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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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2-0-/2022-0922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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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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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9-22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2.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4.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

6.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隆阳区推进西部大开发和桥头堡建设规划和重大政策。

7.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8.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

10.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11.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12.拟订石油储备规划并实施管理。

13.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

14.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

15.拟订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

16.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

17.承担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

18.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

19.负责军队粮油供应管理。

20.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工作整体能力。始终把理论学习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召开分析研判会议4次。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共组织集中学习41次,学习研讨3次,举办读书班2期,开展现场体验活动3次,制作宣传展板1快,横幅2条,局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所列的76项为民办实事清单已全部办结。认真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召开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推进会,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积极配合区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市纪委“推磨式”监督检查和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隆阳区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聚焦“人、责、粮、库”,抓实自查自纠,认真梳理查找2013年以来涉粮领域存在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逐一整改、逐一销号。

2.抓实政策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平稳增长。完成2021年国民经济计划并通过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编制完成我区“十四五”规划并通过隆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已印发实施。分析研究生产总值核算涉及的49项指标支撑情况,提出季度发展目标及相应的基础指标计划目标4次,强化研判分析经济运行情况,通报基础指标监测预警、基础指标完成情况4次,牵头研究重点指标、行业发展情况17次,完成经济运行分析6篇,组织召开全区经济运行分析会10次。代区政府起草《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8条措施的意见》、《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行动计划的通知》《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

3.抓项目促投资,筑牢经济发展支撑。全年完成投资328.5亿元。下达隆阳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400万元,促进了12家部门27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争取到市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50万元。落实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优化投资审批服务,截至目前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共办结投资审批事项473件,群众满意度100%。强化资金争取,争取到中央预算资金375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到位10.5亿元。

4.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彰显脱贫攻坚成效。会同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96万元、上海市对口帮扶资金900万元,建设养殖小区6个、产业基地1个、牲畜交易市场1个、蔬菜储藏保鲜设施1个及产业道路、灌溉渠道等,吸纳搬迁群众就业,巩固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水寨乡太元石头山、瓦窑镇老营师公坟2个安置点共获2021年度省级奖补资金150万元。

5.抓实基础信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以赴,助力保山成功创建国家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区。强化统筹,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全区累计归集1000万余条信用信息数据,通过信用网站公示行政许可24.51万条、行政处罚1070条,为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大力推广,信易贷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全区入驻金融机构13家,发布金融产品18个,帮助隆阳中小企业获得信用贷款支持880笔、获得贷款支持36.67亿元。

6.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全年形成改革成果11项,改革任务推进13项,改革任务因上位改革延后未启动62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文件,完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政策解读,组织区级相关单位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事项、准入环节隐形门槛,开展了隆阳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效能试评估工作,隆阳区市场准入效能试评估结果处于全省较好水平。

7.控价格稳市场,切实保障民生民利。规范价格认定程序,接受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及社会各界提出的《价格认定协助》373起,认定金额2194.73万元,结案率100%。强化价格监测工作,完成云南省重要农产品价格、云南省菜篮子价格两大类46个品种的采价、汇总和上报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和疫情防控用品等40种商品应急价格监测,春耕期间化肥等17种农资产品价格监测以及重点工程砂石需求保障情况分析,为上级部门作出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8.认真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抓实疫情期间粮油稳供工作。统筹三家国有粮食企业建立联防联控措施,实行粮油市场日监测日报告制度,组织粮油企业复工复产,抓好粮源组织调度保障,开放全区30个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准确把握市场变化趋势,随时保障可能出现的粮油市场紧急供应,及时回应疫情谣言影响市场供应的社会关切问题。组织完成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全区粮食库存达到了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帐实相符、管理规范、储存安全的目的。扎实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组织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建设项目,完成市、区储备粮轮换任务。

9.抓实能源建设,强化能源行业项目监管。加快推进能源项目建设。中缅油气管道高后果区保山段改线工程已完成项目核准,取得路径批复;500千伏兰城变二期、220千伏王家山变二期工程建设加快,西邑东生态治理及修复光伏发电6.2万装机项目启动建设。推广天然气利用。全年铺设城市天然气中压管道12公里,全区用气量预计达2000万立方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7,342,729.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42,729.9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642,389.81元,下降30.5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642,389.81元,具体为:

