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敬老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95-7-/2018-022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2-20
隆阳区敬老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隆阳区敬老院关于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职能职责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是一所以养老为服务的福利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为集中供养对象提供吃、住、医、葬等日常管理服务;促进敬老院自身建设与发展,不断提高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敬老院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8人,内设机构有:院长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护理办公室、餐饮办公室、医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在区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敬老院工作稳步、持续推进,在促进敬老院事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财务总收入236.26万元,较上年增26.47 万元,同比增12.6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6.26万元,较上年增26.47万元,同比增12.6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财政拨款收入236.26万元,较上年增26.47万元,同比增12.62%,其中,本年收入236.26万元,较上年增26.47万元,同比增12.62%,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6.26万元,较上年增26.47万元,同比增12.62%,(本级财力236.2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预算总支出236.26万元,较上年增支26.47万元,同比增12.62%,其中:基本支出200.26万元,占总支出的84.76%,项目支出36万元,占总支出的15.24%。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2(款)”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主要反映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的支出、“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208(类)-10(款)”社会福利支出,主要反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200.26万元,项目支出 36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 0 个,采购预算资金0 万元,其中:货物类 0 万元,工程类 0 万元,服务类 0 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 0 万元,政府性基金 0万元,其他资金 0 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正常运转的支出200.26万元,较上年增26.47万元,同比增15.23%,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0.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24%,较上年增加2.01万元,同比增3.4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的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9.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76%,较上年增24.51万元,同比增21.2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差旅费的增加、工会经费的增加、劳务费的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较上年减0.05万元,同比减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取消了独子费。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36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其中:
1.2018年水电项目经费1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 2018年培训费项目经费6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3. 2018年敬老院运行经费项目经费2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018年公务接待费根据单位业务需要预算2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39.70万元,较上年增24.51万元,同比增21.28%,占基本支出的69.7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差旅费的增加、工会经费的增加、劳务费的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