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机关)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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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5-7/20240327-0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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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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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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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8

隆阳区民政局(机关)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70号),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区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区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执行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 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4.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区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地名工作。

5.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加强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负责婚姻管理政策的执行,推进婚俗改革。

7.负责殡葬管理政策的执行,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服务行业管理。负责对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丧葬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开展殡葬执法工作。

8.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的执行,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相关工作。

12.负责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民政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拨款单位1个,为民政局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社会救助股、区划地名和基层政权建设股、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养老服务股、殡葬监察大队,共计8个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抓好党建工作。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的学习,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理论成果指导具体实践。二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习近平对民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为政治指引和根本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建+扶贫”“党建+社区治理”双推进。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注重党员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2.着力抓好兜底保障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和按标施保工作,坚持动态管理、分类施保、按标施保,不断提高我区城乡低保对象精准率和救助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真正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三是认真排查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确保做到应保尽保,不出现“漏保”“错保”问题。对已脱贫、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重病患者走访排查率要达到100%;其他低保对象比对复核率要达到100%。四是对2019年以来退出农村低保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全面复核率要达到100%;对2019年脱贫户通过发展产业、实现就业等方式家庭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被停保的贫困人口是否享受过渡期复核率要达到100%。

3.着力抓好殡葬改革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动员和监管力度,继续保持火化区100%火化率。二是稳步推进面山墓地治理,有效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4.着力抓好社区治理工作。一是指导好2020年村(社区)换届工作,确保换届工作按规定流程进行。二是继续做好村(社区)干部培训工作,提升基层干部工作能力。三是继续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推进平安村(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5.着力抓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做好(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一步督促已实施养老服务设施项目的乡镇(街道)加强和规范对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和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继续推进全区农村敬老院建设。三是巩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及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注入。四是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切实做好社会福利院、民营养老机构、城市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和乡镇敬老院等的监督与管理,不断扩大和满足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

6.着力抓好其他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孤儿等特困儿童救助、婚姻登记及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婚姻登记服务,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拓展,成立“心理咨询辅导室”及“婚姻家庭咨询服务室”。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完善儿童信息动态更新。二是继续做好社会组织、民间协会、社团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三是继续做好社会人才培养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隆阳区民政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民政局机关,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民政局财务总收入57786947.75元,较上年减20239828.62元,同比减25.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786947.75元,较上年减20239828.62元,同比减25.94%;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事业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其他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上年结转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民政局财政拨款收入57786947.75元,较上年减20239828.62元,同比减25.94%,其中:本年收入57786947.75元,较上年减20239828.62元,同比减25.94%,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786947.75元,较上年减20239828.62元,同比减25.94%,(本级财力57786947.75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民政局预算总支出57786947.75元,较上年减20239828.62元,同比减25.9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7786947.75元,其中:基本支出6666947.75元,较上年减878828.62元,同比减11.65%,占总支出的11.54%;项目支出51120000元,较上年减19361000元,同比减27.47%,占总支出的88.46%。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 2010301行政运行4512199.3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 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000元,主要用于婚姻登记证工本费补助;

3. 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300000元,主要用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助;

4.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59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敬老院护理服务人员补助、集体企业未参保人员生活补助、“两案”审理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专项补助、困境儿童保障业务补助、社会救助工作专项补助、“三留人员”信息调查录入专项补助;

5.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41180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工资;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3115.52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081001儿童福利450000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

8.2081002老年福利10110000元,主要用于高龄补助和长寿补助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

9.2081004殡葬9400000元,主要用于基本殡葬费减免补助、惠民殡葬补助、一次性火化补助及殡仪馆人员工资支出;

10.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9550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

11.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12.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3.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14.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7000000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5.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812732元,主要用于六十年代精简人员定补、原大队干部定补、三无精神病人补助、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金支出;

16.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9.41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失业保险;

1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31528.9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

18.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6009.06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

1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9671.72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

20.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91.79元,主要用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666947.75元,项目支出51120000元)。

1. 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138310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265766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津贴补贴;

