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95-7/20240328-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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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01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1400000
隆阳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公开内容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职能职责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民政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市民政局的安排部署,研究和拟定全区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防灾、抗灾、救灾工作,调查、核实、评估、发布和上报灾情,研究提出抗灾、救灾方案。研究制定全区社会救助规划,落实政策和标准,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编制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优抚法规和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义务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和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拟定全区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区社团的登记、年度检审,监督社团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社团组织及社团违法行为。负责隆阳区婚姻登记处工作。负责民政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和民政统计年报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及本局下属单位民政经费的管理、使用监督和指导民政事业费的管用。负责社会事务、儿童收养和殡葬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支持和发展老年经济实体和老年福利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事业,推进老年人福利设施进程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民政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5个即民政局机关、救助站;双扶站;军干所;敬老院,差额拨款单位1个,为区殡仪馆,民政系统共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全额拨款85人,差额拨款10人),隆阳区民政局内设12个机构及5个二级单位。其中1个正科级机构(隆阳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11个股级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社会救助股、救灾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优抚安置股、民间组织管理股、区划地名股、计划财务股、殡葬监察大队和殡葬管理所、家庭收入核对中心;5个二级单位,即:殡仪馆;救助站;双扶站;军干所;敬老院。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0人(财政全额拨款71人,差额拨款9人),半供养人员12人(其中遗属11人;西部志愿者1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4人;单位实有车辆6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全力推动民政民生工程稳步实施。按照“两线合一”目标任务,积极拟定提高2019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规范城乡低保申报程序;建立五保供养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供养标准,加大敬老院建后管养力度,确保五保老人生活质量;继续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扎实做好农房保险善后理赔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民政服务对象民生民权。落实各类优抚对象政策,按要求及时兑现各项优抚政策;扎实做好退役安置工作,积极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和技能培训工作;深入推进示范社区建设,进一步推动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延伸服务领域,提升城市社区品位,稳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逐步建立各具特色、功能完备的新型农村社区;完善灾害救助机制,完善三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加强乡、村灾害信息员培训,提升灾害救助水平,加强救灾资金贮存、管理和使用。
三是切实提升基层民主政权服务能力。组织基层干部开展培训,着力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基层民主法制学习,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意识,切实提高履职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村务各项制度,努力确保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加强监督机制,及时纠正各种不当行为。通过多方施策,全力维护基层民主政权管理有序,廉洁高效。
四是努力改进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字整理工作,努力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完善部分县区界限,协助做好乡镇、村地名设标和道路命名、更名工作;积极拓宽殡葬改革服务内容,大力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大力宣传殡改政策,积极倡导丧葬新风;继续抓好“两证合一”工作,加大网上办证力度;加强婚姻登记窗口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办事流程,确保群众满意。
五是全面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各类民政资金,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大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为民服务能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细化量化考核细则,不断提升机关工作效率;不断提升民政服务职能,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全力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下设5个二级单位,分别是隆阳区民政局;隆阳区殡仪馆;隆阳区救助站;隆阳区双扶站;隆阳区军干所;隆阳区敬老院。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包含暂定编制16人),事业编制48人。在职实有8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71人,财政部分供养9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4人。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民政部门财务总收入8681.55万元,较上年增1988.1万元,同比增2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81.55万元,较上年增1988.1万元,同比增29.7%,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81.55万元,较上年增1988.1万元,同比增29.7%,其中,本年收入8681.55万元,较上年增1988.1万元,同比增29.7%,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81.55万元,较上年增1988.1万元,同比增29.7%,(本级财力8681.5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81.55万元,较上年增支1988.1万元,同比增29.7%,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68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3.45万元,占总支出的14.67%,项目支出7408.1万元,占总支出的85.33%。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3(款)”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69.61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转的支出;“208(类)-02(款)”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65万元,主要反映婚姻登记证工本费、社区换届、社会救助工作业务经费、集体企业未参保人员补助、两案人员定补等支出;“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6.07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离退休人员开支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8(款)”抚恤支出998万元,主要反映伤残抚恤、在乡复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支出及其他优抚支出;“208(类)-09(款)”退役安置支出551.15万元,主要反映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军干所机构运转支出;“208(类)-10(款)”社会福利支出2209.03万元,主要反映孤残儿童补助、火化补助、殡仪馆、双扶站、敬老院机构运转支出;“208(类)-11(款)”残疾人事业支出860万元,主要反映残疾人护理补贴及生活补贴; “208(类)-19(款)”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000万元,主要反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08(类)-20(款)”临时救助支出185.71万元,主要反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救助站机构运转支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208(类)-21(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800万元,主要反映农村五保供养支出;“208(类)-25(款)”其他生活救助支出331.9万元,主要反映临时救助、六十年代精减人员定补、原大队干部定补、无主精神病人补助、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金支出;“208(类)-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事业人员失业保险;“210(类)-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3.97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210(类)-13(款)”医疗救助支出370万元,主要反映城乡医疗救助支出;“210(类)-14(款)优抚对象医疗”180万元,主要反映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支出;“224(类)-07(款)其他自然灾害及恢复重建支出35万元,主要反映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273.45万元,项目支出7408.1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94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8.15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3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48万元,项目支出266.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8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2万元,项目支出7119.3万元)。
资本性支出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7.8万元,同比增78%,增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燃料费及维修费用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减0万元,同比增0%,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无增减变化;公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较上年增9万元,增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燃料费及维修费用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0.8万元,较上年减1.2万元,同比减60%,减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19年用于保障隆阳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1273.45万元,较上年增82.55万元,同比增6.93%,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938.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72%,较上年增126.98万元,同比增15.6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增及职工医疗补助在今年纳入预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5.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85%,较上年减47.21万元,同比减15.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今年殡葬协管员补助未纳入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较上年增2.78万元,同比增4.1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遗属生活补助增加及离退休人员补助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7408.1万元,较上年增1905.55万元,同比增34.63%,其中:
1.2019年民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177.2万元,较上年减932.7万元,同比减84.0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高龄老人补助本年未在本科目反映。
2.抚恤经费998万元,较上年增538万元,同比增116.9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预算增加。
3. 退役安置经费462万元,较上年减9万元,同比减1.9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减少。
4. 社会福利经费2059万元,较上年增1485.45万元,同比增258.9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火化补助增加、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本年纳入本科目反映。
5. 残疾人事业经费860万元,较上年增242.5万元,同比增39.2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增加。
6. 最低生活保障经费1000万元,较上年增50万元,同比增5.2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补助标准增加。
7. 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35万元,较上年增122万元,同比增938.4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临时救助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增加。
8.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80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无增减变化。
9. 其他生活救助经费331.9万元,较上年减40.7万元,同比减10.9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下降。
10. 医疗救助经费370万元,较上年增270万元,同比增27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医疗救助人数增加。
11. 优抚对象医疗经费180万元,较上年增180万元,同比增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新纳入预算。
12.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经费35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无增减变化。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65.48万元,较上年减47.21万元,同比减15.1%,占基本支出的20.8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今年殡葬协管员补助未纳入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9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 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隆阳区民政局单位共申报项目4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3个,财政预算安排7408.1万元,编制绩效指标43个,其中:重点项目43个,财政预算安排7408.1万元,编制绩效指标43个。2019年隆阳区民政局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区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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