1.发展与改革事务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41,294.07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547.12元。

3.卫生健康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011.94元。

4.其他扶贫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795,497.10元。

5.其他粮油事务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592,936.5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7,477,505.90元。其中:基本支出6,255,151.67元,占总支出的35.79%;项目支出11,222,354.23元,占总支出的64.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410,045.70元,下降39.5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30,082.91元,项目支出减少11,540,128.61元,具体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5,685.18元,主要是增加1名干部工资福利支出。

2.公用经费支出减少31,861.77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3,559.00元,工会费增加17,6522.00元,其他交通费增加10,650.00元。

3.易地扶贫项目资金减少19,776,600.00元,具体是隆阳区2016年部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7,000,000.00元;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5,000,000.00元;易地扶贫易地搬迁拆旧复垦复绿及旧房拆除奖励资金减少3,998,000.00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本金减少3,778,600.00元。

4.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减少1,000,000.00元。

5.粮油物资储备专项资金减少813,000.00元。

6.中国好粮油项目资金增加10,0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总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55,151.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0,082.91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61,944.68元,公用经费中办公费支出减少31,861.77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44%。人均支出125,707.2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2,620.00元,占基本支出的7.56%。人均10,274.3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22,354.2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540,128.61元,减少50.70%,主要原因易地扶贫项目资金减少19,776,600.00元,具体是隆阳区2016年部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7,000,000.00元;隆阳区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5,000,000.00元;易地扶贫易地搬迁拆旧复垦复绿及旧房拆除奖励资金减少3,998,000.00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本金减少3,778,600.00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减少1,000,000.00元;粮油物资储备专项资金减少813,000.00元;中国好粮油项目资金增加10,05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中国好粮油项目资金10,050,000.00元,主要用于拨付项目实施企业中国好粮油项目建设资金10,050,000.00元,分别是:其他对企业补助10,050,000.00元;(2)粮油物资储备专项工作经费580,662.17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发改局政策性粮食亏损挂账贷款利息支出165,662.17元,拨军粮供应站补助资金395,000.00元,支付粮油质量监测费用20,000.00元,分别是:利息补贴165,662.17元,其他对企业补助395,000.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3)抓项目稳投资专项工作经费591,692.06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展抓项目稳投资专项工作各项办公费用支出,分别是:办公费192,125.06元,印刷费46,887.00元,差旅费149,690.00元,劳务费202,99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77,505.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410,045.70元,下降39.5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30,082.91元,项目支出减少11,540,128.61元,具体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5,685.18元,主要是增加1名干部工资福利支出。

2.公用经费支出减少31,861.77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3,559.00元,工会费增加17,6522.00元,其他交通费增加10,650.00元。

3.易地扶贫项目资金减少19,776,600.00元,具体是减少隆阳区2016年部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000,000.00元;减少隆阳区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000.00元;减少易地扶贫易地搬迁拆旧复垦复绿及旧房拆除奖励资金3,998,000.00元;减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本金3,778,600.00元。

4.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减少1,000,000.00元。

5.粮油物资储备专项资金减少813,000.00元。

6.中国好粮油项目资金增加10,05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17,823.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489,816.75元,公用经费支出355,400.00元,农产品调查工作经费39,400.00元,抓项目稳投资办公经费533,207.06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7,712.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遗属生活补助费支出230,52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7,885.1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972.61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缴费4,327.3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5,082.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309,958.00元,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31,280.7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60,469.9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3,374.2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19,1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旧项目指挥部办公经费支出19,125.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1,617,762.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87,140.00元,粮食信息统计调查经费10,000.00元,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支出165,622.17元,中国好粮油项目支出10,455,000.0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00.00元,支出决算为2,968.00元,完成预算的5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68.00元,完成预算的54.9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次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决算数减少968.00元,下降24.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68.00元,下降24.5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次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96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2,96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相关部门领导来隆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2,62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861.77元,增加6.3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3,559.00元,工会费增加17,652.00元,其他交通费增加10,6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68,664,003.04元,其中,流动资产67,494,904.32元,固定资产1,165,503.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359,5.0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2,101.9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9,104.8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8664003.04

67494904.32

1165503.71

652945.81

512557.90

3595.0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