(3)30107绩效工资34174.3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

(4)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3115.52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0285.99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6923.72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511.2元,主要用于行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

(8)30205水费10000元,主要用于水费支出;

(9)30206电费2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支出;

(10)30207邮电费22200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话费支出;

(11)30211差旅费218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差旅费支出;

(12)30226劳务费54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敬老院护理人员补助;

(13)30228工会经费69859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会经费支出;

(14)30239其他交通费用2682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交通补贴;

(15)30301离休费14118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16)30305生活补助637926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原大队干部生活补助。

2.项目支出:

(1)30201办公费400000元:

(2)30216培训费60000元;

(3)30227委托业务费590000元;

(4)30305生活补助29930000元;

(5)30306救济费18300000元;

(6)30307医疗费补助1300000元;

(7)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540000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隆阳区民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无增减变化;公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无增减变化。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20年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6666947.75元,较上年减878828.62元,同比减11.6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4935782.75元,占基本支出的74.03%,较上年减1521880.62元,同比减23.5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2. 商品和服务支出952059元,占基本支出的14.28%,较上年增378446元,同比增65.98%,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增加(农村敬老院护理人员新增);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9106元,占基本支出的11.69%,较上年增264606元,同比增51.43%,主要原因是原大队干部生活补助纳入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51120000元,较上年减19361000元,同比减27.4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民政优抚对象划转退役军人事务局、城乡医疗救助划转医保局。其中:

1.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财政补助项目经费60000元,较上年增20000元,同比增50%,主要原因是办理婚姻登记人数增加;

2.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助经费300000元,较上年减10000元,同比减3.22%,主要原因是地名普查接近扫尾阶段,支出减少;

3. 集体企业未参保人员生活补助资金190000元,较上年增1600元,同比增0.85%,主要原因是补助标准提高;

4. “两案”审理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经费170000元,较上年增4400元,同比增2.66%,主要原因是补助标准提高;

5. 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专项补助经费290000元,较上年增290000元,同比增100%,主要原因是此项目本年新增;

6.困境儿童保障业务补助经费5000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无增减变化;

7. 社会救助工作专项补助经费300000元,较上年减150000元,同比减33.33%,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工作划出,专项经费减少;

8.“三留人员”信息调查录入专项补助经费5000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无增减变化;

9.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450000元,较上年减3600元,同比减0.7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补助人数减少;

10. 高龄补助和长寿补助经费9570000元,较上年增820000元,同比增9.3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补助人数增加;

11.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540000元,较上年增350000元,同比增184.2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区级配套项目增加;

12. 惠民殡葬补助资金5260000元,较上年增488200元,同比增8.4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惠民殡葬补助人数增加;

13. 基本殡葬费减免补助资金1550000元,较上年增99400元,同比增6.8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基本殡葬费减免补助人数增加;

14. 一次性火化补助资金2590000元,较上年增172400元,同比增7.1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次性火化补助人数增加;

15. 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9550000元,较上年增950000元,同比增11.0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增加;

16.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4000000元,较上年减1000000元,同比减20%,主要原因是由于对城市低保进行清理,补助人数减少;

17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6000000元,较上年增1000000元,同比增2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提标,补助人数增加;

18. 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补助资金1000000元,较上年减200000元,同比减16.6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临时救助支出减少;

19.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7000000元,较上年减1000000元,同比减12.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特困人员减少;

20. 涉诉困难群体执行救助补助资金30000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无增减变化;

21. 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生活补助经费60000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无增减变化;

22. 三无精神病人医疗及生活补助经费130000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无增减变化。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952059元,较上年增378446元,同比增65.98%,占基本支出的14.28%,主要原因主要是劳务费增加(农村敬老院护理人员新增)。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20年,单位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货物类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元,政府性基金0元,其他资金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隆阳区民政局单位共申报项目2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2个,财政预算安排5112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2个,其中:重点项目22个,财政预算安排5112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2个。2020年隆阳区民政局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1

0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

0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3

0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4

0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5

0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

07.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

08.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8

09.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

10.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0

11.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1

12.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2

13.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3

14.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4

附件:

点击下载2020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