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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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1-0922009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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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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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22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主要担负着全区农机具的试验、示范及新型农机具的引进推广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实验示范推广等;开展农机产品质量的投诉业务,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农机化技术咨询服务,为乡镇企业、个私经济发展服务;参与制定本辖区内的农机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基层的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农机化的普及及运用水平。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隆阳区2020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上级下达项目中央资金计划200万元,2019年结转使用4.673万元,全年共实施项目资金为204.673万元。受益农户398户,完成中央补贴资金204.671万元,占项目资金总额的99.9%。

2、农机深松补贴项目完成情况

全年共完成农机深松示范作业0.39万亩示范。另外,今年8月下达我区深松补贴任务19万元,要完成深松补贴面积0.63万亩。目前,围绕这一目标,已制定了隆阳区2020年农机深松补贴实施方案并开始组织实施,计划到明年9月,完成项目预定工作任务。

3、主要机械化指标完成情况

在机械化耕种方面,从三方面抓好工作:一是围绕安全生产需要,抓好辖区内农机具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做好了对购机户的安全操作培训(以农机合作社为主),保证安全耕作;二是组织农机销售企业的技术人员,到三个农机合作社开展机具的维护保养及故障排除工作,保障机具的正常使用;三是统筹兼顾,抓好大中型机具的调配使用。在机械收获工作方面,主要做法是合理调配机具,组织技术人员做好对机手的跟踪服务,解决各种使用问题,充分发挥隆阳区现有收割机的作用。同时,外地收割机30余台也到我区参与机收。截至目前,累计耕播收机械作业面积达195.6万亩,完成全年计划的100%。主要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经测算达50.19%。

4、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

围绕保山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指标任务(3.9万亩),共计完成核心示范面积2150亩(辛街乡共两块核心样板,汉庄镇核心样板一块,金鸡乡核心样板一块),辐射带动辛街、汉庄、板桥、丙麻、金鸡等乡镇示范3.9万亩,完成全年示范面积100%。

5、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

根据农业农村局安排,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与能源站、土肥站、畜牧站共同完成隆阳区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工作。在整个项目工作中,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承担的是肥料化利用中的机械还田技术,具体任务是:参与编制实施方案、组织机械还田技术示范0.2万亩(资金补助500亩)、培训200人及其他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目前,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承担的部分已完成设备采购招标、所有专业机械已到位(秸秆还田机械8台套),即将配合能源站完成设备验收、移交等相关手续。

6、积极开展好其他工作

根据农业农村局整体部署,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除做好上述工作外,也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业务培训工作.一是召开现场培训会,举办了水稻机械化生产、农机购置补贴培训会共3场次,培训农户及技术人员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二是积极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工作宣传,增强服务理念,加强对修理网点的业务检查指导,规范经营;三是进一步规范购机补贴资金使用安全,对2020年的补贴机具,按10%的比率,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抽查核实,未发现资金使用违规问题;四是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到辛街乡下庄村参加扶贫工作队,为该村的扶贫工作贡献了力量;五是积极参加挂钩扶贫工作,共挂钩帮扶贫困户32户;六是进一步抓好了单位人、财、物的管理,细化岗位工作职责,加强了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保证单位职工遵纪守法;七是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和单位综治维稳工作,通过召开会议,成立机构,明确人员,将工作逐项落实,全年没有出现安全事故和维稳方面的问题;八是完成了上级各部门安排的其他中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为:保山市隆阳区畜牧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0年度收入合计4331202.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1202.35元,占总收入的100%;增加595896.19元,增15.95 %,主要原因分析:208社会保障和就业139603.67元,较上一年增加19802.43元,增16.53 %;210 卫生健康105438.68元,较上一年增加7316.76元,增7.46%;213农林水支出4086160.00元,较上一年增加575073元,增16.38%.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增加595896.19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9896.19元其中:项目收入增加698660.00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增加69866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0年度支出合计4270697.32元。其中:基本支出962587.32元,占总支出的22.54%;项目支出3308110.00元,占总支出的77.46%。与上年对比增加552959.67元,增加14.87%,主要原因分析:(一)人员经费减少106937.74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95644.30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14671.00元、津贴补贴减少20389.00元、奖金增加28432.00元、绩效工资减少79196.00元;社会保障缴费增加6104.74元;2.个人家庭补助支遗属补助减少15900.00元;(二)公用经费支出20426.60元,较上年减少13844.09元,减40.4 %,其中:办公费减少3671.40元,邮电费减少1148.97元,物业管理费减少1176.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88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1739.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807.52元。(三)项目支出3308110.00元,较上一年增加674632.50元,增26.62%。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非贫困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增加69744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2587.3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1672.93元,下降11.2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减少107828.74元,公用经费支出20426.60元,较上年减少13844.09元,减40.4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2160.72元,占基本支出的97.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426.6元,占基本支出的2.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0811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增加674632.50元,增长26.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非贫困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增加69744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2020年共完成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1309330.00元,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非贫困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199878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0697.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52959.67元,增长14.8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942160.72元,较上年减少107828.74元,减10.27%,减少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减少106937.74元: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95644.30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14671.00元、津贴补贴减少20389.00元、奖金增加28432.00元、绩效工资减少79196.00元;社会保障缴费增加6104.74元。2.个人家庭补助支遗属补助减少15900.00元;公用经费支出20426.60元,较上年减少13844.09元,减40.4 %,减少的原因:办公费减少3671.40元,邮电费减少1148.97元,物业管理费减少1176.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88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1739.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807.52元。;项目支出3308110.00元,较上一年增加674632.50元,增26.62%。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非贫困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增加69744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200.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29.2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0.7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43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63083.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659.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5.9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404905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21413.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35.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0811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12.92元,完成预算的4.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12.92元,完成预算的4.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规范使用,各项支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3802.52元,下降9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0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802.52元,下降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公车规范使用,各项支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2.92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2.9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12.9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日常工作和项目实施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0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资产总额128384.56元,其中,流动资产94585.04元,固定资产33799.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167.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851.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8384.56

