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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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5-7-/2021-1008007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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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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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0-08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站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地处保山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除了承担着本区的救助工作,还承担着保山市的救助中转工作以及保山周边救助工作。近年来,我站本着“以人为本,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临时性救助,保障其基本权益,为其提供食物和住宿,对返乡者提供车费,帮助其返乡;对残疾人、未成年人及老人实行专车专人护送返乡,对病患者给予医疗救治。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全面落实照料服务达标行动。以落实全国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对救助站的运行管理、人员照料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长效评价。

二是创新开展救助寻亲服务行动。对站内滞留人员进行甄别寻亲,通过4个100%:100%人脸识别、100%DNA比对、100%寻亲网救助、100%今日头条录入,提升甄别查询能力和效率。救助站经过努力与上海救助管理站建立跨省甄别联动机制,在门户网站和市、区的主流报刊媒体刊登寻亲信息。2020年共寻亲成功 7人,并及时护送返乡与家人团聚。千里送返的救助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主动关注,被学习强国、今日头条等主流媒体积极报告,获得群众的点赞与好评。

三是探索开展集中落户安置行动。总结出“盘活一块资产、安置一批人员、节省一批资金、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四个一”做法,多次在省民政厅召开的相关会议做经验交流。截至目前,在转移安置的24人中,已帮助11人长期滞留人员与家人相拥团聚。

四是积极开展网络救助行动。建立健全由民政部门履行救助管理牵头职责、救助管理站履行救助主体责任、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的救助网络队伍,充分利用区乡村民政经办人员构建三级网络救助体系,有效发挥协同救助作用,做到城乡救助工作全覆盖,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在城乡任何地段、任何时间,都能得到及时救助。五是开展源头治理行动。建立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强化返乡人员政策帮扶,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并将受助人员有关情况反馈属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家庭履行监护责任,防止其再次外出流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0年度收入合计1921430.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1921430.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47109.38元,增长14.76%,主要原因:

1.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减少2400.0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3147.52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26685.76元;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89.60元;

5.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增加11379.84元;

6.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1047.52元;

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3741.40元;

8.购房补贴减少6156.00元;

9.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减少33243.46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33243.46元,项目经费增加600000.00元;

10.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2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0年度支出合计1232999.55元。其中:基本支出842562.64元,占总支出的68.33%;项目支出390436.91元,占总支出的31.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710614.97元,下降36.56%,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减少951051.88元,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0513.89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17649.97元、津贴补贴减少32376.97元、绩效工资增加228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3147.5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1379.8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3791.5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6203.77元、医疗费减少10183.00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71096.78元,主要为:办公费减少70235.76元、印刷费减少600.00元、水费减少958.50元、电费减少3583.54元、邮电费减少18496.00元、差旅费减少63711.00元、维修(护)费减少505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9341.00元、劳务费减少70851.92元、工会经费减少459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09701.2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976.80元;③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569441.21元,主要为:离休费减少2400.00元、救济费减少567041.21元。

2.项目支出增加240436.91元,主要为: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经费增加273484.90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减少33047.9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2562.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1051.88元,下降53.02%,主要原因:①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0513.89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17649.97元、津贴补贴减少32376.97元、绩效工资增加228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3147.5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1379.8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3791.5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6203.77元、医疗费减少10183.00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71096.78元,主要为:办公费减少70235.76元、印刷费减少600.00元、水费减少958.50元、电费减少3583.54元、邮电费减少18496.00元、差旅费减少63711.00元、维修(护)费减少505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9341.00元、劳务费减少70851.92元、工会经费减少459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09701.2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976.80元;③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569441.21元,主要为:离休费减少2400.00元、救济费减少567041.21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7500.60元,占基本支出的99.40%,人均支出139583.4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62.04元,占基本支出的0.60%,人均支出843.6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0436.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0436.91元,增长160.29%,主要原因:①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经费增加273484.90元;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减少33047.99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一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116952.01元,其中:办公费24714.20元、印刷费3721.00元、水费708.02元、电费595.99元、邮电费7788.00元、差旅费16281.00元、维修(护)费1170.00元、公务接待费3480.00元、委托业务费229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93.80元、办公设备购置1500.00元。二是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273484.90元,主要用于救助人员支付医疗费、车船费、伙食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2999.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10614.97元,下降36.56%,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减少579955.10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17649.97元、津贴补贴减少32376.97元、绩效工资增加228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3147.5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1379.8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3791.5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6203.77元、医疗费减少10183.00元、离休费减少2400.00元、救济费减少567041.21元。

