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722-0-/2020-0918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9-18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03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2.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4.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
6.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隆阳区推进西部大开发和桥头堡建设规划和重大政策。
7.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8.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
10.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11.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12.拟订石油储备规划并实施管理。
13.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
14.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
15.拟订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
16.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
17.承担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
18.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
19.负责军队粮油供应管理。
20.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稳增长政策落实,确保经济目标区间运行。完成人大书面审议通过《隆阳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隆阳区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狠抓项目建设,提升经济增长新动力。全年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384亿元,增长10%。
3.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氛围。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参加“双公示”信息管理平台及“信用保山”网站应用培训,完成全区70余万条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归集量居五(县、市)区榜首。
4.强化价格监管调控,增强稳价保供能力。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及社会各界提出的《价格认定协助》,完成各类涉案物品价格认定688起,认定金额1869.2万元,受理的刑事、行政案件中,结案率达100%。
5.强化储备流通能力,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完成市级储备粳稻轮换75万公斤,完成区级储备稻谷轮换187万公斤,菜籽25.8万公斤。全力做好粮食收储物资供应工作,推进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新建成红叶超市红花安置小区、廖沈安置小区2个应急供应网点,总共建成27个粮油应急供应网点,打造出半小时应急服务圈。接区应急管理局动员指令,发放应急物资单顶帐篷22顶,棉被155床,折叠床23床。
6.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强化扶贫帮扶措施。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建设集中安置点43个,搬迁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984户18864人,目前安置点及安置房建设已全部完工,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已入住3977户18813人,返回怒江州7户51人(安置房已建成达到入住条件,未领取钥匙)。争取2019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资金500万元,进一步强化安置点产业发展建设。
7.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召开民主生活会3次,召开组织生活会2次,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定期督查4次,交叉检查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党课讲授29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5,179,674.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79,674.2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730,950.65元,增长198.0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增加,具体为: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500,000.00元,主要是增加隆阳区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供电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2.农林水支出增加8,704,000.00元,主要是增加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复垦复绿及同步搬迁户旧房拆除奖励资金8,704,000.00元;
3.住房保障支出增加7,122,000.00元,主要是增加隆阳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整改调出对象补助资金7,122,000.00元。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增加311,084.22元,主要是增加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资金82,584.22元,增加优质粮食工程中央补助资金增加228,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4,117,998.23元。其中:基本支出6,874,062.68元,占总支出的48.69%;项目支出7,243,935.55元,占总支出51.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655,122.03元,增长66.8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具体为: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730,000.00元,主要是增加隆阳区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供电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500,000.00元,隆阳区丙麻乡秀岭村至沙丙线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30,000.00元和丙麻乡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0元;
2.农林水支出增加4,644,000.00元,主要是增加隆阳区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复垦复绿及同步搬迁户旧房拆除奖励资金4,644,000.00元;
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增加311,084.22元,主要是增加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资金82,584.22元,增加优质粮食工程中央补助资金增加228,5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74,062.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1,622.94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
1.人员经费支出6,215,496.1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1,669.15元,下降5.78%,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37,966.55元,退休干部死亡抚恤金支出减少161,702.00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42%;人均支出144,546.00元;
2.公用经费支出658,566.53元,与上年对比增90,046.68元,增长15.84%,主要是差旅费支出增加11,490.00元,劳务费支出增加30,143.49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体检和退休干部活动支出)增加50,0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58%,人均15,315.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43,935.5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46,745.00元,增长458.4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具体为: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730,000.00元,主要是增加隆阳区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供电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500,000.00元,资金主要用于云南汉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10千伏专线供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此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增加隆阳区丙麻乡秀岭村至沙丙线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30,000.00元,资金主要用于丙麻乡秀岭村至沙丙线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此项目已建设完工待验收;增加丙麻乡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0元,资金主要用于丙麻乡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此项目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
2.农林水支出增加4,644,000.00元,主要是增加隆阳区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复垦复绿及同步搬迁户旧房拆除奖励资金4,644,000.00元,资金主要用于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复垦复绿及同步搬迁户旧房拆除奖励;