94585.04

 

888.56

0

0 

32910.96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2019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9 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共计补贴各类机具210台,受益186户农户,完成中央补贴资金1309330.00元,占下达资金总额的100%。目前,补贴资金已全额兑付到购机户账户。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18]3号)文件,隆阳区农业局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及时编制了隆阳区2020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对21个乡镇(街道)的农机补贴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同时也做好了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隆财农〔2020〕5号 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共计补贴各类机具210台,受益186户农户,完成中央补贴资金1309330.00元,占下达资金总额的100%。目前,补贴资金已全额兑付到购机户账户。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隆财农〔2020〕5号)文件,安排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安排经费1309330.00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 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隆财农〔2020〕7号)兑付130933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非贫困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

2. 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非贫困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财政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非贫困县)资金2000000.00元,完成中央补贴资金1998780.00元,占下达资金总额的99.94%,共计补贴各类机具465台,受益467户农户。目前,补贴资金已全额兑付到购机户账户。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18]3号)文件,隆阳区农业局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及时编制了隆阳区2020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对21个乡镇(街道)的农机补贴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同时也做好了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隆财农〔2020〕5号 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共计补贴各类机具210台,受益186户农户,完成中央补贴资金1998780.00元,占下达资金总额的99.94%。目前,补贴资金已全额兑付到购机户账户。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相关转移支付(非贫困县))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隆财农〔2020〕7号)文件,安排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非贫困县)补助资金-农机购置补贴2000000.00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 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非贫困县)补助资金-农机购置补贴(隆财农〔2020〕7号)兑付199878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成立 1974年1月,隶属于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担负着全区农机具的试验、示范及新型农机具的引进推广等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二是完成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农机深松补贴以及主要机械化项目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三是实施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四是积极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①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2019 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共计补贴各类机具210台,受益186户农户,完成中央补贴资金1309330.00元,占下达资金总额的100%。

2020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共计补贴各类机具465台,受益398户农户,完成中央补贴资金1998780.00元,占下达资金总额的99.93%,结转2021年1220.00元。

②农机深松补贴项目工作。全年共完成0.39万亩示范,

计划到明年9月,完成项目预定工作任务。

③耕播收机械作业。全年累计耕播收机械作业面积达195.6万亩,完成全年计划的100%。主要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经测算达50.19%。

④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全年共计完成核心示范面积2150亩(辛街乡共两块核心样板,汉庄镇核心样板一块,金鸡乡核心样板一块),辐射带动辛街、汉庄、板桥、丙麻、金鸡等乡镇示范3.9万亩,完成全年示范面积100%。

