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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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5-7-/2019-0916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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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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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9-16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隆阳区敬老院是一所以养老为服务的福利性事业单位,在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为集中供养对象提供吃、住、医、葬等日常管理服务;促进敬老院自身建设与发展,不断提高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负责敬老院的管理运营及相关的业务工作,同时搞好敬老院服务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隆阳区敬老院内设7个办公室。分别是:院长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后勤部办公室、财务室、护理办公室、餐饮办公室、医务室。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隆阳区敬老院在区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取得了显著成绩,敬老工作有了新的发展:1、为了提高护理工的养老护理服务水平和质量,我单位组织护理工到昆明进行了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培训,并参加了考试。2、为了提高在院老人的身体健康,我单位购买了康复设施1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881,521.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1,521.2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52,326.22元,增长29.26%,主要原因为:

1、护理人员的劳务费增加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收入526,543元;

2、 政策性调资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收入180,505.2元;

3、公务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收入54,721.9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162,797.48元。其中:基本支出3,162,797.48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19,556.28元,增长34.98%,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工资及购房补贴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177,424.36元;

2、公务费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59,471.16元;

3、维修(护)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40,217.71元;

4、培训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5,695元;

5、公务接待费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1,100元;

6、劳务费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697,140.39元;

7、工会经费,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599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29,655.92元;

9、办公设备购置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40,61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62,797.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9,556.28元,增长34.98%,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工资及购房补贴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177,424.36元;

2、公务费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59,471.16元;

3、维修(护)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40,217.71元;

4、培训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5,695元;

5、公务接待费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1,100元;

6、劳务费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697,140.39元;

7、工会经费,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599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29,655.92元;

9、办公设备购置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40,61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6.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3.08%。人均2,1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本单位无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2,797.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19,556.28元,增长34.98%,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工资及购房补贴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177,424.36元;

2、公务费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59,471.16元;

3、维修(护)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40,217.71元;

4、培训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5,695元;

5、公务接待费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1,100元;

6、劳务费资金,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697,140.39元;

7、工会经费,与上年对比新增支出599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29,655.92元;

9、办公设备购置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40,61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55,55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7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资金844,199.62元,公务费资金273,477.83元,维修(护)费资金50,515元,培训费资金870元,公务接待费资金1,100元,劳务费资金1,919,171.33元,工会经费9,36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43,909.7元,办公设备购置资金12,94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购房补贴资金7,247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元,支出决算为45,009.70元,完成预算的75.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909.70元,完成预算的73.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0.00元,完成预算的1.83%。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18年节约“三公”经费开支,严格遵循厉行节约原则。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8,555.92元,下降38.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655.92元,下降40.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00.00元,增长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同比减少29,655.92元;主要是我单位在2018年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规定。

(2)公务接待费资金,同比增加资金1,100元。主要是我单位在2017年没有产生接待费,在2018年接待了昌宁县民政局到隆阳区敬老公寓爱心护理楼参观学习公建民营试点工作,产生接待费1,1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909.70元,占97.56%;公务接待费支出1,100.00元,占2.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909.7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909.7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工作人员到各乡镇筛查五保老人,护送五保老人到市级、区级各大医院就医,购买五保老人日常生活用品和食品。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昌宁县民政局到隆阳区敬老公寓爱心护理楼参观学习公建民营试点工作 ,接待1批次1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外接待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0元,增长0%,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部门资产总额3,000,314.66元,其中,流动资产926,540.16元,固定资产2,073,774.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7,877.2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4,478.25元,固定资产增加243,39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00,314.66

926,540.16

2,073,774.50

229,390.00

374,186.00


1,470,198.5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1,619.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5,289.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6,33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1,619.3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无主要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敬老院属事业单位,内设7个办公室。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敬老工作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紧扣保障和改善老人养老为主题,加强和创新养老管理,突出抓基础、抓重点、抓推进、抓落实,我单位坚守“以养老服务为本、为老人解困、为老人服务”的养老服务工作宗旨,积极宣传养老服务知识,大力推行“敬老爱老”,全体职工团结奋进,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围绕“敬老爱老、服务第一”和“一切以老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牢固树立公益事业形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设立绩效指标,并严格按已定指标实施。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收入2,881,521.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1,521.22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1,521.2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0.00)。支出3,162,797.48元,其中基本支出3,162,797.48元,项目支出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敬老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隆阳区敬老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隆阳区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隆阳区敬老院报账规范》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各项支出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由区敬老院院长负主要责任,由我院财务室牵头,组织有关业务办公室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各办公室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各部门协调合作,确保评价工作准确、有效。

组织实施: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自评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隆阳区敬老院2018年度接收财政拨款收入2,881,521.22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35,663.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38,610.6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247元。2018年度支出3,162,797.48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51,446.6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8,410.86元,资本性支出12,94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度,隆阳区敬老院财政拨款收入2,881,521.22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35,663.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38,610.6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247元。2018年度支出3,162,797.48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51,446.6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8,410.86元,资本性支出12,940元。

为了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我单位组织护理工到昆明进行了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培训,并参加了考试;为了提高在院老人的身体健康,我单位购买了康复设施1套。

(4)效果情况分析

2018年,我单位坚守“以养老服务为本、为老人解困、为老人服务”的养老服务工作宗旨,积极宣传养老服务知识,大力推行“敬老爱老”,全体职工团结奋进,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围绕“敬老爱老、服务第一”和“一切以老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牢固树立公益事业形象。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院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完善预算编报程序。在年初预算编报时,细化经费,完善信息,制定合法、合规、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

(二)严格预算执行。在整个预算期内,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有效控制经费范围、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按时完成执行进度。

(三)建立部门整改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四)建立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待绩效评价结束后将自评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落实整改,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发挥其在促进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