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地震局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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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270774-7-30/2017-10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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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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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2-03
附件1
关于隆阳区地震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第一部分 隆阳区地震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隆阳区地震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1〕138号)精神,隆阳区地震局属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1.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实施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2.依法管理和指导全区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抗震设防要求的执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以及地震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
3.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工作预案并做好督促检查、备案和演练;执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联席会议的决定,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指挥部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依法从事地震监测工作;加强地震监测管理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研究,加强防震减灾科技创新,提出地震预测意见和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对策建议;负责震情、地震灾情等地震综合信息速报;参与国家和省市地震局对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区的震灾损失评估工作;按区政府要求,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
5.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社会动员,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增强全民防震减灾素质,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6.依法管理区内地震监测设施和保护地震观测环境;组织全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地震宏观异常现象的调查落实,加强“三网一员”建设。
7.全面监督管理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防震减灾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以项目促发展,一是继续实施地震宏观观测网点建设项目。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增加宏观观测点建设,在全区形成宏观观测网络,加强管理,切实发挥宏观观测对地震预报的作用。二是实施“村村建”防震减灾固定宣传栏项目。计划逐步在全区所有社区、村委会分别建立防震减灾固定宣传栏,扩展宣传阵地,增强防震减灾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三是扩大防震减灾示范点创建范围。计划每年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点不少于5个。四是争取实施科普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在现有防震减灾科普示范点的基础上进行提升和建设,形成科普示范基地,切实发挥其示范带动和教育引导作用。五是全面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项目。创新宣传品印制方式,制作印有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扇子、围裙、购物袋、作业本、笔记本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产品,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
2.抓好地震灾害预防工作。进一步树立“抗震设防,防御为主”的思想,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工程设防管理,严堵监管漏洞,依法将抗震设防要求核定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并作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纸审查、立项审批的必备条件之一,真正从源头上把好抗震设防关口。
农村防震减灾工作结合新农村建设,将农村民居、基础设施和乡村公共设施建设纳入抗震设防的管理。对农民自建住房通过提供图纸等鼓励搞好抗震设防,对集中建房的实施抗震设防标准。同时,积极开展农民建筑工匠抗震技术培训、农村民居工程抗震设防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得见,学得会,受教育,得实惠,从而逐步提高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水平。
3.加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一是根据《防震减灾法》和《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区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以区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全区上下联动的地震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三是利用消防、武警、民兵预备役等现有队伍,按照一队多用、专职与兼职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发挥他们灾后第一时间抢险救灾作用;四是经常开展地震应急预案和队伍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五是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做好相关救灾物资储备;六是在科学合理规划的基础上,利用公园、绿地、广场、运动场等空旷地,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4.加大对防震减灾的投入力度。
加大申请协调力度,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形成稳定的经费渠道。一是把加强“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作为投入的重点,优先安排,重点保证。尤其是要保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二是加强对防震减灾应急指挥中心的投入,确保顺利运行。三是研究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保证防震减灾事业长期持续发展的实际需要。
5.切实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一是逐步争取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和人员参公管理的问题。二是不断增加防震减灾设施、设备的配备,提升防震减灾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调整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专业技术力量,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培养造就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精干高效的防震减灾工作队伍。
6.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社会的方方面面。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检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隆阳区地震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财政风险,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升预算管理能力为核心,以中期财政规划为基础,实现政策、规划、预算的有机整合,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基本原则。(1)全面完整原则。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的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2)统筹平衡原则。统筹年度间财政支出总量及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合理确定部门支出上限,建立政策、规划、预算的有机衔接机制,提高预算统筹能力。(3)保证重点和统筹兼顾原则。预算编制要优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正常发放,在此基础上,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安排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项目支出。各部门在安排支出预算时,要在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办大事,最大限度的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细化预算编制原则。对人员经费要按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和离退休实有人数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核定到人;对日常公用经费要按单位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核定;对项目支出要按照事业发展需要以及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具体落实到项目。
3.编制方法。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准备工作,细化预算编制,按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和上级部门项目编审体系的要求,认真填写项目具体内容,准确测算项目支出需求规模,并对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项目分解到明细项目和具体用途。强化总量控制,优化支出结构,规范开支标准,落实责任。
4.总体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全面统筹、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坚持公开透明,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暂定编制6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注:我单位属于参加车改单位,参改前车辆数2辆,价值251300元;根据隆办发〔2016〕76号文,车改后留车数量0辆,需移交至机关事务局“综合性用车服务平台”车辆2辆,待处置车辆0辆。由于参改车辆相关移交、处置手续未办理,车辆数量及价值仍在我单位固定资产中反映)。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隆阳区地震局财务总收入158.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8.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8.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8.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8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64万元(本级财力158.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7万元,占总支出的63.84%,项目支出57.37万元,占总支出的36.1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20(类)-04(款)”支出,主要反映地震事务的支出(对“款”解释说明)、“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地震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2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5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42%。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30.14万元,增长42.37%,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5.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82.50万元(用于开支本局人员工资支出82.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5万元。
1、区地震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82.50万元;
2、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45万元,其中:办公费0.7万元(用于2017年单位书报杂志费、一般性办公用品购置等);公务接待费1万元(用于2017年单位必须开支的公务接待);电话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等0.3万元;工会经费1.45万元。与2016年对比,公务接待费增加0.4万元,原因是2017年新增地震监测台站勘选和安装工作,需要深入各乡镇中小学进行实地勘选安装位置,并请省局专家来实地安装,将产生必不可少的接待费。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1万元,其中: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1万元。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区地震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37万元。具体项目是隆阳区防震减灾应急指挥中心运维费8万元,用于保障隆阳区防震减灾应急指挥中心正常运行与维护,如应急指挥中心网络通讯费、设备维修维护费、耗材费、设备运转所需电费等开支;防震减灾专项工作经费49.37万元,用于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宣传资料印刷、防震减灾科普示范点创建、地震监测台站和隆阳井运行维护、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固定宣传栏制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地震应急救援装备购置等防震减灾工作产生的相关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49.37万元,具体是2017年度年初预算增加防震减灾专项工作经费49.37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6万元,原因是:公车用车制度改革后,本单位公务用车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再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万元;2017年度新增地震监测台站勘选和安装工作,将产生必不可少的接待费,公务接待费增加0.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减少2万元,原因是公车用车制度改革后,本单位公务用车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再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公务接待费开支1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加0.4万元,原因是2017年新增地震监测台站勘选和安装工作,需要深入各乡镇中小学进行实地勘选安装位置,并请省局专家来实地安装,将产生必不可少的接待费。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说明情况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8.25万元,其中货物类17.5万元,工程类17.75万元,服务类3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38.2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