⑤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参与编制实施方案、组织机械还田技术示范0.2万亩(资金补助500亩)、培训200人及其他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目前,我站承担的部分已完成设备采购招标、所有专业机械已到位(秸秆还田机械8台套),即将配合能源站完成设备验收、移交等相关手续。

⑥积极开展好其他工作

根据农业农村局整体部署,我站除做好上述工作外,也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业务培训工作.一是召开现场培训会,举办了水稻机械化生产、农机购置补贴培训会共3场次,培训农户及技术人员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二是积极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工作宣传,增强服务理念,加强对修理网点的业务检查指导,规范经营;三是进一步规范购机补贴资金使用安全,对2020年的补贴机具,按10%的比率,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抽查核实,未发现资金使用违规问题;四是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到辛街乡下庄村参加扶贫工作队,为该村的扶贫工作贡献了力量;五是积极参加挂钩扶贫工作,共挂钩帮扶贫困户32户;六是进一步抓好了单位人、财、物的管理,细化岗位工作职责,加强了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保证单位职工遵纪守法;七是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和单位综治维稳工作,通过召开会议,成立机构,明确人员,将工作逐项落实,全年没有出现安全事故和维稳方面的问题;八是完成了上级各部门安排的其他中心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收入4331202.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1202.35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080.01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0697.32元,其中基本支出962587.32元,项目支出330811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3308110.00元,其中: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投入1309330.00元,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投入2000000.00元,共计投入330933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330811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①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2019 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共计补贴各类机具210台,受益186户农户,完成中央补贴资金1309330.00元,占下达资金总额的100%。目前,补贴资金已全额兑付到购机户账户。

 2020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共计补贴各类机具465台,受益398户农户,完成中央补贴资金1998780.00元,占下达资金总额的99.93%,结转2021年1220.00元。目前,所有补贴手续已完成,等待财政兑付补贴资金。

②农机深松补贴项目工作。全年共完成0.39万亩示范。另外,今年8月下达我区深松补贴任务19万元,要完成深松补贴面积0.63万亩。目前,围绕这一目标,已制定了隆阳区2020年农机深松补贴实施方案并开始组织实施,计划到明年9月,完成项目预定工作任务。

③耕播收机械作业。全年累计耕播收机械作业面积达195.6万亩,完成全年计划的100%。主要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经测算达50.19%。

④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全年共计完成核心示范面积2150亩(辛街乡共两块核心样板,汉庄镇核心样板一块,金鸡乡核心样板一块),辐射带动辛街、汉庄、板桥、丙麻、金鸡等乡镇示范3.9万亩,完成全年示范面积100%。

⑤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参与编制实施方案、组织机械还田技术示范0.2万亩(资金补助500亩)、培训200人及其他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目前,我站承担的部分已完成设备采购招标、所有专业机械已到位(秸秆还田机械8台套),即将配合能源站完成设备验收、移交等相关手续。

⑥积极开展好其他工作

根据农业农村局整体部署,我站除做好上述工作外,也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业务培训工作.一是召开现场培训会,举办了水稻机械化生产、农机购置补贴培训会共3场次,培训农户及技术人员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二是积极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工作宣传,增强服务理念,加强对修理网点的业务检查指导,规范经营;三是进一步规范购机补贴资金使用安全,对2020年的补贴机具,按10%的比率,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抽查核实,未发现资金使用违规问题;四是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到辛街乡下庄村参加扶贫工作队,为该村的扶贫工作贡献了力量;五是积极参加挂钩扶贫工作,共挂钩帮扶贫困户32户;六是进一步抓好了单位人、财、物的管理,细化岗位工作职责,加强了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保证单位职工遵纪守法;七是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和单位综治维稳工作,通过召开会议,成立机构,明确人员,将工作逐项落实,全年没有出现安全事故和维稳方面的问题;八是完成了上级各部门安排的其他中心工作。

4)效果情况分析

不断提农机化技水平、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以提高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重点,特别是水稻机械化种植技术为突破口,大力推广果业、茶业、牧草等农机化实用技术,提高了我区农业机械化发展。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问题

一是整体支出相比较专项支出而言业务工作分项不是十分清晰,不能很好地对比支出与成果,投入与产出效果,进而很难有针对性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二是财务管理方面,会计核算还不够细致,对于有些能够细分的工作,未能详细分类核算,绩效评价基础数据不够精准.

2)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对项目实施施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为顺利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二是完善机制,倒逼管理。围绕切实完成全局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排机制,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三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积极主动加强与市、区各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四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明确责任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