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救助管理站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95-7-17_Z/2017-020400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2-0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三)总体思路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二) 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6年,我站共救助人员740人,其中未成年人25人。男618人,女122人。本省298人 , 外省430人,地址不清12人。残疾101人,危重病人4人,精神病68人,提供返乡车票619人,安置13人,护送返乡96人,送医院治疗12人。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部我单位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作目标,安排预算。
(三)总体思路
依据云南省财政厅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其中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1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单位)预算总收入7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6年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单位)预算总收入87.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部门预算总支出7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7万元,占总支出的82.68%。项目支出13万,占总支出的17.32%。预算收支都比2016年减少12.05万元。因为考虑到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由人事局发放,不计入财政预算。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7万元,占总支出的82.68%,项目支出13万元,占总支出的17.3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工资的支出(对“款”解释说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支出,主要反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0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福利支出46.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93%;办公经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7%,包括离休费、遗属补助、独生子女费的个人家庭补助9.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5%。与上年的日常支出74.12万元对比减少12.05,减幅16.26%。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今年没有预算省级专项资金,同时退休人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不在预算内。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13万,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016年13万,无增减。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9.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04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中货物类 0 万元,工程类 0 万元,服务类 0 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 0 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