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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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2-0-/2019-09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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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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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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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2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03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规划;

2. 综合分析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提出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3. 研究隆阳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的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4. 研究提出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划,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分配的和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提出我区利用外资和境外的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安排国家、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协调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5. 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

6. 组织实施上级出台的价格和收费改革方案,依法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合理调控价格水平,监测市场价格动态,监督检查价格和收费政策的执行,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和行为,开展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工作,搞好成本调查,提供价格咨询、价格信息服务;

7. 拟定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落实省市区下达的粮食进出口(含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8. 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协调粮食产销合作;

9. 承担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建议、拟定全区粮食应急保障预案及区级储备粮管理相关办法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粮食流通及区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

10. 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通过技术手段规范粮食储存、运输并监管执行;

11. 负责军队粮油供应管理,指导和协调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粮食供应;

12. 拟定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粮食流通信息网络建设;

        13.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抓实政策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平稳增长。按照五连冠要求,抓好生产总值、投资、城镇收入等指标,隆阳区获得2017年度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称号。

2. 抓项目促投资,筑牢经济发展支撑。全年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48.70亿元,较去年增长24.70%

3. 抓实能源建设,强化能源行业项目监管。全年完成能源投资4.30亿元,全年新建中压管道29.78公里,铺设管网21.45公里,全区天然气用量达1022万立方米、增82.50%

4. 抓实产业发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年完成服务业投资19.00亿元,同比增长44%

5. 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实现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根据省、市安排部署,拟定了《隆阳区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法》。

6. 控价格稳市场,切实保障民生民利。全年组织开展了水、电、气、殡葬服务、停车收费、涉企收费、房地产销售、物业收费、旅游市场等专项检查。全年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213/起,办结率100%,有效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

7. 认真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履行职能职责。推进全区地方储备粮轮换实行公开竞价交易,100万公斤市级储备粮,842万公斤区级储备粮顺利拍出,销售出库全部完成。全年共收购秋粮321万公斤,完成收购任务的174%,兑付收购款971.00万元。

8. 强化监管措施落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在建水电站、光伏电站、油气管道企业业主签订2018年安全管理责任书,全年开展了多次全面、严格、认真、细致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要求项目业主限期进行整改。

9. 突出易地扶贫搬迁,彰显脱贫攻坚成效。全年实现2016年搬迁任务14294人、2017年搬迁任务4565人安置房搬迁入住,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毕,完成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地旧房拆除和复垦复绿任务。加强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领导,调整充实挂包帮”“转走访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变动及时调整挂户干部。充分发挥帮扶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领导干部每个月不少于5天开展驻村入户、遍访群众、解决问题工作,为3个挂钩村协调项目前期经费6万元,为2个挂钩村打造儿童之家,为2个挂钩村配备5个文化大院活动室座椅板凳、音响、制度牌等设施。

10. 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工作整体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8,448,723.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48,723.5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481,799.12元,减少22.70%,主要原因是:

(一)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423,000.00主要是减少隆阳区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励金支出

(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减少330,894.20元(主要是减少了死亡抚恤金支出352,771.20,增加离休干部工资福利21,877.00元);

(三)行政运行支出增加460,360.62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8,462,876.17元。其中:基本支出7,165,685.62元,占总支出的84.67%;项目支出1,297,190.55元,占总支出的15.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385,346.51元,减少22.00%,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3,000.00元,主要是隆阳区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励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65,685.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74,337.08元,减少24.00%,主要原因是:

1.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423,000.00元(主要是隆阳区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励金支出减少);

2.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减少330,894.20元(主要是减少死亡抚恤金支出352,771.20元,增加离休干部工资福利21,877.00元);

3. 行政运行支出增加460,360.62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07%,人均153,422.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93%,人均13,221.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7,190.5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1,009.43元,减少7.90%,主要原因是:

1. 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经费支出增加101,770.61元;

2. 物价管理项目工作经费增加30,000.00元;

3. 粮食信息统计项目经费增加20,000.00元;

4. 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经费增加83,037.96元;

5. 其他扶贫支出项目经费支出减少315,81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62,876.1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385,346.51元,减少22.00%,主要原因是:

1.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423,000.00元(主要是隆阳区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励金支出减少);

2.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减少330,894.20元(主要是减少死亡抚恤金支出352,771.20元,增加离休干部工资福利21,877.00元);

