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2-0927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9-27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1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1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主要担负全区农业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生物转基因安全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等工作。
1.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隆阳区农业环境监督管理,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对农业环境有影响的外来入侵生物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防控;组织实施农业资源与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受理隆阳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品)认证的申请、现场检查、上报、年度审验。
3.农业野生植物保护。负责隆阳区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地方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管理档案库;对本辖区内环境质量变化对国家或地方重点野生植物生长情况的影响进行监视和监测;完成上级下达的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部门间联合执法与行政监管;研究全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向政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重大突发事件。
5.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工作,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
根据《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1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要求,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截止10月底,国家、省级和市级对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累计抽检2,391批次,快速检测2,674批次。
(1)顺利完成千人每1.5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样品1,605个。(第一批:抽检1,178批次,不合格5个,合格率99.58%。第二批:任务数427批次,已完成427批次送检,检测结果尚未反馈)。
(2)完成省级专项抽检任务,下达任务371批次,实际完成378批次、合格率100%。
(3)完成“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样品抽检:任务80个,实际完成88个,不合格一个,合格率98.86%。
(4)配合国家、省、市各级例行监测、监督抽检种植业产品共计320批次,合格313批次,合格率97.81%
(5)强化快速监测工作,截至11月底,快速检测累计完成2,674个,其中:抽检蔬菜样品1,942个,合格1,940个,合格率为99.93%;抽检水果732个样,合格732个,合格率为100%。
2.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监管
2021年受理隆阳区绿色食品申报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合计4家24个产品,面积合计9,503亩,分别为:云南沃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绿色食品申报2个产品,面积2,800亩。保山市隆阳区天力咖啡厂申报绿色食品9个产品,面积4,500亩。保山纯征咖啡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绿色食品产品7个,面积3,000亩。隆阳区洪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申报绿色食品产品6个,面积203亩。
目前,全区“三品一标”实际持证企业、单位达31家,产品85个,种植业实际认证面积99.16万亩(地标涉及保山市5市、区、县)。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2家,产品26个,面积和规模0.42万亩、6.4万头猪、17万只鸡,0.2万头牛,产量3.88万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5家(含整体推进3家),面积和规模82.73万亩,80万头猪,260万只鸡,16万头牛,14.28万只羊,产量39.54万吨,绿色食品15家,产品55个,面积2.74万亩,产量3.84万吨;无中绿华夏认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4家,产品4个,面积和规模96.00万亩、6.5万头猪,产量39.70万吨。
3.结合农环站职能职责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文件精神,开展2019-2020年度农产品协同监测作物品种调查,2020年35个协同监测点作物品种分别为:蚕豆、大麦、小麦、油菜、枇杷、萝卜、土豆、芭蕉、魔芋、大白菜、西葫芦、玉米。
(2)开展受污染耕地种植情况现状调查。2021年7月,结合实际,完成安全利用类866块,30,320.93亩;严格管控类33块,860.77亩受污染耕地种植情况调查。
(3)完成农产品协同监测点位布设和样品采集。在严格管控区完成受污染耕地第一批农产品-土壤采样任务布点10个,采集土壤样品、农产品样品各10各;在安全利用区、严格管控区完成第二批受污染耕地农产品协同监测布点21个,采集农产品21个。并完成样品制备和送检。
4. 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顺利通过2021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农药残留能力验证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安排,2021年7月29日,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到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昆明浩联酒店会议室领取考核样品,通过全站检测人员共同努力,于2021年8月2日上报了能力验证结果。并于2021年11月5日收到2021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合格证书。此次通过验证考核,将促进隆阳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检测水平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助推隆阳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杜绝有毒有害农产品进入市场,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5.着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1)为了进一步提高大家对“三品一标”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理清思路,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监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决策部署,推进隆阳高质量跨越发展,7月9日,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召开隆阳区2021年度“三品一标”认证监管工作培训会。现场还与持证企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签订目标责任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34份。就《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规范》宣贯,加强了绿色食品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标志用标意识和规范使用。
(2)2021年9月27日—29日,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获证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绿色食品用标市场检查,检查情况为:用标企业3家,云南保山同心食品有限公司产品1个用标1个、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高黎贡咖啡加工厂产品2个用标2个、保山古道春茶业有限公司产品6个用标3个:春螺高山绿茶(珍品)、春螺高山绿茶(特级)、高山红茶(特级),经检查3家企业绿色食品用标规范,未发现超范围使用标志行为;其余7家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未用标。
6.全面助力隆阳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文明城市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对隆阳区中心城区汇金湾、南苑、新华、杏花、北苑、下水河、康浩、梨园、象山、滇西农特、和平、下村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农残检测进行了业务指导。将各农贸市场责任到人,督促指导各农贸市场每天随机抽检水果、蔬菜样品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示。不定期对各大农贸市场检测人员进行不定期一对一培训指导。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原理、检测方法、上机操作、检测数据台账规范管理进行培训。2021年对农贸市场农残检测开展检查累计589次,开展技术培训累计395次,开展现场技术指导累计241次。全面提升了检测人员的业务技能。督促各农贸市场每天将检测结果及时公示到农残检测公示栏,让广大市民吃到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7.其他工作
一是巩固脱贫成果工作。按照隆阳区农业局“挂包帮”“转走访”巩固脱贫成果工作要求,组织全体职工按要求深入隆阳区瓦房乡走访48户帮扶农户,深入调查了解生产、生活及经济情况,充分了解了农户的脱贫状况广泛宣传各级支农惠农强农和扶贫开发政策,为脱贫户添置生活必需品,合理提出产业发展思路。
二是厕所革命验收工作。根据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部署,参与隆阳区厕所革命验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也没有使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1,264,223.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4,223.8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9675.18元,下降4.51%,主要原因: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较上一年减少14,824.57元,210 卫生健康支出收入较上一年减少2,382.68元,2130104绩效工资、工会费等收入较上年减少32,426.83元,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10,041.1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1,306,959.88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183.88元,占总支出的99.41%;项目支出7,776.00元,占总支出的0.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505.63元,下降0.8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5,133.70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3,669.17元,项目支出减少10,041.1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9,183.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64.53元,下降0.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5,133.70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3,669.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5,759.71元,占基本支出的98.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424.17元,占基本支出的1.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7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41.10元,下降56.36%,主要原因是: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项目支出减少10,041.10元。2130104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支出7,776.00元,其中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下乡差旅费2,080.00元,用于购买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样品以及样品瓶等的专用材料费5,696.00元。项目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5065批次,合格率达到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6,959.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505.63元,下降0.87%,主要原因是: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4,824.57元,210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382.68元,213农林水支出增加5,701.6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613.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4%。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5,677.60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缴费支出5,936.0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4,03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5,099.36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8,089.68元,以及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缴费支出848.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41,30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7%。主要用于2130104事业运行1,033,533.17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130109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支出7,776.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21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20年和2021年均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资产总额287,173.08元,其中,流动资产101,774.59元,固定资产185,398.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277.9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1,291.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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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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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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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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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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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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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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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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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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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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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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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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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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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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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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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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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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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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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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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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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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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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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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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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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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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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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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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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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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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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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1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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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7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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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3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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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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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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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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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3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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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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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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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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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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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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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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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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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属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事项公开,故《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和《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情况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