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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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5-7/20230926-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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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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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26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1400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救助站主要职责是:我站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地处保山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除了承担着本区的救助工作,还承担着保山市的救助中转工作以及保山周边救助工作。近年来,我站本着以人为本,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临时性救助,保障其基本权益,为其提供食物和住宿,对返乡者提供车费,帮助其返乡;对残疾人、未成年人及老人实行专车专人护送返乡,对病患者给予医疗救治。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完善救助措施,主动实施救助。坚持实行全年无休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时刻有人员待命在救助一线,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扩大范围、延长时间、增加频次开展街面主动巡查救助,开展常态化主动救助服务,确保街面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及时有效救助。一是组织开展救助管理开放日活动。救助管理站以第十个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一次耐心讲解、一份宣传资料、一份温情守候三个一活动,诠释了救助管理的工作职能以及这十年救助管理工作温情故事,共制作宣传图板6块,发放救助政策宣传折页和救助联系卡1200余份,政策咨询服务100余人次,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满意度。二是加强街面主动巡查救助。紧扣重点季节、重点时间和重点路段,加大街头巡查和主动救助力度,开展夏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发现一人救助一人。三是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街道社区等部门协调联动,劝导引导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2022年共开展街面巡查140余次,劝返职业乞讨人员49人次,发放棉衣、棉被等御寒物品35套,发放饼干、方便面、矿泉水等食品若干份。有效的保障各类困境人员得到有效救助。

二是加大寻亲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对站内滞留人员进行甄别寻亲,通过4100%100%人脸识别、100%DNA比对、100%寻亲网救助、100%今日头条录入,提升甄别查询能力和效率。在开展寻亲工作中,借助新媒体平台,开展互联网+寻亲”“实地+寻亲模式,利用今日头条全国救助寻亲网”“百度AI寻人等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救助工作中来。2022年寻亲成功5人,期中为在外流浪10年、落户安置6年的广西、广东籍梁某、张某寻亲成功。

三是创新工作思路,集中落户安置。区民政局以市区共建,集中安置的方式,开创了云南省首个特殊人员安置点,面向全市安置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从根本上解决了该特殊群体长效救助问题。2019317日潞江镇石梯敬老院正式入住,聘用护理人员4人进行管理,使长期滞留人员身份转变为本辖区集中特困供养人员,每月每人按1000元拨付生活补助,费用从原来在精神病医院治疗约每人8万元/年减少至每人1.2万元/年,大量节省了长期入住寄养(托养)机构所需的高额费用。建立管理制度,协调市精神医疗机构医生定期到安置点进行检查治疗,协调潞江镇政府履行属地职责协助管理。打通了回家最后一公里,通过医养结合接受正规治疗,工作人员与其交心谈心,开展温情服务,精神状态得到持续好转,沟通交流逐步恢复正常,极大地增加了寻亲成功率。截至目前累计入住救助人员32人,其中有14名长期滞留人员已与家人相拥团聚。

四是强化三级联动,推进源头治理。通过网络救助体系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人。其中:永盛街道王海村的1名长期外出流浪人员和辛街乡杜家社区的1名街面职业乞讨人员,通过三级联动得到及时救助并送返家中,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对其进行了有效管控。同时建立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强化返乡人员政策帮扶,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并将受助人员有关情况反馈属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家庭履行监护责任,防止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2022年协助乡镇(街道)为2名(张应根、杨江留)多年在外返乡的流浪人员办理落户手续。

五是加强站内管理,守住安全生命线。一是建设站内安全生产队伍。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成立了由支部书记、站长任组长,副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其余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置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扛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时,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小队,用来应对各项突发应急事件。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工作部署,2022年共召开4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支委会,4次季度安全生产干部职工会,健全一台账、四清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工作。三是制定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建章立制工作,先后制定了《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方案》、《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预案》和《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疾病防疫预案》等,完善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四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利用民政局周一例会和站周例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使全体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 五是全面排查站内安全隐患。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的工作态度,对站内电路、消防设施、食品安全、公务用车、住房安全、救助人员住宿区等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明确各项排查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列出安全隐患排清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制度,确保救助安全事故零发生。2022年更换过期灭火器4个、裸露破损电线10米,石梯敬老院完成20万元的消防喷淋设施改造。六是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培训力度。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利用每周例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5次,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利用“6.19”救助结构开放日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传达学习安全生产月相关文件精神,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安全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2022年共开展了2次安全演练。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再提高,做到细节、排查,整改三到位

六是落实防疫责任,保障救助安全。一是从严从紧抓实站内疫情防控。救助站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治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20227月版)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引》(20224月)以及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两扫一测登记制度、入站人员全员核酸检测、对站内救助人员体温每天进行两次跟踪监测、全面清洁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求助热线实行24小时服务,救助专用车辆24小时备勤。二是主动开展街面巡查救助,成立2个流浪乞讨人员疫情防控街面巡查救助小组,对发现的流浪人员及时测量体温、发放口罩、告知、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入站求助,减少其暴露感染和感染后传染他人风险。开展心理疏导8人,有效防止在站受助人员因滞留时间较长而产生焦虑情绪。三是加强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疫苗接种工作。现有长期街面流浪乞讨人员4人,其中2人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加强针接种完成,2人间隔时间不到未接种加强针。

七是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救助水平。一是加强干部职工对救助政策的学习。强化政治思想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作风建设,以抓党建、促业务的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救助管理站办法》规定的救助站工作人员职责及八不准规定,规范救助程序,明确受助人员从入站到离站各个环节的救助规程,使救助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三是强化宣传唱响民政救助好声音。2022年,各项救助管理工作外宣信息共报送63篇,被中国社会报、云南日报等主流媒体采用,积极主动捍卫了救助管理工作领域意识形态主阵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1,513,503.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3,503.3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87,054.85元,增长83.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87,054.85元,增长83.13%;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514.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25,094.31元,职业年金增加23,878.01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增加644,568.57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2.41元, 事业单位医疗减少3,867.3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4,386.6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361.4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1,513,503.31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414.86元,占总支出的72.57%;项目支出415,088.45元,占总支出的27.4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0,812.12元,增长8.6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9,565.80元,增长26.42%;项目支出减少108,753.68元,下降20.7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37,955.96元,个人家庭补助增加3,290.36元,资本性支出减少2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8,414.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1,189.59元,占基本支出的92.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225.27元,占基本支出的7.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5,088.45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支出415,088.45元,2022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16人,住院治疗8人。提供返乡车票126人,护送返乡73人,落户安置3人,寻亲成功5人,石梯敬老院现长期安置15人,救助管理各项工作平稳、进展顺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3,503.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370,812.12元,增长32.45%,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增加190,424.28元。

2.公用经费增加39,141.5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9,141.52元,其中办公费增加6,575.53元,水费增加1,359.42元,电费增加2,723.82元,邮电费增加1,200.00元,差旅费增加875.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861.00元,工会经费增加7,248.2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1,770.54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141,246.32元,主要为:离休费增加3,493.00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137,753.3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7,700.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49,73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609.19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50,563.77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139,903.7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7.8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802.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40,241.9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4,771.1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9.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441.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441.5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441.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441.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0,909.54元,增长85.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21,770.54元,增长91.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61.00元,纯减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21年度未支付车辆修理费用19,770.54元,油卡充值2,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441.54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441.5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441.5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用于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资产总额3,827,486.60元,其中,流动资产702,160.59元,固定资产2,314,777.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10,548.76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4.0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4.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属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属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本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14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