(2)公用经费减少371096.78元,主要为:办公费减少70235.76元、印刷费减少600.00元、水费减少958.50元、电费减少3583.54元、邮电费减少18496.00元、差旅费减少63711.00元、维修(护)费减少505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9341.00元、劳务费减少70851.92元、工会经费减少459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09701.2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976.80元。

(3)项目经费增加240436.91元,主要为:①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经费增加273484.90元;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减少33047.9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3561.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5%。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45729.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133.76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914192.95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5.7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943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6310.36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2626.88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0.8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573.80元,完成预算的93.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093.80元,完成预算的8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8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91468.46元,下降7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5607.46元,下降68.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861.00元,下降82.0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①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为燃油费减少14880.98元、过路费减少33000.00元、维修费减少12888.00元、其他费用减少14838.48元;②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为2020年我单位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减少,同时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093.80元,占90.74%;公务接待费支出3480.00元,占9.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093.8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2020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093.8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隆阳区救助管理站护送救助人员所需车辆燃料费21588.80元、维修费11875.00元、停车费64.00元、车辆保养费566.00元。

3.公务接待费348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各市县区救助站护送到我站救助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资产总额3042405.78元,其中,流动资产1423359.12元,固定资产811497.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07548.76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0711.1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57050.16元,固定资产减少547424.27元,无形资产增加807048.96元,受托代理资产减少425963.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42405.78

1423359.12

811497.90

630158.93



181338.97



807548.7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临时性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承担街头主动救助工作,向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法规,告知救助范围和救助内容,劝返和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入站救助。负责做好入站求助人员的登记、核查、甄别、管理等工作,及时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返乡与安置工作。承担受助人员住宿管理和饮食卫生工作,严防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受助人员的人身安全。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报隆阳区财政局审核。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民政发〔2020〕27号)文件,安排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项目安排经费1000000.00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项目资金390436.91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4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我站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地处保山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除了承担着本区的救助工作,还承担着保山市的救助中转工作以及保山周边救助工作。近年来,我站本着“以人为本,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临时性救助,保障其基本权益,为其提供食物和住宿,对返乡者提供车费,帮助其返乡;对残疾人、未成年人及老人实行专车专人护送返乡,对病患者给予医疗救治。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全面落实照料服务。二是创新开展救助寻亲服务行动。对站内滞留人员进行甄别寻亲。三是巩固提升云南省首个特殊人员安置点成效。四是开展源头治理行动。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以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保护支出。一是开展巡回救助以及引导、护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为受助人员提供饮食、住宿、衣物、个人卫生、安全等基本生活救助所需。三是为受助人员提供急病救治、卫生防疫、医疗康复等基本医疗服务。四是为受助人员提供文化法制教育、心理疏导、行为救助保护服务所需的师资、教具、场地布置。五是为受助人员联系亲属、查找受助人员身份信息、协助或接送受助人员返乡。六是为暂时查找不到户籍、无家可归的受助人员提供养育照料、生活护理。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收入1,937,161.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1430.9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731.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2999.55元,其中基本支出842562.64元,项目支出390436.91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74.52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000000.00元,其中: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150000.00元;②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600000.00元;③2020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250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390436.91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067757.80元,决算数为1921430.90元,差异数为853673.10元,差异率为79.95%。主要为中央下拨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项目资金。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为:基本支出842562.64元(其中人员经费837500.60元,日常公用经费5062.04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90436.91元,项目支出主要为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273484.90元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116952.01元。

(4)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按照预算管理和支出绩效的要求,严格对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等环节工作进行审批,确保项目资金预算到位、使用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指定专人对项目进行监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确保了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2)充分应用自评结果,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二是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组织认真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单位人员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单位、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