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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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95-7-/2019-0912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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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9-09-12
第一部分 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党和政府关于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他们的作用,使他们安度晚年和有关规定,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发挥军队离退休干部余热。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2018年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认真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取得了显著成绩,军休工作有了新的发展,认真落实好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为隆阳区军休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0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6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4,617,960.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17,960.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29,586.83元,增长6.62%,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增加467,439.40元;死亡抚恤经费增加650,376.40元;退役安置经费增加278,635.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经费增加108,250.03元;购房补贴经费增加24,886.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4,965,930.56元。其中:基本支出24,965,930.56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74,099.66元,增长7.9%,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增加467,439.40元;死亡抚恤经费增加650,376.40元;退役安置经费增加723,147.8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经费增加108,250.03元;房改补贴经费增加24,886.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965,930.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74,099.66元,增长7.9%,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增加467,439.40元;死亡抚恤经费增加650,376.40元;退役安置经费增加723,147.8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经费增加108,250.03元;房改补贴经费增加24,886.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93%,人均113,239.1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07%。人均120,791.6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65,930.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74,099.66元,增长7.9%,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增加467,439.40元;死亡抚恤经费增加650,376.40元;退役安置经费增加723,147.8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经费增加108,250.03元;房改补贴经费增加24,886.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754,27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5%。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支出893,786.40元;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支出20,156,600.00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支出1,816,037.78元;死亡抚恤经费支出1,887,855.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3,834.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支出173,834.1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8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补贴37,81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529.00元,支出决算为61,414.91元,完成预算的1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885.91元,完成预算的1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29.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10,885.91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9,828.30元,增长19.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176.30元,增长34.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48.00元,下降24.1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885.91元,同比2017年增加13,176.30元,增幅44.96%,主要是隆阳区军干所2018年公务用车维修经费增加10,885.91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529.00元,同比2017年减少3,348.00元,减幅24.13%,主要是因为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8年接待任务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例行节约的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885.91元,占82.86%;公务接待费支出10,529.00元,占17.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885.9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885.9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军队离退休干部看病、学习、活动等工作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29.00元。用于正常公务接待。
国内接待费支出10,5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个地州的学习、参观、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机关运行经费同比2017年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资产总额17,617,737.98元,其中,流动资产12,620,806.13元,固定资产4,996,931.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233.8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8,175.12元,固定资产增加71,40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7617737.98 | 12620806.13 | 4996931.85 | 4110805.31 | 395856 | 490270.54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0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0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50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办公桌椅购置。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按照党和政府关于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他们的作用,使他们安度晚年和有关规定,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发挥军队离,退休干部余热。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事业编制8人事业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170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67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8年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按照党和政府关于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的作用,使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安度晚年和有关规定,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发挥军队离退休干部余热。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2018年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认真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取得了显著成绩,军休工作有了新的发展,认真落实好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为隆阳区军休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收入25,035,686.47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4,617,960.78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17,725.69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65,930.56元,其中基本支出24,965,930.56元,项目支出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成立领导小组,召开绩效自评的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议讨论及安排专人开展工作,对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认真落实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2)过程情况分析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认真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取得了显著成绩,军休工作有了新的发展,认真落实好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为隆阳区军休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4)效果情况分析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支出,以节约为目的,严格控制各项支出,通过绩效自评及时发现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股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本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完善预算编报程序。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提前完善项目库信息,将新项目入项目库,每年的预算项目均保证取源于项目库。在年初预算编报时,细化经费,完善信息,制定合法、合规、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
(二)严格预算执行。在整个预算期内,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有效控制经费范围、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按时完成执行进度。
(三)建立部门整改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四)建立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待绩效评价结束后将自评项目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发挥其在促进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