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2014年部门决算(附决算表)
- 索引号
- 01525695-7-17_Z/2015-0923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24
- 日期
- 2015-09-23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市民政局的安排部署,研究和拟定全区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防灾、抗灾、救灾工作,调查、核实、评估、发布和上报灾情,研究提出抗灾、救灾方案。研究制定全区社会救助规划,落实政策和标准,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编制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优抚法规和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义务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和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拟定全区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区社团的登记、年度检审,监督社团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社团组织及社团违法行为。负责隆阳区婚姻登记处工作。负责民政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和民政统计年报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及本局下属单位民政经费的管理、使用监督和指导民政事业费的管用。负责社会事务、儿童收养和殡葬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支持和发展老年经济实体和老年福利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事业,推进老年人福利设施进程等。
2.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职责,隆阳区民政局内设11个机构。其中1个正科级机构(隆阳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10个股级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社会救助股、救灾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优抚安置股、民间组织管理股、区划地名股、计划财务股、殡葬监察大队和殡葬管理所,5个二级单位: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殡仪馆、救助管理站、双扶福利管理站、敬老院。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隆阳区民政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2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6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项目 | 数量 | 比上年增减 | 变动原因说明 |
一、部门决算编报单位 | 1 | 0 | |
行政单位 | 1 | 0 |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0 | 0 | |
其他事业单位 | 0 | 0 | |
二、在职在编人数 | 42 | +2 | 调入 |
行政编制人数 | 31 | 0 | |
财政全供养事业编制人数 | 4 | 0 | |
三、在编实有车辆 | 4 | 0 | |
四、离退休人员 | 0 | 0 | |
离休 | 1 | 0 | |
退休 | 16 | 0 |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隆阳区民政局决算总收入21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部门决算总支出20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14万元,占总支出的98%;项目支出484万元,占总支出的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总收入% |
一、部门决算总收入 | 21271 | |
财政拨款收入 | 21271 | 100 |
上级补助收入 | 0 | 0 |
事业收入 | 0 | 0 |
经营收入 | 0 | 0 |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 0 | 0 |
其他收入 | 0 | 0 |
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总支出% |
一、部门决算总支出 | 20098 | 100 |
基本支出 | 19614 | 98 |
项目支出 | 484 | 2 |
上缴上级支出 | 0 | 0 |
经营支出 | 0 | 0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0 | 0 |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民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万元。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比上年减少226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总支出% |
本年支出合计 | 20098 | 100 |
一、基本支出 | 19614 | 98 |
人员经费支出 | 19428 | 97 |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186 | 1 |
二、项目支出 | 484 | 2 |
(二)项目支出情况。***年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万元。与上年对比*****原因分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与上年对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231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7万元,津贴补贴103万元,奖金4万元,绩效工资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3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
(二)外交支出**万元,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三)国防支出**万元,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公共安全支出**万元,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五)教育支出**万元,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六)科学技术**万元,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万元,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97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总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173 | 1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74 | 1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9255 | 7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2 | 2 |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民政民政局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接待317批次、2226人次。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一是严格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了公务接待减少2支出,二是2013年隆阳区开展村级换届选举在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1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次,出国(境)**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万元,比**年决算增加/减少**万元。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隆阳区民政局购置公务用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中:购置费**万元,比**年决算增加/减少**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注: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大致范围)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隆阳区民政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17批次,2226人,公务接待费开支11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2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三)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四)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五)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注:以上名词解释部分可根据本单位公开的涉及内容自行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