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95-7-/2021-1008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10-08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敬老院是一所以养老为服务的福利性事业单位,在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为集中供养对象提供吃、住、医、葬等日常管理服务;促进敬老院自身建设与发展,不断提高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负责敬老院的管理运营及相关的业务工作,同时搞好敬老院服务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隆阳区敬老院内设7个办公室。分别是:院长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后勤部办公室、财务室、护理办公室、餐饮办公室、医务室。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在区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取得了显著成绩,敬老工作有了新的发展:一是为了提高护理工的养老护理服务水平和质量,我单位组织护理工到昆明进行了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培训,并参加了考试。二是为了提高在院老人的身体健康,我单位购买了康复设施1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236,658.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6,658.6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53,839.81元,增长133.11%,主要原因为:
1、护理人员的劳务费增加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收入393,430.85元;
2、 政策性调资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收入10,408.96元;
3、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增加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收入6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206,909.50元。其中:基本支出3,206,909.50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3,435.67元,增长101.69%,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工资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17,975.65元;
2、公务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70,254.93元;
3、维修(护)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51,010元;
4、培训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7,760元;
5、公务接待费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839元;
6、劳务费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80,841.46元;
7、工会经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9,532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25,300.16元;
9、办公设备购置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153,587.95元。(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06,909.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435.67元,增长101.69%,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工资,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17,975.65元;
2、公务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70,254.93元;
3、维修(护)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51,010元;
4、培训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7,760元;
5、公务接待费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839元;
6、劳务费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80,841.46元;
7、工会经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9,532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25,300.16元;
9、办公设备购置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153,587.95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9,378.17元,占基本支出的25.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97,531.33元,占基本支出的74.76%。人均1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6,909.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3,435.67元,增长101.69%,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工资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17,975.65元;
2.公务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70,254.93元;
3.维修(护)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51,010元;
4.培训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7,760元;
5.公务接待费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839元;
6.劳务费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80,841.46元;
7.工会经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9,532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25,300.16元;
9.办公设备购置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153,587.9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29,578.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732,047.45元,公务费资金192,665.30元,维修(护)费资金3,090元,培训费资金1,100元,公务接待费资金839元,劳务费资金1,960,815.9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55,403.15元,办公设备购置资金183,617.9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33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479.8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668.8元;事业单位工伤保险2,182.0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000.00元,支出决算为56,242.15元,完成预算的117.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403.15元,完成预算的138.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9.00元,完成预算的10.4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入住老人的增加,送老人就医、购买老人生活用品和食品需求及单位扶贫下乡需求。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4,461.16元,下降30.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300.16元,下降31.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39.00元,增长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同比减少25,300.16元;主要是我单位2020年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原则。
(2)公务接待费资金,同比增加839.00元。主要是我单位在2019年没有产生接待费,在2020年接待了腾冲市民政局来我院学习交流,产生接待费839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403.15元,占98.51%;公务接待费支出839.00元,占1.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403.1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403.1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工作人员到各乡镇筛查五保老人,护送五保老人到市级、区级各大医院就医,购买五保老人日常生活用品和食品以及扶贫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83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3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腾冲市民政局来我院学习交流。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外接待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部门资产总额4,113,508.40元,其中,流动资产3,172,481.88元,固定资产941,026.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32,070.9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389,737.39元,固定资产增加42,333.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113,508.40 | 3,172,481.88 | 941,026.52 | 92040.92 | 0.00 | 0.00 | 848,985.6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8,09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0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8,09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区中心敬老院护理改造补助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隆财综〔2020〕55号保山市分成的2020年福利彩票公益金650000元,安排用于2020年区中心敬老院护理改造,用于及时解决集中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床位的实际问题,发挥对区中心敬老院集中特困供养人员的养老护理服务作用,更方便的护理集中特困供养人员,提高了养老服务水平。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按照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认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并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是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把绩效自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二是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充分认识和发挥项目绩效自评作用,理顺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项目绩效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保山市分成的2020年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隆财综〔2020〕55号)文件,安排区中心敬老院护理改造补助项目经费650000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护理改造补助项目资金650000元于2020年12月才拨付到位,所以该项目还未来得及实施。计划于2021年4月30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区中心敬老院护理改造补助项目650000元于2020年12月才拨付到位,所以该项目还未来得及实施。计划项目于2021年4月完成。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加大项目管理力度。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工作的经验: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项目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按序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2)问题和建议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资金截留、挤占、挪用情况发生,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资金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做到专款专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参照第一部分区敬老院部门概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我单位坚守“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积极宣传养老服务知识,大力推行“敬老爱老”,全体职工团结奋进,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为目标,围绕“敬老爱老、服务第一”和“一切以老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牢固树立公益事业形象。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养老护理工作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积极宣传养老服务知识,大力推行“敬老爱老”,全体职工团结奋进,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为目标,围绕“敬老爱老、服务第一”和“一切以老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牢固树立公益事业形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收入4,258,756.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6,658.64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098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6,909.50元,其中基本支出3,206,909.50元,项目支出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敬老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隆阳区敬老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院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650000元,其中:护理改造投入65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在区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取得了显著成绩,敬老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区中心敬老院护理改造补助项目资金650000元的投入,用于及时解决集中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床位的实际问题,发挥对区中心敬老院集中特困供养人员的养老护理服务作用,更方便的护理集中特困供养人员,提高了养老服务水平。
(4)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我单位坚守“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积极宣传养老服务,大力推行“敬老爱老”,全体职工团结奋进,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为目标,围绕“敬老至上、服务第一”和“一切以老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牢固树立公益事业形象。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大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院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完善预算编报程序。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提前完善项目库信息,将新项目入项目库,每年的预算项目均保证取源于项目库。在年初预算编报时,细化经费,完善信息,制定合法、合规、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
(2)严格预算执行。在整个预算期内,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有效控制经费范围、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按时完成执行进度。
(3)建立部门整改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