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索引号
- 01525689-3-/2022-022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2-25
附件1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2022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保发〔2010〕21 号) 文件精神,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主要职责是:
1.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总体部署,规划、
部署、落实各项公安保卫工作,领导、协调森林公安机关工作;
2.接受处理群众报警、报案和处置治安突发事件;
3.负责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预审、移送起诉及开展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4.侦办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开展毒品禁种、禁吸工作;
5.受理侦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6.组织开展对境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反渗透、反破坏工作,侦办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7.依法开展对人口、公民身份证、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各项治安行政管理,受理查处治安案件;
8.监督指导公共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侦办危害公共网络系统安全和利用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9.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农村治保会等群防群治组织的工作;
10.组织开展群防群治、重点人口管理、违法犯罪人员帮教 等预防犯罪工作;
11.负责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羁押、监管和行政、司法、治安拘留人员的执行工作;
12.组织开展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13.负责重要会议、节庆活动及警卫对象的安全保卫工作;
14.负责管理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15.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8个内设机构,包括:警令部、政治处、警务保障室、督察大队、法制大队、国保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治安大队、巡警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反恐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看守所、新雨社区、戒毒康复农场、图侦大队、治安拘留所以及18个基层派出所。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及公安工作会议,坚持民意引领,强化问题导向,针对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基层基础工作“短板”、治安问题突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高等瓶颈,确定了细致的工作思路,围绕一个中心赢发展,突出两个重点保稳定,增强六种能力促主业,落实五项措施保队伍,以赢得发展机遇为前提,以深化专项打击为主线,以强化整体防控为重点,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支撑,以研判回应民意为抓手,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一是打好整治涉恐犯罪攻坚战。严密治安防控促管理,突出反恐维稳赢发展。二是高位推动技术视频防控网建设。分局积极请示汇报,争取项目落地和资金支持,强力推进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构筑城区立体化技术视频防控网。三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治安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实行网格化信息采集到户到人。建立研判指令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日指令、周分析、月研判”工作机制,结合市局下发的每月警情分析报告,发布即时、短期、中期研判指令至涉及部门,突出公安“主业”,破案攻坚能力明显提升。四是重拳打击刑事犯罪,全力保障公共安全,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明显提升。五是着力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六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加大执法硬件投入力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6人,其中:行政编制 48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9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9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64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163人。
车辆编制76辆,实有车辆7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88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900.0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982.66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97.06万元,同比下降1.09%,主要原因是2022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支出较2021年度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900.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900.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900.06万元(本级财力16900.0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79.72万元,同比下降6.53%,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心城市和青华海视频系统建设项目运行维护费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882.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90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77.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0.36万元,同比增长3.6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预算在职人员乡镇补贴及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预算;项目支出2122.9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00.08万元,同比下降44.4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支出较2021年度减少,中心城市和青华海视频系统建设项目运行维护费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13058.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204020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5.28万元,主要用于在押人员生活医疗费、警犬驯养费、省级文明单位奖金、青华海视频系统建设等支出;
3.204021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信息化建设300万元,用于中心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网络服务专项经费;
4.2040220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1484.13万元,主要用于刑侦、经侦、治安、禁毒、反恐等专项工作支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支出;
5.204022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特别业务31.00万元,主要用于特别情报、侦查支出;
6.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7.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休人员离休费;
7.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5.1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8.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职工失业保险;
9.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77.7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10.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2.5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11.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职工工伤保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3.00万元,较上年增加128.00万元,增长41.9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原因:我单位2020年和2021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6次,共计接待约271人次。
无增减原因: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原则上不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28.00万元,较上年增加128万元,同比增长42.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28.00万元,较上年增加228.00万元,纯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同比下降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3辆。
增加的原因:我局2019年申请购置的8辆执法执勤用车于2021年购买使用未付款,2022年申请购置5辆执法执勤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共申报项目8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财政预算安排2122.96万元,编制绩效指标8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1719.13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公安机关项目具体支出情况涉密,在此不予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76.271275.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71万元,同比增长0.0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资产总额28482.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117.11万元,固定资产14359.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4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71.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8.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2.3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4项,账面原值9.2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