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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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1-0922007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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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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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22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主要担负全区农业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生物转基因安全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等工作。

(1)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隆阳区农业环境监督管理,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对农业环境有影响的外来入侵生物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防控;组织实施农业资源与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受理隆阳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品)认证的申请、现场检查、上报、年度审验。

3)农业野生植物保护。负责隆阳区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地方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管理档案库;对本辖区内环境质量变化对国家或地方重点野生植物生长情况的影响进行监视和监测;完成上级下达的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部门间联合执法与行政监管;研究全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向政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重大突发事件。

(5)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工作,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稳步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和监管工作

1)“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受理隆阳区绿色食品申报企业合计6家22个产品,完成6家22个产品,面积1.21万亩。分别为:隆阳区风茂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产品甜柿1个)、保山市兴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产品密宝火龙果1个)、保山比顿咖啡有限公司(产品4个)、保山春润农业技术有限公司(产品3个)、保山市月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产品莲子1个)、云南峡谷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产品6个)。

截止2020年12月,全区“三品一标”实际持证企业、单位达34家,产品77个,种植业实际认证面积181.78万亩(含保山市一区一市三县),畜牧业实际养殖规模(含保山市一区一市三县)92.9万头猪、277万只鸡、16.2万头牛、14.28万只羊,产量86.63万吨(含保山市一区一市三县)。

2)加强“三品一标”认证主体监督管理

一是完成2家绿色食品续展(保山古道春茶业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高黎贡咖啡加工厂),完成5家绿色食品年检;完成1家绿色食品续展现场检查,受理完成2家绿色食品新申报现场检查和抽样(保山佳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保山林宇航玉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三品一标”持证单位和企业与农业农村局签订了隆阳区2020年“三品一标”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34份,对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企业进行培训18场次,发放培训材料1300份。分别到新获证绿色食品持证企业保山市兴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隆阳区绿建蔬菜种植园(隆阳区绿建果蔬种植家庭农场)开展绿色食品“绿色防控”技术培训会2场次,发放黄蓝板11600张。

二是上报完成隆阳区“三品一标”企业抗“疫”捐资、捐物情况;参加网上培训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与认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线上培训、绿色食品认证知识线上培训、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主体注册审核能力提升线上培训、有机农产品认证知识线上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线上系列培训、科学安全使用农药线上培训;宣传发动企业积极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三是根据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绿〔2020〕9号文件关于开展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抽样检测的通知,完成隆阳区2家企业抽样检测任务(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高黎贡咖啡加工厂、云南春风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全面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

2020年共抽检157批次,蔬菜水果60个品种,抽检蔬菜、水果7070个样品;其中:抽检蔬菜样品5340个,合格5331个,合格率为99.83%;抽检水果1730个样,合格1728个,合格率为99.88%。出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车55次,检测样品1086个,合格样品1086个,合格率为100%;

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抽样,蔬菜监测品种60个,监测样品1073个,合格率为99.81%;水果监测品种15个,监测样品25个,合格率为100%。

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蔬菜监测品种10个,监测样品195个,合格率为99.49%。

3.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顺利通过2020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农药残留能力验证。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云农质〔2020〕5号)安排,2020年8月7日,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到昆明浩联酒店领取考核样品,通过全站检测人员共同努力,于2020年8月11日上报了能力验证结果。并于2020年12月15日收到2020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合格证书。此次通过验证考核,将促进隆阳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检测水平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助推隆阳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杜绝有毒有害农产品进入市场,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4.着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2020年9月27日—29日,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获证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绿色食品用标市场检查,检查情况为:用标企业3家,云南保山同心食品有限公司产品1个用标1个、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高黎贡咖啡加工厂产品2个用标2个、保山古道春茶业有限公司产品6个用标3个:春螺高山绿茶(珍品)、春螺高山绿茶(特级)、高山红茶(特级),经检查3家企业绿色食品用标规范,未发现超范围使用标志行为;其余7家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未用标。

5.有序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划定和协同监测工作。

2020年5月,因数据变动,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收集了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和水务部门等相关资料,在省级技术组的指导下初步将耕地土壤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编制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及图件。

2020年4月-12月,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划分农产品采样工作,对全区境内35个点进行农作物现场采样,采样严格按照云南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平台的相关操作进行,并对品种进行制样送检省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0年度收入合计1323899.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3899.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0113.81元,下降7.68%,主要原因是:208基本养老保险较上年增加1380.72元,210基本医保及公务员医保较上年增加10291元,2130104绩效工资、工会费等收入较上年减少132350.63元,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17817.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0年度支出合计1318465.51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648.41元,占总支出的98.65%;项目支出17817.10元,占总支出的1.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7974.36元,下降5.5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69885.16元,公用经费支减少18116.3元,项目支出年增加10027.1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0648.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001.46元,下降70.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69885.16元,公用经费支减少18116.3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0893.41元,占基本支出的99.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55.00元,占基本支出的0.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817.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27.10元,增长128.72%,主要原因是: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支出增加17817.10元,2110399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支出减少779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8465.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7974.36元,下降5.5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69885.16元,公用经费支减少18116.3元,项目支出年增加10027.1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43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缴费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41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大病医保缴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缴费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1035607.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5%。主要用于2130104事业运行1017790.45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130109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支出17817.1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为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局属的二级事业单位,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资产总额377351.01元,其中,流动资产140661.12元,固定资产236689.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0393.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77351.01

