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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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5-7-/2022-0927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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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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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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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救助站主要职责是:

我站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地处保山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除了承担着本区的救助工作,还承担着保山市的救助中转工作以及保山周边救助工作。近年来,我站本着“以人为本,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临时性救助,保障其基本权益,为其提供食物和住宿,对返乡者提供车费,帮助其返乡;对残疾人、未成年人及老人实行专车专人护送返乡,对病患者给予医疗救治。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全面落实照料服务达标行动。以落实全国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对救助站的运行管理、人员照料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长效评价。

二是创新开展救助寻亲服务行动。对站内滞留人员进行甄别寻亲,通过4个100%:100%人脸识别、100%DNA比对、100%寻亲网救助、100%今日头条录入,提升甄别查询能力和效率。救助站经过努力与上海救助管理站建立跨省甄别联动机制,在门户网站和市、区的主流报刊媒体刊登寻亲信息。2021年隆阳区救助站共救助各类人员255人次(其中成年人245人次、未成年人10人次)。为6人提供寻亲服务,帮助3人寻亲成功。为受助对象中老年人、未成年人、肢体残疾或者智障人员提供接护送60次,长期安置15人。

三是细化落实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措施。主要是几个阶段:①救助站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救助机构疫情防控每日一报情况;②市及区民政部门主要领导每月联系救助站不少于1次。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走访调研,强化了民政部门对救助管理站开展救助管理工作的监管、督促、指导责任;实行封闭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护送救助人员返乡;组织采购非接触式红外体温计、医用口罩、手套、防护服、消青液等防护物品及时宣传科学有效的预防手段,维护好自身安全;严把入口关,做到逢进必检,观察有无干咳、乏力、胸闷等症状,有症状第一时间报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处理,无症状者接收救助进行观察,对所有在站人员每天测体温两次,进行随时消毒,并建立受助人员健康档案;加强对救助人员住宿区及办公场所的消毒防疫工作,每日两次消毒;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及对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方案。救助站全力以赴将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压实压细,为弱势群体撑起了防疫“保护伞”,全为阻击疫情传染。③2021年复工复产至今,救助站贯彻落实了《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持续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工作秩序的通知》(云民电〔2021〕34号)文件精神,针对不同情况实施救助、恢复接护送工作,救助站按照“确需接送、最少中转”原则,对确有必要返乡或无能力自行返乡的救助人员都需到医疗机构做核酸检测,执行接送返回任务的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申报、维护健康码等个人健康信息,送返前应提前了解并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自身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有序流动,并根据情况确定返回后的防控措施,确保身体健康后方可重返岗位。

四是常态化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召开隆阳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2次,针对流浪乞讨人员流动性强、自身防护能力弱,存在暴露感染和传染他人的风险,要求同公安、环卫、社区等部门紧密配合,群防群治,加大街面巡查力度与频次织密救助网。“寒冬送温暖”期间开展联合执法9次,参与干部职工36人,街面主动救助13人次、发放衣服13套,食品13份。

五是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设施建设情况。隆阳区救助管理站位于保山市中心城区,承担着全市及周边州(市)、县的救助中转任务,为市区共用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每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00人左右。因现有站内管理设施设备是在2003年救助管理体制改革后,依托原有收容遣送机构简单改造而成的,目前房屋老化情况严重,多次维修后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场地拥挤、规模小,没有功能区域划分,应急设施简陋没有能力处理突发事件,位置偏僻道路狭窄交通不便,服务内容不能完全满足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救助管理和服务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本着市区共建,共建共用的原则,隆阳区救助管理站现正计划重新选址新建救助管理站。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826,448.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6,448.4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9,498.44元,下降56.99%,主要原因:

1.行政单位离退休增加3,493.0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1,618.88元。

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减少830,603.39元。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510.28元。

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减少5,742.89元。

6.2020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减2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1,392,691.19元。其中:基本支出868,849.06元,占总支出的62.39%;项目支出523,842.13元,占总支出的37.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9,691.64元,下降12.59%,主要原因:

本年支出增加159,691.64元,主要为工资福利减少10,228.2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3,021.71元,离休费增加3,493.00元,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减少3,898.13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减少112,696.65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增加2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8,849.0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286.42元,3.12%,主要原因:

其中: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0,765.31元,占基本支出的95.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083.75元,占基本支出的4.38%。基本支出增加26,286.42元,主要为工资福利减少10,228.2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3,021.71元,离休费增加3,493.00元。

2.人员经费减少6,735.29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减少8,931.00元、津贴补贴减少12,422.00元、奖金增加36,542.00元、绩效工资减少34,231.00元、养老保险增加11,618.88元、职业年金增加26,685.76元、医疗保险减少5,670.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582.97元。

3.公用经费增加33,021.71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7,356.05元、水费增加737.1元、电费增加720.77元、差旅费增加875.00元、工会经费减少1,199.21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23,671.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3,842.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405.22元,增长34.17%,主要原因是:

项目支出增加133,405.22元,主要为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减少3,898.13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减少112,696.65元,2020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增加25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支出273,842.13元。购置流浪乞讨救助车辆支出250,000元。2021年隆阳区救助站共救助各类人员255人次(其中成年人245人次、未成年人10人次)。为6人提供寻亲服务,帮助3人寻亲成功。为受助对象中老年人、未成年人、肢体残疾或者智障人员提供接护送60次,长期安置15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2,691.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05%。与上年对比减少90,308.36元,下降17.95%,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减少10,228.29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减少8,931.00元、津贴补贴减少12,422.00元、绩效工资增加2,31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1,618.8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2,201.1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3,469.0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582.97元。

2.公用经费减少78,327.94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减少17,358.15元、印刷费减少3,721.00元、水费增加28.48元、电费增加1,916.14元、差旅减少13,095元、邮电费减少7,788元、维修费减少1,170元、公务接待减少2,619元、委托业务费减少22,900元、工会经费减少1,199.21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0,422.8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252.13元,主要为:离休费增加3,493.00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减少3,745.13元。

4.资本性支出减少1,500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减少1,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8,9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8%。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49,222.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514.88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685.76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811,577.88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5.4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695.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4,109.2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9,157.8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8.1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532.00元,完成预算的61.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671.00元,完成预算的59.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1.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为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3,041.80元,下降34.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422.80元,下降3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19.00元,下降75.2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减少13,041.80元。1.因公出国出境减少0.00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10,422.80元,主要为燃油费减少3,192.8元、维修费减少7,300.00元、其他增加70.00元.;3.公务接待费减少2,619.00元,主要为2021年我单位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减少,同时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671.00元,占96.49%;公务接待费支出861.00元,占3.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671.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2021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671.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流浪乞讨救助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6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各市县区救助站护送到我站救助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2,493,567.66元,其中,流动资产702,066.55元,固定资产983,952.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07,548.76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8,838.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2,454.45元,流动资产减少721,292.57。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9,457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493567.66

702066.55

983952.35

607096.01

234374.98


142481.36



807548.76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隆阳区救助站属隆阳区民政局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专用名词: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14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