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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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95-7-17_Z/2017-0204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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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2-04
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按照党和政府关于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发挥军队离退休干部的作用,使他们安度晚年。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是民政部领导下的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承担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具体工作。人员编制11人,内设:1、所长办公室;2、党建办公室;3、政务办公室;4、财务室;5、医务室;6、收发室。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人,其中:本级财政全供养6人;上级财政全供养2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退休人员4人。
2、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7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隆阳区军干所在区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军休干部为本、为军休人员服务,创和谐军休家园,保障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促进老干部工作在建设和谐社会中所负职责切实履行,使有限的资金使用得合规及合法性;发挥更大的效益,更好地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其中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三、部门基本情况2017年隆阳区军干所(单位)预算总收入22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预算总支出2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部门预算总支出223.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8.0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区军干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8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退休金。
项目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军工军干的各种补贴168.00万元。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财务总收入2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3.8万元(本级财力223.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168.0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05行政事业离退休支出(8.18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对“款”解释说明)、“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168.00万元)”支出,主要反映军队移交政府的军工军干补助的支出。“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管理机构(47.62万元)”支出,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40.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5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48万元对比,与上年对比减少7.68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退休金。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55.8
万元(用于开支本所人员工资支出40.9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7万元.
1、 区军干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0.9万元;
2、 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
等日常公用经费5.96万元,其中: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1.96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3、 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0.7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军工军干的各种补贴168.00万元,用于落实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区军干所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中货物类0 万元,工程类 0万元,服务类 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 0万元,政府性基金 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