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地震局2016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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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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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18
隆阳区地震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隆阳区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隆阳区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1〕138号)精神,隆阳区地震局属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1.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实施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2.依法管理和指导全区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抗震设防要求的执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以及地震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
3.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工作预案并做好督促检查、备案和演练;执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联席会议的决定,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指挥部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依法从事地震监测工作;加强地震监测管理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研究,加强防震减灾科技创新,提出地震预测意见和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对策建议;负责震情、地震灾情等地震综合信息速报;参与国家和省市地震局对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区的震灾损失评估工作;按区政府要求,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
5.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社会动员,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增强全民防震减灾素质,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6.依法管理区内地震监测设施和保护地震观测环境;组织全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地震宏观异常现象的调查落实,加强“三网一员”建设。
7.全面监督管理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防震减灾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本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省地震局、市地震局的指导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1.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认真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按时进行水氡水质流量等4大项8小项的数据监测,及时将监测结果上传到省局监测中心,为滇西甚至整个云南片区的地震预测提供了必要的数字依据。2016年,在瓦窑、蒲缥、道街三个乡镇新建温泉宏观观测点三个。另外,受省局委托,2016年本局继续负责瓦窑镇林业站内、区气象局内两个强震台的运维;负责芒宽丛岗、芒宽文化站内两个科学台站以及水寨太元、瓦窑上河湾两个水库微测台站的运维。
2.震害防御工作:认真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工作,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的安排,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进驻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综合窗口办理业务,本年度,共办理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117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确认书50份;定期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普及活动,认真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11.6”全省防震减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科技周等特殊时段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普及率;启动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栏“村村建”工程,年度内完成10个村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栏建设,起到了加强农村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普及的作用。年内创建了永昌街道办事处红庙社区为区级和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潞江卫生院为地震安全示范医院,创建了保山移动隆阳分公司、云南优昊实业有限公司、保山客运南站、保山市凤溪茶业有限公司4家防震减灾科普示范企业,创建了永昌中心学校、兰城中心学校、保山市永昌小学3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3.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应急预案管理,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对隆阳区现有的三馆文化广场、电信大楼文化广场、市体育场、永昌会堂文化广场和奥新广场5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进行了提升改造。2016年度,在区委政府的支持下,区地震局联合区红十字会组织开展了一次地震应急救援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普及防震减灾知识,进一步增强防灾意识和应急救援意识,提高科学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高救援人员救援技能和方法、对被埋压人员的临时医疗救治方法及注意事项、救援人员行动安全策略等知识,掌握救援设备器材的使用及日常管理保养方法,进一步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确保应急救援队伍在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且能发挥良好的带头作用。
4.其他工作:2016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综治维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扶贫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隆阳区地震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隆阳区地震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隆阳区地震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暂定编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我单位属于参加车改单位,参改前车辆数2辆,价值251300元;根据隆办发〔2016〕76号文,车改后留车数量0辆,需移交至机关事务局“综合性用车服务平台”车辆2辆,待处置车辆0辆。由于参改车辆相关移交、处置手续未办理,车辆数量及价值仍在我单位本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地震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51.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5.7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增加防震减灾专项工作经费46万元、增加死亡抚恤0.28万元、增加非税返回收入4.54万元、增加省向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万元、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2万元、增加在职人员住房补贴0.89万元,退休人员及在职人员2016年度工资调资增加29.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地震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3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81万元,占总支出的69.45%;项目支出42.13万元,占总支出的30.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71.86万元(2015年支出合计66.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增加:一是2016年度工资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16年度公务用车改革追加了公务交通补贴2.13万元;三是追加防震减灾工作经费46万元,追加防震减灾专项资金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地震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73万元(2015年度基本支出58.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6年度工资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16年度公务用车改革追加了公务交通补贴2.1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地震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增加34.13万元(2015年度项目支出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6年度增加防震减灾专项工作经费46万元,2016年度支出34.13万元,结转11.8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地震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71.86万元(2015年支出合计66.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增加:一是2016年度工资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16年度公务用车改革追加了公务交通补贴2.13万元;三是追加防震减灾工作经费46万元,追加防震减灾专项资金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2.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隆阳区防震减灾应急指挥中心正常运转的运维费支出、防震减灾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和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单位缴纳20%部分;
3.住房保障支出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2015年度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地震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的31.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的9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07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2.89万元),下降71.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1万元,下降8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下降21.91%。减少原因:一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于2016年7月15日封存随后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厉行节约,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5万元,占30.48%;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占69.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2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害预防、地震监测预报、各种台站维护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防震减灾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地震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3万元,比上年增加1.81万元(2015年度本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2万元),增加25.42%,原因是2016年度差旅费和办公费比2015年度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本局政府采购40.899万元,其中:货物25.416万元,工程15.183万元,服务0.3万元,每次采购的规模均在10万元以下,采购类型为部门自行采购,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性资金。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五)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