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改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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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2-0-04_A/2018-09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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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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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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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03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能

1)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规划;

2)综合分析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提出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3)研究隆阳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的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4)研究提出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划,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分配的和区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提出我区利用外资和境外的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安排国家、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协调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5)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

6)组织实施上级出台的价格和收费改革方案,依法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合理调控价格水平,监测市场价格动态,监督检查价格和收费政策的执行,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和行为,开展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工作,搞好成本调查,提供价格咨询、价格信息服务;

7)拟定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落实省市区下达的粮食进出口(含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8)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协调粮食产销合作;

9)承担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建议、拟定全区粮食应急保障预案及区级储备粮管理相关办法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粮食流通及区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

10)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通过技术手段规范粮食储存、运输并监管执行;

11)负责军队粮油供应管理,指导和协调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粮食供应;

12)拟定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粮食流通信息网络建设;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是一级单位,财务独立核实机构,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股、综合计划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社会发展股、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股、政策法规股(监督检查股)、固定资产投资股(重点建设股)、基础产业股、农村经济发展股、产业发展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办)、能源股、项目前期股、价格管理股、收费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股、价格调控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中心)、粮食流通与科技发展股、粮食储备军供股、粮食调控股、粮食质量管理股(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政策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平稳增长。完成2017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报告并通过人大五届一次会议审议实施,完成2018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报告并通过人大五届二次会议审议。

2.抓项目促投资,筑牢经济发展支撑。1-12月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保持了较快增长,上报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15.8亿元,同比增长30%,圆满完成市级考核目标任务。

3.抓实能源建设,强化能源行业项目监管。根据市、区“五网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各参与部门的积极性,制定了隆阳区2017年能源保障网项目计划,调动了各部门力量,共同推进隆阳区能源项目建设,实现500千伏永昌输变电工程、220千伏大寨变工程开工建设;2017年全区完成能源投资1.6亿元。

4.抓实产业,推动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和节能减排。履行好服务业发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认真开展2016年服务业发展考核自检自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提出2017年服务业发展思路。筹备召开全区加快推进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落实稳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和企业服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5.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实现体制机制创新。2017年区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主动承接国家、省、市改革部署,坚持从体制机制层面入手,统筹谋划改革任务。

6.控价格稳市场,切实保障民生民利。全年组织开展了电商价格、涉企收费、房地产销售、物业收费、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及时跟检查对象就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对全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点等开展了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期间市场价格检查,有效规范了市场明码标价,整顿了市场价格秩序。

7.认真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在坚持市场化收购的前提下,研究制定了2017年粮食收购方案,不再对乡镇、街道下达政策性用粮收购任务,全年共计收购秋粮466万公斤,完成收购任务的104%。2017年完成市级储备油5万公斤、市级储备粳稻75万公斤、区级储备油菜籽25.8万公斤、区级储备稻谷228.57万公斤轮换工作。

8.强化监管措施落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在建水电站、光伏电站、油气管道企业业主签订2017年安全管理责任书,并及时将各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发送企业。严格督促项目业主进行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及时排查存在的隐患,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排查、早排除。

9.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整体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0,930,52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30,522.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130,837.04元,减9.38%主要原因为:2017年没有安排2012-2014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缺口资金,减少收入11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0,848,222.68元。其中:基本支出9,440,022.7元,占总支出的87.02%;项目支出1,408,199.98元,占总支出的12.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5,917,706.72元,减35.3%主要原因为:

1. 2017年没有安排2012-2014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缺口资金,减少支出1100000元;

2.2017年没有安排住建局多规合一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支出46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40,022.7元。与上年对比增减63,017.98元,减0.66%主要原因为:其他粮油事物减少支出61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54%,人均112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46% ,人均4200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8,199.98元。与上年对比5,854,688.74元,减少80.61%,主要原因为:

1. 2017年没有安排2012-2014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缺口资金,减少支出1100000元;

2.  2017年没有安排住建局多规合一项目前期工作,减少支出46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48,222.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5,917,706.72元,减少35.3%,主要原因为:

1.2017年没有安排2012-2014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缺口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0000元;

2.2017年没有安排住建局多规合一项目前期工作,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0000元。

3.物价管理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000元;

4.其他粮油事物支出,减少支出61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78,39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5225715.84元,办公费、差旅费支出129677.15元,隆阳区各相关部门2016年固定资产考核奖励金、2016年县域经济考核奖励金2423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9,98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工资支出98683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6827元、抚恤金支出514473.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465,9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指挥部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46598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购房补贴支出31925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301,93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粮油事务在职人员工资1281935.5元、粮食信息统计办公费20000元;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1062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062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超年初预算支出31062元,是由于我局年初没有预算公务接待费。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1403.07元,下降7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5,5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0,956.07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47元,下降13.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资金支出同比减少55500元,主要是因2017年我局无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同比减少60956.07元,主要是因2017年我局参加公车改革,我局公务用车全部收回公车平台,故没有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同比减少4947元,主要是由于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规定精神,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1062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06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06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发改委、市发改委及友邻州县发改局及相关单位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9904.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754.47元,增长15.92%,主要原因为:

1)劳务费支出减少139050元;

2)其他交通费支出增加199050元;

3)工会经费支出增加23754.47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具体为:

 1)办公费38042.84元;

 2)手续费979.20元;

  3)水费8715.12元;

  4)电费19558.32元;

  5)邮电费36771.67元;

  6)会议费4290元;

  7)培训费2480元;

  8)劳务费6169.51元;

  9)工会费73708元;

  10)其他交通费390950;

  11)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824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23,315,955.8元,其中,流动资产21,476,427.79元,固定资产1,839,528.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93,715.0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691,814.05元,固定资产减少1,398,0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23315955.8

21476427.79

1839528.01

873372.01

 

 

96615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63,615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70,358元,工程采购支出3,257元,服务采购支出19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项目141818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28540元;项目规划编制190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3615元。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无主要民生项目、政府债劵类的项目。

重点支出项目绩效情况

1.物价管理工作经费130000元,此项目现已100%完成市场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2.粮食信息统计工作经费20000元,此项目现已100%完成隆阳区粮油市场检查及信息统计调查工作任务。

3.隆阳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元,此项目现已100%完成隆阳区各项项目前期规划工作任务。

4.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00元,此项目现已100%完成隆阳区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规划工作任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13日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