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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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70774-7/20230915-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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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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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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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975号)文件精神,隆阳区地震局是隆阳区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职责。

2.负责编制全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3.管理全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对全区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全区地震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震情速报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基础研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5.负责全区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和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工作。协助开展全区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参与全区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规划建设工作。配合国家、省、市地震局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6.负责全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立足一个“防”字,不断提升监测预报预警水平。

一是加强地震观测数据质量监控和预处理。全年处理和上传观测数据100万余组,确保地震观测数据连续完整可靠和及时上报。二是加强台网建设。现有地下流体观测井1个,强震台2个,水库台2个,地震预警基准台1个,宏观观测点4个,日常工作中,注重强化对台站和监测点的管理、维护,定期开展对地震监测台站和设施的运行状况巡查。三是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动员全区所有干部安装地震预警APP,确保第一时间掌握地震信息动态。2022年财政预算支出地震预警终端推广专项资金20万元,已安装地震预警终端12台。四是建立和完善地震台网()运行管理制度。每个季度对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进行1次巡检看护,完成地球物理仪器标定2次。五是健全完善震情监视跟踪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震情紧急会商、月会商、年中会商及年度会商制度,编写上报《震情分析》《震情跟踪工作月报》《隆阳区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14期。

2.立足一个“抗”字,着力增强灾害风险抗御能力。

一是提升震灾防御业务能力。深入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配合区应急局完成了本地区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作任务;牵头开展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工作,完成房屋信息采集及系统录入12394户。二是强化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服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要求,配合区住建局开展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核、监管工作。三是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出具《隆阳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8件;为提升农村自建房抗震性能,对农村建筑工匠进行集中培训1期。五是推进示范创建。指导学校和社区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工作,近年来共创建区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点30个,市级16个,省级6个,国家级3个。

3.立足一个“救”字,努力构建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一是设置地震应急指挥协调机构。在区应急局统一建立隆阳区应急指挥中心,积极构建“全灾种、大应急”工作格局。715日大理永平2.8级地震、917日隆阳区水寨乡太元村3.2级地震,923日龙陵镇安4.5级地震,开展了4次地震应急调度。二是规范全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管理工作。对《隆阳区地震应急预案》《隆阳区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级各部门共制定应急预案304个,其中专项应急预案11个、综合应急预案3个、企业应急预案290个。三是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共登记各类应急队伍421218人,地震发生后,可有效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四是扎实开展地震应急演练。518日,组织35个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了2022年全区地震应急演练;930日前,全区21个乡镇(街道)、351个村(社区)、40个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620所学校、125个水库、272个管理服务对象和二级单位,开展了1次大规模的地震应急演练。

4.立足一个“实”字,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体系。将为社区提供防震减灾服务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清单。到挂钩社区开展地震科普讲座3次,指导地震应急演练3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31人次。二是扎实开展地震科普宣传工作。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全国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月、“11·6全省防震减灾宣传日”等重点时段,开展大规模地震科普宣传6场次;到乡镇(街道)、企业、学校开展地震科普知识讲座,指导应急避险疏散演练32场次。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地震科普携手同行”主题活动。6所试点学校组织了地震科普讲座、地震应急演练、地震主题班会活动;6名教师参加了云南局组织的地震科普传播师培训;区地震局11名干部参加了中国局组织的地震科普传播师培训;组织中小学校积极参加省级科普专项活动,有1组师生省级科普竞赛中获得创作三等奖,1组师生获得参与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和地震灾害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年度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396,293.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9,272.25元,占总收入的97.3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020.80元,占总收入的2.6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2,567.91元,增长11.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5,547.11元,增长降8.4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纯增37,020.80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142,068.72元(人员经费增加119,264.00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2,804.72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30,056.00元、津贴补贴减少229,262.00元、奖金减少23,777.00元、绩效工资增加332,34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696.1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20,318.24元、医疗保险减少10,789.72元;办公费增加7,112.10元,水费增加318.60元,电费增加378.44元,差旅费增加13,565.00元,维修(护)费减少1,0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98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3,850.58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3,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00.00元。2.项目经费减少27,162.61元,其中:防震减灾专项经费项目减少187,326.62元;应急指挥中心运维经费项目增加50,164.01元,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经费项目增加110,000.00元。3.其他收入纯增37,020.8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391,272.25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444.24元,占总支出的79.96%;项目支出278,828.01元,占总支出的20.0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4,906.11元,增长9.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2,068.72元,增长14.64%;项目支出减少27,162.61元,下降8.8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142,068.72元(人员经费增加119,264.00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2,804.72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30,056.00元、津贴补贴减少229,262.00元、奖金减少23,777.00元、绩效工资增加332,34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696.1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20,318.24元、医疗保险减少10,789.72元;办公费增加7,112.10元,水费增加318.60元,电费增加378.44元,差旅费增加13,565.00元,维修(护)费减少1,0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98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3,850.58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3,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00.00元。2.项目支出减少27,162.61元,其中:防震减灾专项经费项目减少187,326.62元;应急指挥中心运维经费增加50,164.01元,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经费增加11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2,444.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5,735.10元,占基本支出的95.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709.14元,占基本支出的4.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8,828.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用于支付2019年“村村建”宣传栏制作安装费欠款76,664.00元;2.用于支付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经费110,000.00元;3.用于支付2021年移动公司网络通信服务费36,528.00元;4.用于支付20211月—20224月公益岗岗位补贴32,000.00元;5.用于应急指挥中心运维及其他防震减灾支出23,632.0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9,272.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0%。与上年相比增加82,906.11元,增长6.50%,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正常薪级工资增加,导致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21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122,253.44元和失业保险4,965.9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830.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公务员医疗保险等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44,222.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8%。主要用于支出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897,394.14元,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支出2785,828.01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9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8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9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2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2.00元,下降18.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2.00元,下降18.4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地震局到隆阳开展2022年震情形势通报暨防震减灾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原因是:区地震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资产总额1,588,321.04元,其中,流动资产63,018.79元,固定资产1,525,301.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950.3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35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