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增加311,084.22元,主要是增加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资金82,584.22元,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粮食财务挂账利息;增加优质粮食工程中央补助资金增加228,500.00元,资金主要用于隆阳区宏谷粮油产业监督检验有限公司购置粮油检测辅助设备,此设备已验收入库并投入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17,998.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655,122.03元,增长66.8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具体为: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730,000.00元,主要是增加隆阳区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供电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500,000.00元,增加隆阳区丙麻乡秀岭村至沙丙线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30,000.00元和丙麻乡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0元;
2.农林水支出增加4,644,000.00元,主要是增加隆阳区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复垦复绿及同步搬迁户旧房拆除奖励资金4,644,000.00元;
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增加311,084.22元,主要是增加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资金82,584.22元,增加优质粮食工程中央补助资金增加228,5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11,070.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431,360.25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工作经费支出250,000.00元,物价管理工作经费支出7,88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6,416.97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7,009.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36,30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0,454.3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093.6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缴费4,158.2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5,73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256,249.5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26,774.4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42,712.2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677,8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3%。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644,000.00元,其他扶贫支出33,846.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606,336.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205,869.00元,粮食信息统计工作经费支出6,345.00元,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支出165,622.18元,其他粮油事务支出228,500.00元。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74.00元,完成预算的21.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74.00元,完成预算的21.8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1,224.00元,下降90.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7,4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824.00元,下降-80.8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274.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7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7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到我区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8,566.5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046.61元,增长15.84%,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支出增加11,490.00元,劳务费支出增加30,143.49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体检和退休干部活动支出)增加50,0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336.28元,差旅费11,490.00元,公务接待费3,274.00元,劳务费130,619.25元,工会费78,062.00元,其他交通费364,025.00元,干部体检费和退休干部活动费55,7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80,062,714.65元,其中,流动资产78,877,099.04元,固定资产1,185,615.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417,223.2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9,285,453.69元,固定资产增加235,0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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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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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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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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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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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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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80062714.65
| 78877099.04
| 1185615.61
| 6878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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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773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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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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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2019年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及业务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保障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完成隆阳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工作,完成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等各项工作职责,促进隆阳区脱贫攻坚、计划编制、经济运行监测、重大项目建设、项目争取和监管、能源建设、物价管理、粮食流通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日常工作的开展,属于正常列支范畴的支出,必须经财务审查,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支付,确保每笔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经费支出需要根据支出报账流程逐一审核,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建〔2019〕109号文件,下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146,416.97元,于2019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预〔2019〕536号文件,下达第二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00.00元,于2019年5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工作的通知》(隆财预〔2019〕199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目资金1,646,416.97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此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2019年项目前期规划工作,带动全区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84亿元,较去年增10%;带动能源投资4.83亿元,500千伏兰城输变电、220千伏王石线迁改、220千伏大寨接入系统、110千伏栗树园输变电工程等项目竣工投产。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做好项目建设的推手、项目资金的帮手、经济环境的抓手,在脱贫攻坚、计划编制、经济运行监测、重大项目建设、项目争取和监管、能源建设、物价管理、粮食流通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上级主管理部门和服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注重绩效、利于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关,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三是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四是要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在项目完成验收后,按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评分,同时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严格做到与后年度的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隆阳区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复垦复绿及同步搬迁户旧房拆除奖励资金支出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地旧房拆除及腾退土地复垦复绿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8〕54号)要求,按照完成复垦复绿户数给予乡镇(街道)奖励资金0.2万元/户,奖励资金由乡镇(街道)统筹,主要用于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工作经费、折旧区域地上附着物的清除和复垦复绿费用等;同步搬迁户在迁出区旧房拆除完成后按照1万元/户标准兑付旧房拆除奖励资金。