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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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2-09271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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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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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9-27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5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7号),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主要职责是:履行《植物检疫条例》赋予的农业植物检疫执法职责,执行植物检疫任务。负责植物检疫对象的普查、监测和封锁、扑灭等工作。组织全区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的监测、预警和控制工作。负责全区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的监测普查和保护。负责辖区内新农药、病虫害防治新技术试验示范,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等工作。负责农药市场、农药质量、禁限用农药及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督管理,农药及药械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2.机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机构年末编制数1个,无变动情况。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抓好测报工作,为全区农业生产当好参谋。  

2021年,持续巩固32个农作物病虫系统监测点。2021年全年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发生面积301.83万亩次,其中病害发生面积78.34万亩次,虫害发生面积128.49万亩次,草害发生面积69.8万亩次,鼠害发生面积24.9万亩次,螺害发生面积0.3万亩次。上报部级小麦蚜虫穗期发生动态周报表9期,小麦蚜虫发生情况表、小麦条锈病发生情况表、小麦白粉病发生情况表各1期;植保年度统计报表1期;完成大春病虫周报表68期;小春病虫周报表44期;全国草地贪夜蛾发生防治信息100期;草地贪夜蛾周报表51期;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统计1期。在农作物病虫害发生防治的关键时期,发放《农作物病虫简报》6期,200余份,印发技术资料6期2,000余份。  

2.抓好全区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工作。2021年农作物播种面积188.98万亩。全年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发生面积301.83万亩次,综合防治面积582.25万亩次。新投入智能虫情测报仪4台,目前全区共6台、杀虫灯227台。  

3.抓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2021年,积极开展《植物检疫条例》的学习宣传及检疫对象普查、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全年出动植物检疫执法车辆11驾次,人员31人次,召开相关宣传培训会议11场2,820人次,走访经销商23户,发放宣传资料2,155份。受理制种产地检疫9个,签发植物检疫证书28批次,其中省外调运13批次,省内调运15批次。重点加强水稻细菌性条斑病、柑橘黄龙病、红火蚁的监测调查及防控,确保全区农业生产安全。  

4.农药管理、农药减量及绿色防控工作。2021年组织农药经营上岗培训2期180人;科学安全用药培训8期1,032人次。累计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489份。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19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000份。累计检查农药经营单位529户次;双随机抽查32户次;农药监督检查441户次;重要节令排查农药经营安全隐患13户次;农药店规范化实地核查35户次。配合执法大队立案查处农药违法经营15起,罚没166,900.00元。配合省市各级部门督查检查5次,抽查农药标签245个次。全区农药废弃物包装物回收处置量8,952.20千克。完成绿色防控面积69.24万亩。全区农药使用量(商品量)达952,990.00千克,比上年减少2,620.00千克。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6.64%,比上年增加1.14个百分点;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2.30%;农药利用率40.00%。  

5.水稻统防统治及草地贪夜蛾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项目。项目共投入资金1,180,000.00元。2021年玉米草地贪夜蛾发生危害面积20.61万亩次,在全区20个玉米生产乡镇设置性诱监测点70个。综合防治面积32.71万亩;开展稻飞虱统防0.85万亩次,综合防治面积9.32万亩次,实施草地贪夜蛾性诱等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面积10.09万亩次,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6.红火蚁监测防控项目。项目共投入资金180,000.00元。2021年11月,全区红火蚁发生区域为青华、河图、金鸡、板桥等12个乡镇街道,涉及103个村(社区),发生蚁巢数量约45,000个,发生分布面积约3.2万亩。2021年在疫情乡镇设置重点监测点12个;采购统防杀蚁药剂130,000.00元。累计开展宣传培训指导26场次,12个发生红火蚁危害的乡镇街道均已开展统防统治、综合防治工作,红火蚁蔓延势头已经得到明显控制,广大群众对红火蚁的识别和防范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7.薇甘菊监测防控。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薇甘菊监测防控工作,全区设置监测点22个,发生乡镇4个,发生点累计33个,累计发生面积0.074万亩,当年开展防控0.007万亩次,生态恢复点26个,恢复面积0.07万亩,未恢复面积0.003万亩。有效控制了薇甘菊的发生蔓延。  

