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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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07-9/20240418-0011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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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1-09-22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提出全区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建议,参与农业农村投资项目检查工作。承担全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规划和储备库建设,开展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审查等前期服务,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工作。配合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作。
2.机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是新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农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财务管理制度,属于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的二级事业单位。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与上年相比增加1个。变动原因:根据隆编办〔2019〕47号文件内容,2020年1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新增股所级机构1个。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完成2019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4678.81万元,共建设高标准农田3.42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3万亩,涉及丙麻、瓦渡、西邑等7个乡镇19个村。建设内容主要是:新建或改建机耕路31.5公里(其中硬化10.18公里).渠道27.5公里,架设DN25cm-DN250cm引、输水管道80公里,新建100立方米—1000立方米水池17座,提水泵站2座,绿色高效节水设备4套及其他附属设施;二是完成“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入库、“十四五”重点项目、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2021年度巩固脱贫成果项目计划统计上报工作,完善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信息工作;三是配合完成2019年区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入库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变动原因:根据隆编办〔2019〕文件47号内容,2020年1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编制人数12人,人员分别由以下单位调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核算的区农业技术培训站调入8人、保山市隆阳区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调入1人、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站调入1人、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1人、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72,864.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2,864.1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72,864.16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是我单位是新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项收入较上年均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440.58元,较上一年增加144,440.5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增加138,385.92元、失业保险补助增加6,054.66元),增100.00%;210 卫生健康支出112,711.92元,较上一年增加112,711.92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增加77,237.06元、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增加34,609.92元、工伤保险补助增加864.94元),增100.00%;213农林水支出915,711.66元,较上一年增加915,711.66元(其中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收入增加892,178.66元、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增加23,533.00元),增10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151,459.16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459.16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51,459.16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是我单位是新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项经费支出较上年均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为:
301工资福利支出1,141,959.16元,较上一年增加1,141,959.16元,增100%;302商品服务支出9,500.00元,较上一年增加9,500.00元,增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总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1,459.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1,459.16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分析为:
基本支出1,151,459.16元,较上一年增加1,151,459.16元。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41,959.16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422,954.00元;津贴补贴增加189,015.00元;奖金增加32062.00元 ;绩效工资增加240,775.6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38,385.9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75,277.0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4,609.9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8,879.60元;
商品服务支出9,500.00元较上一年增加9,500.00元,主要为:公用经费支出增加9,500.00元,其中:办公费增加2,003.67元,水费增加231.89元,电费增加741.94元,差旅费增加5,112.50元,培训费增加1,41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1,959.16元,占基本支出的99.17%,人均95,163.2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83%。人均791.6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1,459.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51,459.16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是我单位是新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项经费支出较上年均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为:
301工资福利支出1,141,959.16元,较上一年增加1,141,959.16元,增100%;302商品服务支出9,500.00元,较上一年增加9,500.00元,增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440.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138,385.9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6,054.6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71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77,237.0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4,609.9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64.9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894,306.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资金支出884,806.66元;商品和服务资金支出9,5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无“三公”经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无“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内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我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81,760.88元,其中,流动资产53,467.00元,固定资产28,293.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1,760.8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293.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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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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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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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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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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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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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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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81,760.88
| 53,467.00
| 28,29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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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29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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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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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2.项目基本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6.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农业事业单位,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①截止2020年底,完成2019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4,678.81万元,共建设高标准农田3.42万亩及其他附属设施。 ②截止2020年底,完成“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入库、“十四五”重点项目、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
③截止2020年底,完成2019年区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入库工作。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逐步达到农民增收致富。二是项目涉及的乡镇平安稳定,逐步文明。三是项目区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逐步保障项目业务的重点支出合理安排。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按照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程序管理项目。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收入1,172,864.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2,864.16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062.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1,459.16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459.16元,项目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467.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0.00元,我单位只有基本支出无项目,不涉及绩效投入情况分析。
(2)过程情况分析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提出全区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建议,参与农业农村投资项目检查工作。承担全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规划和储备库建设,开展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审查等前期服务,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工作。配合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作。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二是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各项职能职责有效履行,较好的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
①截止2020年底,完成2019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4,678.81万元,共建设高标准农田3.42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3万亩,涉及丙麻、瓦渡、西邑等7个乡镇19个村。建设内容主要是:新建或改建机耕路31.5公里(其中硬化10.18公里),渠道27.5公里,架设DN25cm-DN250cm引、输水管道80公里,新建100立方米—1000立方米水池17座,提水泵站2座,绿色高效节水设备4套及其他附属设施。
②截止2020年底,完成“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入库、“十四五”重点项目、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2021年度巩固脱贫成果项目计划统计上报工作,完善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信息工作;
③截止2020年底,完成2019年区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入库工作。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推动后期扶持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切实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项目资金和工程管理,积极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②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田建设投资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工作,分管领导多次参与工作的协调及安排部署,切实解决民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顺利完成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二是完善机制,倒逼管理。围绕切实完成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排机制,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三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市农业局,设代、业主、监理及全区有关乡镇等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后期工作按时完成。四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明确责任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核算的区农业技术培训站、经作站、能源站并入本单位12人,导致以下事项变动:2019年年末结转的2130104科目2018年一个月基本工资32,062.00元及2210203科目购房补贴2018年购房补贴7,385.00元并入本单位,导致结转结余增加39,447.00元。后根据预〔2021〕-01号,上缴财政2210203科目购房补贴2018年购房补贴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导致结转结余减少7,385.00元。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0年年末结转53,467.00元,为基本支出结转,主要是:213农林水支出人员经费2019年事业人员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37,934.00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度嘉奖奖金1,500.00元;公用经费14,033.00元。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