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迁出地复垦复绿1177户(贫困户1077户、同步搬迁户100户),完成旧房拆除同步搬迁户229户。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复垦复绿及同步搬迁户旧房拆除奖励资金工作的开展,属于正常列支范畴的支出,必须经财务审查,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支付,确保每笔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经费支出需要根据支出报账流程逐一审核,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区人民政府对《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请拨付14个乡镇(街道)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拆旧复垦复绿及同步搬迁户旧房拆除奖励资金的请示》(隆发改农经〔2019〕321号)文件批示,安排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复垦复绿及同步搬迁户旧房拆除奖励资金4,644,000.00元,于2019年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19年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复垦复绿及同步搬迁户旧房拆除奖励资金4,644,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此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1177户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迁出地复垦复及229同步搬迁户数旧房拆除,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迁出地复垦复绿完成率、旧房拆除同步搬迁户数完成率达100%;资金支付率达100%;均按照2,000.00元/户的标准拨付复垦复绿奖励10,000.00元/户兑付同步搬迁户旧房拆除奖励资金。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拓宽了迁出区留居群众的生存空间,有效地恢复和改善迁出地生活环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对易地搬迁拆旧复垦工作的满意度达99%。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严格按照标准及程序拨付使用资金,做好资金风险防范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发挥资金效益。二是加大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验收工作力度,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及腾退土地复垦复绿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8〕118号)、《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复绿验收方案》(隆扶指办发〔2019〕3号)要求组织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2019年粮油物资储备项目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购置粮油质量检测仪器设备一套,支付价款225,000.00元;支付2019年政策性粮食挂账贷款利息165,622.18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日常工作的开展,属于正常列支范畴的支出,必须经财务审查,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支付,确保每笔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经费支出需要根据支出报账流程逐一审核,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建〔2019〕1193号文件,下达2019年产粮大县“优质粮食工程”中央补助资金228,500.00元。此资金于2018年2月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贷款利息补贴资金的通知》(隆财预〔2019〕42号文件,下达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贷款利息补贴资金165,622.18元。此资金于2019年12月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工作的通知》(隆财预〔2019〕199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粮油物资储备项目工作经费394,122.18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此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购置粮油质量检测仪器设备一套,支付价款225,000.00元,用于开展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放心粮油”监督抽查工作,完成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任务数6个,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采样任务数8个,“放心粮油”扦样检测任务数9个;支付2019年政策性粮食挂账贷款利息165,622.18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开展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放心粮油”监督抽查工作,完成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任务数6个,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采样任务数8个,“放心粮油”扦样检测任务数9个。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上级主管理部门和服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注重绩效、利于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关,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三是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四是要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在项目完成验收后,按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评分,同时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严格做到与后年度的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下设行政单位1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①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地方经济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②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算,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手续。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程序管理项目。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收入25,179,674.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79,674.23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3,846.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17,998.23元,其中基本支出6,874,062.55元,项目支出7,243,935.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各项支出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2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股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7,243,935.55元,其中:开展隆阳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646,416.97元,开展扶贫工作经费4,677,846.00元,开展粮油物资储备工作经费394,122.18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抓实政策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平稳增长;抓项目促投资,全年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84亿元,较去年增10%;抓能源建设,强化能源行业项目监督,全年协调完成能源投资4.83亿元,全年新建500千伏兰城输变电、220千伏王石线迁改、220千伏大寨接入系统、110千伏栗树园输变电工程等项目竣工投产;控价格稳市场,切实保障民生民利,完成各类涉案物品价格认定688起,认定金额1869.2万元,受理的刑事、行政案件中,结案率达100%;认真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完成市级储备粳稻轮换75万公斤,区级储备稻谷轮换187万公斤,菜籽25.8万公斤。全区三家国有(含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总收入2340万元,实现盈利34万元;抓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脱贫攻坚见成效,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建设集中安置点43个,搬迁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984户18864人,目前安置点及安置房建设已全部完工,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已入住3977户18813人,返回怒江州7户51人(安置房已建成达到入住条件,未领取钥匙)。争取2019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资金500万元,进一步强化安置点产业发展建设。
(4)效果情况分析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充分发挥经济综合协调职能,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做好项目建设的推手、项目资金的帮手、经济环境的抓手,在计划编制、经济运行监测、重大项目建设、项目争取和监管、能源建设、物价管理、粮食流通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股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二是完善机制,倒逼管理。三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四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