8.东河治理。2021年在东河流域投入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资金491,000.00元,其中:安装使用太阳能杀虫灯120盏,投入性诱捕器1,000套,投入黄蓝板20,000张,开展生物农药统防0.5万亩,实施稻鱼共栖治虫防病除草0.03万亩。开展东河流域农药监督检查205次,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及农药减量培训489人次,努力推进东河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9.开展沙坝预警区域站重建工作。板桥镇沙坝区域站大楼招标价3,856,100.00元。目前,主体大楼已经封顶,支付施工方资金400,00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2,622,812.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2,812.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655,963.50元,下降38.7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退休1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安排较上年减少;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2130119防灾救灾经费安排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2,671,620.55元。其中:基本支出1,491,620.55元,占总支出的55.83%;项目支出1,180,000.00元,占总支出的44.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83,006.42元,下降34.11%,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68,967.94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84,819.03元,主要是2021年支付死亡抚恤和职业年金;因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公用经费,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5,851.09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451,974.36元,主要是: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减少11,974.36元,2130119防灾救灾经费减少1,44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1,620.5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967.94元,增长4.85%,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支付了死亡抚恤和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0,533.44元,占基本支出的98.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087.11元,占基本支出的1.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51,974.36元,下降55.17%,主要原因分析: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减少11,974.36元,2130119防灾救灾经费减少1,440,000.00元。  

2021年水稻专业化统防统治及草地贪夜蛾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项目主要开支:  

1.电费2,000.00元,用于高空杀虫灯运行。  

2.技术指导2,128.00元。用于技术人员下乡开展病虫害监测调查和技术指导。  

3.培训费8,000.00元。用于开展水稻、玉米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技术、草地贪夜蛾识别防控等技术培训,召开病虫防治现场会。  

4.专用材料费869,872.00元。用于购买防治草地贪夜蛾防治农药、太阳能杀虫灯、性诱捕器、黄蓝板。  

5.劳务费178,000.00元。用于实施区级飞防无人机作业补助、诱捕器管护及监测误工补助、杀虫灯、物联网更新修复运行。  

6.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20,000.00元。用于生物防治补助(购买鱼苗)。  

开展工作情况:项目在隆阳区20个乡镇实施,共投入资金1,180,000.00元,于2021年12月全部实施结束。共完成水稻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0.85万亩;完成草地贪夜蛾性诱等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面积10.09万亩;建立草地贪夜蛾监测点70个;推广综合防治技术模式2项;技术培训400人次;重点区域防控效果达91.5%以上;补助区域防控效果达85%;项目区农民满意度85%。  

项目实施后取得了以下成效:一是提升了广大农户对水稻、玉米等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的识别能力,增强了田间虫害监测和防控能力。二是通过重点示范,统防统治效果明显,农户团结协作能力增强,专业化统防统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杀虫灯、性诱剂、色板等绿色防控技术进一步得到大范围宣传和使用。四是通过开展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项目,为推进大面积开展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工作,农药减量增效保驾护航,确保农业、生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五是通过项目实施,水稻、玉米虫害危害损失得到明显控制,确保粮食安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1,620.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83,006.42元,下降34.11%。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68,967.94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84,819.03元,主要是2021年支付死亡抚恤和职业年金;因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公用经费,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5,851.09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451,974.36元,主要是: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减少11,974.36元,2130119防灾救灾经费减少1,44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2,45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2,769.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438.1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6,026.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600.4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6,670.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55.8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143,141.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34,059.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87.1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95.08 元 ;防灾救灾支出1,18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38.18元,完成预算的12.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38.18元,完成预算的1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7,551.78元,下降83.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551.78元,下降83.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38.18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38.1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38.1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区病虫害预测预报、植物检疫、农药管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资产总额50,204.45元,其中,流动资产5,089.08元,固定资产45,115.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3,152.4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007.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0204.45       

5089.08      

45115.37      

       

       

       

45115.37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属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公开、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事项公开,故《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情况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