7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津补贴调整增加了人员经费;二是审计业务增加而增加了专项审计业务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75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42万元,占总支出的77.51%;项目支出169.32万元,占总支出的22.49%;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9.55万元,增幅15.2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调整增加了人员经费;二是审计业务增加而增加了专项审计业务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3.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5.8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津补贴调整增加了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74万元,增幅46.50%,主要原因分析:审计业务量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业务支出,2018年1至12月共实施审计项目86项,审计完成86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8.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1%。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3.30万元,增幅24.8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津补贴调整增加了人员经费;二是审计业务增加而增加了专项审计业务费;三是2018省级文明单位经费纳入省财政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8.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8.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8.5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接待任务有所下降。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08万元,下降8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8万元,下降8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接待任务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审计业务相关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9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按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开支,三公经费支出大幅下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资产总额685.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2.12万元,固定资产239.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3.9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31项,账面原值24.5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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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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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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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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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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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685.48 |
422.12 |
239.39 |
103.12 |
0 |
0 |
136.27 |
0 |
0 |
2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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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