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机关)2022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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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5-7/20240329-00008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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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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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6

隆阳区民政局(机关)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隆阳区民政局(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隆阳区民政局(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隆阳区民政局(机关)2022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70号),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区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区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执行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4.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区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地名工作。

5.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加强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负责婚姻管理政策的执行,推进婚俗改革。

7.负责殡葬管理政策的执行,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服务行业管理。负责对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丧葬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开展殡葬执法工作。

8.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的执行,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相关工作。

12.负责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社会救助股、区划地名和基层政权建设股、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养老服务股、殡葬监察大队。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隆阳区民政局将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扣“三个聚焦”、 落实“三个基层”,更加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民政工作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

1.紧盯脱贫攻坚任务抓实兜底保障政策落实。认真执行“四不摘”政策,实行“救助渐退”,促进稳定脱贫。重点按照“严格标准,分段推进,总结验收”的方式,扎实开展低保对象精准施保专项整治行动。

2.以乡村振兴为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按照党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同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工作体系、政策措施、规划实施、项目建设和考核机制等方面的有效衔接。

3.以提高服务为支撑,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持续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省政府十件惠民实事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科学规划储备“十四五”养老项目。二是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从消防硬件设施和日常安全管理层面,建立隐患排查、整改销号、责任落实“三个清单”,提升服务质量抓实安全生产。

4.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一是加大力度推进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区“进村(社区)”工作,实现全区351个村(社区)创建全覆盖。二是在全面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贡献民政力量和民政智慧。围绕“四创一专项”工作,抓实抓牢各项民政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指标。四是统筹做好隆阳区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5.以节地生态为理念,推动殡葬改革不断深化。一是制定出台《隆阳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办法》,修改完善《隆阳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全区殡葬改革各项工作推进更加规范有序。二是加快推进张家山陵园建设项目建设。三是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力度,满足群众丧葬需求。

6.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紧盯民政领域重点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及重点环节,牢固树立疫情防控“底线”思维,筑牢民政安全“红线”意识。二是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强化干部职工自我防护意识,自觉执行防控措施,做到严防严控、群防群控,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贡献民政力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9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777.64万元,比上年增加793.38万元,同比增长13.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69.39万元,比上年增加785.13万元,同比增长13.12%,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25万元,属于纯增。

与上年对比增加793.38万元,同比增长13.2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标准增加导致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以及公用业务经费增加60.27万元;二是根据财政全口径预算要求,单位自有资金(财政代管账户资金纳入预算)增加8.25万元;三是民政管理事务因村级换届工作已完备减少83.27万元;四是社会福利因孤儿生活补助上级补助增加及养老服务项目减少导致补助资金减少55.47万元;五是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减少200万元;六是因补助标准提高,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三无精神病人救助增加1063.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769.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69.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69.39万元(本级财力6769.3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85.13万元,同比增长13.1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标准增加导致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以及公用业务经费增加60.27万元;二是民政管理事务因村级换届工作已完备减少83.27万元;三是社会福利因孤儿生活补助上级补助增加及养老服务项目减少导致补助资金减少55.47万元;四是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减少200万元;五是因补助标准提高,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三无精神病人救助增加1063.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77.64万元,比上年增加793.38万元,同比增长13.26%。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69.39万元,比上年增加785.13万元,同比增长13.12%,其中:基本支出679.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由于人员变动导致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50.15万元;二是由于公用经费标准增加导致公用业务经费增加10.12元;项目支出6089.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4.8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民政管理事务因村级换届工作已完备减少83.27万元;二是社会福利因孤儿生活补助上级补助增加及养老服务项目减少导致补助资金减少55.47万元;三是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减少200万元;四是因补助标准提高,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三无精神病人救助增加1063.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449.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 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用支出及民族团结进机关示范点创建开支。

3. 2080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万元,主要用于婚姻登记证工本费补助;

4.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31.8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敬老院护理服务人员补助、集体企业未参保人员生活补助、“两案”审理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专项补助、社会救助工作专项补助;

5.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4.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工资;

6.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12.48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

8.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956.51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补助和长寿补助;

9.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994.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殡葬费减免补助、惠民殡葬补助、一次性火化补助;

10.2081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36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

11.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50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

12.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1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13.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6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4.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19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15.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506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6.2082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312.49万元,主要用于六十年代精简人员定补、原大队干部定补、三无精神病人补助、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金支出;

17.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失业保险;

18.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障;

19.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障;

20.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障;

21.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8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纯增,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隆阳区民政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都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相关支出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隆阳区民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纯增,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5次,共计接待约95人次。

增加的原因:预计上级及其他地州县到我区检查工作或交流学习次数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隆阳区民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本单位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隆阳区民政局共申报项目2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0个,财政预算安排6089.82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0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2664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2年隆阳区民政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项目

1.总体目标:辖区范围内所有困难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生活费及护理费得到保障。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4项

①数量指标:获补对象数等于17779人;

②质量指标:2项,分别为:获补对象准确率大于等于93%;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率大于等于98%;

③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2项,分别为:政策知晓率大于等于85%;补助对象生活状况不断提高。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项目

1.总体目标:保证辖区范围内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4项

①数量指标:救助对象人数等于36000人;

②质量指标:2项,分别为:救助对象认定准确率大于等于90%;救助资金社会发放率大于等于98%;

③时效指标: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等于10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政策知晓率大于等于90%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5%。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4.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2万元,同比增8.9%,主要原因是:d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标准调增以及按工资比例上缴的工会经费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隆阳区民政局资产总额6372.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15.79万元,固定资产127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4.84万元,其他资产319.5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84.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2.5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