140661.12

236689.89

0.00

0.00

 

236689.8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对隆阳区有代表性的蔬菜生产基地、各大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行了蔬菜水果抽样检测。抽检蔬菜、水果7070个样品,“菜篮子”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9%,确保了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切实加强证后监管,完成绿色食品续展1家,企业年检12家。 2020年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77个,其中绿色、有机产品22个,绿色食品面积增幅大于15%;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达到区域监管要求;“菜篮子”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8%,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1)前期准备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在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成立领导小组监管项目资金的实施,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区农环站站长任副组长,区农环站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资金使用实行法人责任制管理,按方案要求完成好资金用途,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措施,在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资金使用实行法人责任制管理,资金使用单位要按方案要求完成好资金用途,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二是政策保障措施,依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上级业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三是技术保证措施,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有在编人员11人,其中有高级农艺师4人,农艺师3人,助理农艺师3人,技术员1人,完全可以按质按量的完成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绩效要求。四是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财政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公告》(第3号公告)文件精神和要求,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并建立完善的项目财务档案。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0号)文件,安排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项目安排经费50000.00元,于2020年7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项目资金17817.1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剩余32182.90元将于2021年按照项目完成情况逐步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下设事业单位1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2020年受理隆阳区绿色食品申报企业合计6家22个产品,完成6家22个产品,面积1.21万亩。2020年共抽检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157批次,蔬菜水果60个品种,抽检蔬菜、水果7070个样品;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抽样,蔬菜监测品种60个,监测样品1073个,水果监测品种15个,监测样品2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蔬菜监测品种10个,监测样品195个;对辖区内获证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绿色食品用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有序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划定和协同监测工作。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通过项目实施,使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达到区域监管要求。“菜篮子”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切实加强证后监管;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有序开展。二是项目涉及的广大市民,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能力,努力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确保农产品安全。三是项目涉及的广大市民,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能力,努力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让市民吃上放心蔬果,让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按照农业环保后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程序管理项目。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收入1362010.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3899.06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8111.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8465.51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648.41元,项目支出17817.1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绩效自评涉及的各办公室提供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362010.06元,其中: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0648.41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17817.1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318465.51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①2020年受理隆阳区绿色食品申报企业合计6家22个产品,完成6家22个产品,面积1.21万亩。截止2020年12月,全区“三品一标”实际持证企业、单位达34家,产品77个。完成2家绿色食品续展,完成5家绿色食品年检;完成1家绿色食品续展现场检查,受理完成2家绿色食品新申报现场检查和抽样。组织“三品一标”持证单位和企业与农业农村局签订了隆阳区2020年“三品一标”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34份,对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企业进行培训18场次,发放培训材料1300份,开展绿色食品“绿色防控”技术培训会2场次,发放黄蓝板11600张。

②全面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

2020年共抽检157批次,蔬菜水果60个品种,抽检蔬菜、水果7070个样品;其中:抽检蔬菜样品5340个,合格5331个,合格率为99.83%;抽检水果1730个样,合格1728个,合格率为99.88%。出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车55次,检测样品1086个,合格样品1086个,合格率为100%;

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抽样,蔬菜监测品种60个,监测样品1073个,合格率为99.81%;水果监测品种15个,监测样品25个,合格率为100%。

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蔬菜监测品种10个,监测样品195个,合格率为99.49%。

③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顺利通过2020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农药残留能力验证。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云农质〔2020〕5号)安排,2020年8月7日,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到昆明浩联酒店领取考核样品,通过全站检测人员共同努力,于2020年8月11日上报了能力验证结果。并于2020年12月15日收到2020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合格证书。此次通过验证考核,将促进隆阳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检测水平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助推隆阳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杜绝有毒有害农产品进入市场,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④着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2020年9月27日—29日,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获证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绿色食品用标市场检查,检查情况为:用标企业3家,云南保山同心食品有限公司产品1个用标1个、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高黎贡咖啡加工厂产品2个用标2个、保山古道春茶业有限公司产品6个用标3个:春螺高山绿茶(珍品)、春螺高山绿茶(特级)、高山红茶(特级),经检查3家企业绿色食品用标规范,未发现超范围使用标志行为;其余7家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未用标。

⑤有序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划定和协同监测工作。

2020年5月,因数据变动,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收集了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和水务部门等相关资料,在省级技术组的指导下初步将耕地土壤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编制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及图件。

2020年4月-12月,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划分农产品采样工作,对全区境内35个点进行农作物现场采样,采样严格按照云南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平台的相关操作进行,并对品种进行制样送检省厅。

4)效果情况分析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让市民吃上放心蔬果;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有序开展,确保农产品安全。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站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加快支出进度、加强项目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经费开支。

预算管理方面:一是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资产管理方面:认真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预算内新购置的办公设备按要求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做到资产账实相符。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