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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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95-7-17_Z/2018-0921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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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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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8-09-21
第一部分 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主要职能是:按照党和政府关于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发挥他们的作用,使他们安度晚年。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隆阳区军干所认真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取得了显著成绩,军休工作有了新的发展,认真落实好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为隆阳区军休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6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16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7年度收入合计23,088,373.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88,373.9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3,706,642.81元,增长19.12%,主要原因为:
2017年新增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19,349.34元;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费2,798,628.00元;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机构经费354,499.12元;死亡抚恤324,289.80元;伤残军人医药费4,518.55元;住房补贴5,358.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7年度支出合计22,991,830.90元。其中:基本支出22,991,830.90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3,850,554.30元,增长20.12%,主要原因为:
2017年新增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19,349.34元;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费2,798,628.00元;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机构经费498,410.61元;2017年死亡抚恤324,289.80元;伤残军人医药费4,518.55元;住房补贴5,358.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991,830.90元。与上年对比增3,850,554.30元,增长20.12%,主要原因为:
2017年新增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19,349.34元;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费2,798,628.00元;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机构经费498,410.61元;2017年死亡抚恤324,289.80元;伤残军人医药费4,518.55元;住房补贴5,358.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49%,人均75,3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1% ,人均16,2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91,83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3,850,554.3元,增长20.12%,主要原因为:
2017年新增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19,349.34元;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费2,798,628.00元;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机构经费498,410.61元;2017年死亡抚恤324,289.80元;伤残军人医药费4,518.55元;住房补贴5,358.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13,315.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6%。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支出426,347.00元;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支出19,985,000.00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支出1,264,489.95元;死亡抚恤经费支出1,237,478.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5,58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伤残军人的医疗费65584.1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9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补贴12,93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877.00元,支出决算为51,586.61元,完成预算的95.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709.61元,完成预算的94.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77.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隆阳区军干所坚持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348.02元,下降12.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少6,562.02元,下降14.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86.00元,下降5.3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同比减少6,562.02元,下降14.82%。减少原因是隆阳区军干所坚持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减少786.00元,下降5.36%。减少原因是隆阳区军干所坚持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709.61元,占73.1%;公务接待费支出13,877.00元,占2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709.6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709.6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军队离退休干部看病、学习、活动等工作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87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8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个地州的学习、参观、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225,757.46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
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从2017年开始转变为纯事业单位,所以没有产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225,757.4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资产总额17,594,504.10元,其中,流动资产12,668,981.25元,固定资产3,228,495.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697027.0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72,668.0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85,968.04元,固定资产增加13,3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平方米,账面原值元;处置车辆辆,账面原值元;报废报损资产项,账面原值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元;出租房屋平方米,账面原值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17594504.1 | 12668981.25 | 4925522.85 | 2809634.84 | 395856 | 418861 | 1697027.01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3,30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3,30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30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单位无主要民生项目重点支出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