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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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5-7/20240315-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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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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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4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8号)和《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发〔2019〕5号)文件,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主要职责是: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为:隆阳区救助管理站综合办公室。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2023年不断提升救助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以坚持标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关怀、家庭化相处的“四化照料”实现全程优质服务,满意度100%;以勤往难处想、勤在街上跑、勤朝隐处看、勤向路人问“四勤巡查”实现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基本清零,2023年共出动救助巡察车辆60余次,发放衣服16套、棉被8床、食品25余份;以明处安置程序、明确安置流程、明晰双方责任的“三明安置”实现依法安置无滞留;以摸排长期流浪乞讨人员基本信息,建立救助返乡人员台账、更新易流浪走失人群信息库、一年两次回访的“四举措”实现源头治理不掉队。2023年20名易走失人员开展温暖回访,发放回访物资20套;以着力寻亲品牌建设、着力互联网寻亲手段运用、着力沟通问询和实地查找等人工甄别方法的“三着力”切实提高寻亲效率,2023年寻亲成功率达77.77%;同时救助管理站周密部署、积极宣传、协同配合、分类施策等多措并举扎实开展“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进一步强化综合帮扶,积极创新、深入拓展“救助+就业”、“救助+社工”等救助机制,尽力为救助对象解决实际困难。2023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47人(站内救助317人,站外救助30人),其中:未成年25人,残疾16人,精神障碍61人,医疗救治7人。提供返乡车票189人,护送返乡92人,落户安置2人,死亡2人,寻亲成功7人,安排就业4人。石梯敬老院现长期安置14人,充分发挥了救助管理站在托底线、救急难中的保障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站财务总收入1,320,014.0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20,014.0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345,063.18元,同比减少20.72%主要原因:一是离休人员死亡1人,离休费减少148,236.00元;二是减少其他收入(财政代管账户资金)减少196,827.18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20,014.03元,其中:本年收入1,320,014.0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0,014.0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345,063.18元,同比减少20.72%主要原因:一是离休人员死亡1人,离休费减少148,236元;二是减少其他收入(财政代管账户资金)减少196,827.18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预算总支出1,320,014.0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20,014.03,其中:基本支出1,070,014.0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604.96元,同比减少3.57%,主要原因:离休人员死亡1人,离休费减少148,236元,其他收入(财政代管账户资金)减少196,827.18;项目支出250,000元,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070,014.03元,其中:人员经费979,673.03元;公用经费90,341.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155,52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25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25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60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2,704元,主要用于单位死亡职工抚恤支出。

4.2082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029,165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2.34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失业保险。

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2,996.81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障。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9,805.0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障。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56.05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7,700元,较上年减少3,500元,减少4.9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合计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原因:2023年至2024年我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相关支出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元,与上年持平。

持平原因:2023年至2024年公务接待费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合计66,500元,较上年减少3,500元,减少4.9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合计66,500元,较上年减少3,500元,减少4.9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原因:2024年公务经费压缩5%。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共申报项目1个,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5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权益。

2.绩效目标: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临时性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承担街头主动救助工作,向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法规,告知救助范围和救助内容,劝返和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入站救助。负责做好入站求助人员的登记、核查、甄别、管理等工作,及时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返乡与安置工作。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临时救助(人次)>=300人/人次,医疗救助(人次)>=15人/人次,临时安置人员(人次)>=15人/人次,寻亲返乡(人次)>=13人/人次

②质量指标:救助对象认定准确率、救助标准执行合规率=100%

③时效指标:救助及时率>=90%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实现应救尽救,确实保障流浪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9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满意度=90%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救助管理站资产总额1,459,452.08元,其中,流动资产552,160.59元,固定资产818,291.71元,无形资产807,548.7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65,876.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8,423.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14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