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2-09231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9-23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9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负责承包地流转备案和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工作。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投劳运行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配合做好农村宅基地、农房调查、发展集体经济等相关农村改革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
一是继续加大土地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送法律、政策进村入户,提高广大农民的土地法律政策水平,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重点加强乡村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积极调解群众土地承包纠纷,确保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保证我区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2021年,全区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39起,调解达成协议36起,调解率达92.31%,其中:区级调解4起;乡镇村组调解32起,还有3起正在办理中。三是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继续对信息错误的证书进行纠错工作。
2.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情况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的迫切需要,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一是协同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2021年全区持续加大集体经济扶持力度,共安排实施集体经济项目145个,涉及139个村(含6个贫困村),项目资金34,400,000元,其中:18个村项目资金9,000,000元(500,000元/村);127个村项目资金25,400,000元(200,000元/村)。项目正在实施。预计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入可增加2,410,000元。起草了《隆阳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规划》。二是认真谋划好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项目59个,并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前期工作。三是认真抓好月报统计工作。积极整合农经统计资源力量,着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做到应统尽统、不漏报虚报,确保村集体经济发展统计数据的全面性、时效性、准确性。四是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工作。扎实开展“云南省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录入工作,统筹推进线下帮扶与线上监测同步运行,全区共录入346个村(社区)。五是截止2021年12月,全区348个村(社区)村集体经济收入达60,735,000元,其中:经营收入51,808,000元,发包及上交收入4,010,900元,投资收益4,916,100元,村均174,500元。具体为:50,000—100,000元的村(社区)48个,占比13.79%;100,000元以上的村(社区)300个,占比86.21%,其中:300,000元以上的“富裕村”45个;500,000元以上的“经济强村”18个;1,000,000元以上的村(社区)5个。
在项目管理上,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对项目建设缓慢的进行督促。项目竣工实行乡镇(街道)初验,区级验收,涉及中央扶持资金的项目,通过市级验收。在项目资金的管理上,实行报账制,到所属乡镇(街道)财政所进行报账。
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产改“回头看”工作。根据《保山市产改办关于印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市级评估总结报告的通知》(保产改办〔2020〕15号)要求,为迎接农业农村部、省级评估验收做准备,继续开展产改“回头看”,主要是查缺补漏及做好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全区成立的195个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的股权证书已于2021年2月全部发放完毕。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20〕7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方案,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业务指导和督促。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有序推进。三是2021年3月完成2020年度资产清查工作。
4.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20〕79号)要求,为有序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一是全区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业务培训2次。二是配合完成相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业务。根据村“两委”换届要求,摸底排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情况,结合村干部离任审计情况,配合区组织部开展村“两委”班子候选人资格审查。三是主动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相关业务指导。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流程,选举办法、选票模板等下发各乡镇(街道)供借鉴参考。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5.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
一是规范管理。根据《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审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保农发〔2021〕1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隆农联发〔2021〕4号),并将《中共保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样本的通知》下发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按要求必须制度上墙,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有效机制。二是资产清查。按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的要求,全区2021年3月全面开展了2020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总计4,351,902,338.24元(经营性资产259,732,583.76元、非经营性资产4,092,169,754.48元),其中:流动资产445,695,084.08元,农业资产69,216,998.50元,长期资产46,433,131.40元,固定资产3,783,493,766.19元,其他资产7,063,358.07元。三是强化培训。为全面提升新任村(社区)履职能力,强化宗旨意识,对全区所有村(社区)的副书记、副主任和监委会主任进行了财务管理培训,培训期数为3期,培训人次1,189人。四是核查指导。为全面了解掌握全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隆阳区辖区所有村(社区)的“三资”管理6个方面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业务进行指导。
6.农经统计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扎实做好农村统计工作。二是做好9个国家级合作示范社监测统计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市级示范社的申报,最终申报市级示范社19个,市级批准15个。四是组织开展区级示范社的评定工作,最终评定35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1,092,722.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2,722.6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46,684.01元,下降18.42%,主要原因是: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7,175.87元,减少19.90%,主要为年初人员较上年减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减少;210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0,222.91元,减少21.02%,主要为年初人员较上年减少,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213农林水支出减少179,285.23元,减少17.77%,主要为年初人员较上年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1,139,763.19元。其中:基本支出1,139,763.19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6,968.75元,下降11.4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51,893.06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4,924.3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本级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9,763.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6,968.75元,下降11.4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1,107,470.42元,较上年减少151,893.06元,减少12.0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55,450.56元,减少12.38%,主要是本年度职工2月调出1人,11月退休1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49.00,较上年增加3,557.50元,增加86.95%,主要是遗属生活补助调增3,557.50元。公用经费支出32,292.77元,较上年增加4,924.31元,增长17.99%,主要是办公费增加883.00元、邮电费增加336.91元、会议费增加1,100.00元、培训费增加6,609.00元、差旅费增加8,016.00元、劳务费减少1,6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2,908.56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75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2,995.1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086.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7,470.42元,占基本支出的97.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292.77元,占基本支出的2.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及2021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未安排,无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9,763.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6,968.75元,下降11.42%,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1,139,763.19元,较上年减少146,968.75元,减少11.42%。其中人员经费1,107,470.42元,较上年减少151,893.06元,减少12.06%;公用经费支出32,292.77元,较上年增加4,924.31元,增长17.9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2月调出1人,11月退休1人。
2.项目支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及2021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未安排,无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625.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3%。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544.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和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76,593.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1%。主要用于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用于日常工作经费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52.00元,完成预算的9.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00元,完成预算的0.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52.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应付车辆维修费、保险费款项未及时支付。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1,243.11元,下降85.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995.11元,下降99.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52.00元,增长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应付车辆维修费、保险费款项未及时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0元,占5.40%;公务接待费支出1,752.00元,占94.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5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及村级换届工作准备、农经统计工作调研1批次8人产生的692.00元接待支出以及接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抽查评估验收1批次10人产生的1,060.00元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113,004.39元,其中,流动资产76,021.20元,固定资产36,983.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7,837.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160.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1.45平方米,账面原值32,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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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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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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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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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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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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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13004.39
| 76021.20
| 36983.19
| 0
| 0
| 0
| 36983.19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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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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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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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由于本单位属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无数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情况说明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