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01525695-7-/2016-0217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6-02-17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

(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编制数7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1人。

2、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5年,我站共救助人员638人,其中未成年人13人。男570人,女68人。本省284人 , 外省348人, 缅甸籍1人,地址不清5人。残疾101人,危重病人4人,精神病50人,提供返乡车票510人,安置7人,护送返乡87人,送医院治疗7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其中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1人。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单位)预算总收入87.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部门预算总支出8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12万元,占总支出的85.08%。项目支出13万,占总支出的14.92%。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12万元,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7.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6万元,原因为本年度在职职工减少一名,工资额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13万,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015年无,原因分析2015年我单位未将流浪乞讨救助经费归入项目。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28万元对比,增加9.84万元,增长13%,原因分析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81.45

万元(用于开支本局人员工资支出29.6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7万元。

1、 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9.67万元;

2、 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

等日常公用经费5.67万元,其中:办公费0.34万,重点工作专项业务费0.8万,工会经费0.53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3、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51.78万元。其中:离退休人员经费38.11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13.67万.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04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救助管理站机关日常 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公务接待费开支5.04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名词解释部分可根据本单位公开的涉及内容自行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