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索引号
- 01525722-0/20230904-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2-16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
(1)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规划;
(2)综合分析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提出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3)研究隆阳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的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4)研究提出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划,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分配的和区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提出我区利用外资和境外的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安排国家、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协调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5)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
(6)组织实施上级出台的价格和收费改革方案,依法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合理调控价格水平,监测市场价格动态,监督检查价格和收费政策的执行,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和行为,开展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工作,搞好成本调查,提供价格咨询、价格信息服务;
(7)拟定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落实省市区下达的粮食进出口(含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8)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协调粮食产销合作;
(9)承担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建议、拟定全区粮食应急保障预案及区级储备粮管理相关办法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粮食流通及区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
(10)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通过技术手段规范粮食储存、运输并监管执行;
(11)负责军队粮油供应管理,指导和协调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粮食供应;
(12)拟定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粮食流通信息网络建设;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55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股、综合计划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社会发展股、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股、政策法规股(监督检查股)、固定资产投资股(重点建设股)、基础产业股、农村经济发展股、产业发展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办)、能源股、项目前期股、价格管理股、收费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股、价格调控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中心)、粮食流通与科技发展股、粮食储备军供股、粮食调控股、粮食质量管理股(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8人;在编实有车辆7辆。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2人,提前退休1人;单位共有车辆7辆。
2、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6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在区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做好宏观经济运行监测;创新项目服务机制,狠抓项目推进;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大力推动能源建设,做好能源供应保障;落实稳价保供责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建立健全我局脱贫攻坚“挂包帮”工作长效机制;提质发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财政风险,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升预算管理能力为核心,以中期财政规划为基础,实现政策、规划、预算的有机整合,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基本原则。(1)全面完整原则。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的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2)统筹平衡原则。统筹年度间财政支出总量及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合理确定部门支出上限,建立政策、规划、预算的有机衔接机制,提高预算统筹能力。(3)保证重点和统筹兼顾原则。预算编制要优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正常发放,在此基础上,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安排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项目支出。各部门在安排支出预算时,要在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办大事,最大限度的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细化预算编制原则。对人员经费要按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和离退休实有人数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核定到人;对日常公用经费要按单位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核定;对项目支出要按照事业发展需要以及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具体落实到项目。
3.编制方法。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准备工作,细化预算编制,按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和上级部门项目编审体系的要求,认真填写项目具体内容,准确测算项目支出需求规模,并对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项目分解到明细项目和具体用途。强化总量控制,优化支出结构,规范开支标准,落实责任。
4.总体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全面统筹、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坚持公开透明,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8人;在编实有车辆7辆。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2人,提前退休1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总收入50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预算总支出5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5万元,占总支出的94%;项目支出30.1万元,占总支出的6%。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7.17万元,原因一、由于机构合并,本年度原隆阳区粮食局并入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相关预算收入也一并合并;原因二、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桥头堡建设服务中心工作经费支出3万元,新增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经费25.2万元,原隆阳区粮食局社会粮食流通统计专项经费1.9万元,比上年增加27.1万元增加部分为原隆阳区粮食局项目经费。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与2015年预算数保持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5年保持一致;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5年10万元,由于公车改革,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5年减少1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务接待费预算开支0万元,与2015年保持一致。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名词解释部分可根据本单位公开的涉及内容自行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