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9-3/20220920-0002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9-20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301000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保发〔2010〕21 号) 文件精神,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主要职责是:
1.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总体部署,规划、
部署、落实各项公安保卫工作,领导、协调森林公安机关工作;
2.接受处理群众报警、报案和处置治安突发事件;
3.负责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预审、移送起诉及开展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4.侦办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开展毒品禁种、禁吸工作;
5.受理侦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6.组织开展对境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反渗透、反破坏工作,侦办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7.依法开展对人口、公民身份证、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各项治安行政管理,受理查处治安案件;
8.监督指导公共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侦办危害公共网络系统安全和利用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9.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农村治保会等群防群治组织的工作;
10.组织开展群防群治、重点人口管理、违法犯罪人员帮教 等预防犯罪工作;
11.负责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羁押、监管和行政、司法、治安拘留人员的执行工作;
12.组织开展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13.负责重要会议、节庆活动及警卫对象的安全保卫工作。
14.负责管理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15.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及公安工作会议,坚持民意引领,强化问题导向,针对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基层基础工作“短板”、治安问题突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高等瓶颈,确定了细致的工作思路,围绕一个中心赢发展,突出两个重点保稳定,增强六种能力促主业,落实五项措施保队伍,以赢得发展机遇为前提,以深化专项打击为主线,以强化整体防控为重点,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支撑,以研判回应民意为抓手,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一是打好整治涉恐犯罪攻坚战。严密治安防控促管理,突出反恐维稳赢发展。二是高位推动技术视频防控网建设。分局积极请示汇报,争取项目落地和资金支持,强力推进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构筑城区立体化技术视频防控网。三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治安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实行网格化信息采集到户到人。建立研判指令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日指令、周分析、月研判”工作机制,结合市局下发的每月警情分析报告,发布即时、短期、中期研判指令至涉及部门,突出公安“主业”,破案攻坚能力明显提升。四是重拳打击刑事犯罪,全力保障公共安全,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明显提升。五是着力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六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加大执法硬件投入力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6人。其中:行政编制5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0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4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63人。
实有车辆编制79辆,在编实有车辆7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52,360,285.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360,285.9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8,767,848.86元,下降20.2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中央和省转移支付、区本级资金执行率低,年末指标余额清零。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63,772,027.92元。其中:基本支出138,478,238.56元,占总支出的84.56%;项目支出25,293,789.36元,占总支出的15.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7,078,394.04元,下降14.1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中央和省转移支付、区本级资金执行率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478,238.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987,006.66元,下降7.97%,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发放了2018年年终一次性奖金、乡镇补贴等。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932,793.67元,占基本支出的94.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45,444.89元,占基本支出的5.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293,789.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091,387.38元,下降37.3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中央和省转移支付、区本级资金执行率低。项目支出中印刷费105,511.00元、邮电费210,179.47元、差旅费2,046,393.07元、维修(护)费5,778,662.97元、租赁费170,613.76元、培训费13,720.00元、专用材料费5,009,748.76元、被装购置费148,713.08元、劳务费1,228,612.34元、委托业务费1,688,514.9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00,000.00元(隆阳区人民政府补助保山市公安局“5.08”专案经费,2021年下达我局并汇至保山市公安局)、房屋建筑物购建3,000,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594,620.00元、公务用车购置168,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772,027.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7078394.04元,下降14.1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发放了2018年年终一次性奖金、乡镇补贴等,2021年度中央和省转移支付、区本级资金执行率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43,922,89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16,837,119.2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36,054.85元、信息化建设5,894,620.00元、执法办案16,507,584.78元、特别业务2,086.45元、其他公安支出843,569.13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01,858.54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87,528.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64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90,542.5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1,596.10元、死亡抚恤979,590.4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53.2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61,60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6,428,626.18元、事业单位医疗6,461.0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46,348.5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0,170.6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19,100.00元,完成预算的98.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98,500.00元,完成预算的9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600.00元,完成预算的41.2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21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办事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标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59.08元,下降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40.92元,增长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00.00元,下降8.0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21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办事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8,500.00元,占99.32%;公务接待费支出20,600.00元,占0.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8,5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68,500.00元,购置车辆1辆。2021年我局报废3辆执法执勤用车,新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本年度新购置了1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为165,80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3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4辆。主要用于我局各执法办案部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6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6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45,444.8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362,298.86元,下降63.9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中央和省转移支付、区本级资金执行率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90,647.87元、水费25,400.70元、电费113,483.07元、物业管理费199,440.00元、差旅费199,440.00元、维护费97,053.00元、公务接待费20,600.00元、工会经费323,020.25元、其他交通费用5,575,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部门资产总额219,407,121.68元,其中,流动资产141,171,089.69元,固定资产91,912,075.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01,501.53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497,911.8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72,276.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497,98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81项,账面原值616,238.51,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19,40 7,121.68 | 141,17 1,089.69 | 91,91 2,075.76 | 74,59 7,903.45 | 5,86 4,808.94 | 0.00 | 96 3,566.46 | 0.00 | 0.00 | 1,201,5 01.53 | 0.0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94,371.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98,991.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67,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8,3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21,171.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2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项目支出情况涉密,在此不予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