3. 行政运行支出增加460,360.62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17,524.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873,539.62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工作经费1,013,984.59元,物价管理项目工作经费30,000.00元。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9,0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0%。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14,98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2,404.00元,退休干部死亡抚恤金支出161,702.00元。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150,1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各项办公经费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50,3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补贴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405,763.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302,726元,粮食信息统计项目工作经费支出20,000.00元,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支出83,037.96元。

21.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34,498.00元,完成预算的86.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7,400.00元,完成预算的8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098.00元,完成预算的85.4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提倡厉行节约的作风,严格控制了单位的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3,436.00元,增长1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7,4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964.00元,下降44.9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安排,我局安排了一名领导参加了保山市发改委组织的到台湾进行新型城镇规划建设项目的考察,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17,4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3,964.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400.00元,占50.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7,098.00元,占49.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4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主要是2018年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副书记李霞去台湾考察新型城镇规划建设项目。费用支出主要用于往返台湾的机票等交通费以及食宿费用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09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0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到我区调研以及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接待上级相关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8,519.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384.44减少6.79%主要原因是         

(一)办公费支出减少25,117.68元;

(二)水费支出减少8,715.12元;

(三)电费支出减少19,558.32元;

(四)邮电费支出减少36,771.67元;

(五)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减少40,400.00元;

(六)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2,250.00元;

(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17,400.00元;

(八)劳务费(主要是临时工工资)支出增加93,706.25元;

(九)工会经费增加5,342.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一) 办公费支出12,925.16元;

(二)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17,400.00元;

(三) 手续费支出274.00元;

(四) 公务接待费支出2,455.00元;

(五) 劳务费支出99,875.76元;

(六) 工会经费支出79,050.00元;

(七) 其他交通费支出350,550.00元;

(八)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99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30,990,972.36元,其中:流动资2,9591,645.35元,固定资产1,399,327.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75,016.5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115,217.56元,固定资产减少440,201.0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990972.36

29591645.35

1399327.01

873372.01

0

 

525955.0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7,68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68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8,00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2018年日常办公运行维护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日常办公运行维护费共计1,133,037.96元,其中: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工作经费1,000,000.00元、物价管理工作经费30,000.00元、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经费20,000.00元、2018年下半年政策性粮食挂账贷款利息补贴83,037.96元。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日常工作的开展,属于正常列支范畴的支出,必须经财务审查,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支付,确保每笔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经费支出需要根据支出报账流程逐一审核,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预〔2018491号文件,下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元,于20185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预〔201830号文件,下达物价管理工作经费30,000.00元,20185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预〔201830号文件,下达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经费20,000.00元。此资金于20185月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下半年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贷款利息补贴资金的通知》(隆财企〔20181639号文件,下达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贷款利息补贴资金83,037.96元。此资金于201812月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日常办公运行维护项目资1,133,037.96元,于201812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此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绩效目标已完成。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1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注重绩效、利于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是要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关,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 三是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 四是要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在项目完成验收后,按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评分,同时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严格做到与后年度的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2018年其他扶贫支出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指挥部办公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项目指挥部日常办公运行维护。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日常工作的开展,属于正常列支范畴的支出,必须经财务审查,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支付,确保每笔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经费支出需要根据支出报账流程逐一审核,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预〔2018743号文件,下达区易地搬迁项目指挥部工作经150,000.00元,于20186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指挥部2018年办公经费150,000.00元于201812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此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绩效目标已完成。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1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注重绩效、利于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是要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关,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 三是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 四是要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在项目完成验收后,按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评分,同时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严格做到与后年度的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下设行政单位1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地方经济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工作任务目标。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算,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手续。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按照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程序管理项目。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收入8,448,723.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48,723.58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7,998.59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62,876.17元,其中基本支出7,165,685.62元,项目支出1,297,190.55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各项支出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股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297,190.55元,其中:开展隆阳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13,984.59元,开展物价管理工作经费30,000.00元,,开展粮食信息统计工作经费20,000.00元,支付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83,037.96元,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指挥部工作经费150,168.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抓实政策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平稳增长;

抓项目促投资,全年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48.70亿元,较去年增长24.70%

抓能源建设,强化能源行业项目监督,全年协调完成能源投4.30亿元,全年新建中压管道29.78公里,铺设管网21.45公里;

控价格市场,确实保障民生名利;

认真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履行职能职责;抓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脱贫攻坚见成效。

4)效果情况分析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充分发挥经济综合协调职能,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做好项目建设的推手、项目资金的帮手、经济环境的抓手,在计划编制、经济运行监测、重大项目建设、项目争取和监管、能源建设、物价管理、粮食流通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股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二是完善机制,倒逼管理。三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四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

7.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