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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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07-9-/2020-093001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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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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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0-09-30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从事土壤肥料试验示范等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区土壤、肥料监测检验与分析化验,新型肥料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土肥农技推广与技术培训,高稳农田建设与农田环境监测、分析、评价,化肥、农药、农膜、农业技术等咨询配套服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以绿色发展新理念为统领,以耕地质量提升为目标,坚持科学布点、持续监测,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网点;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的宣传培训。
(1)田间试验。完成田间肥效试验5组,水稻田间试验1组,麦类田间试验1组,玉米田间试验1组,经济作物田间试验2组。
(2)继续完成休耕工作,落实面积10000亩,涉及5个乡镇、12个村委会、3270块田块。其中:蒲缥镇5496.48亩,1328块田块;西邑乡688.05亩,505块田块;丙麻乡1823.32亩,503块田块;瓦渡乡1023.25亩,518块田块;瓦房乡987.23亩,416块田块。因地制宜采取“大豆+豌豆”、“大豆+杂豆”、大豆+蚕豆”、“全年牧草/黄竹草种植”、种植绿肥、季节性休养培肥等方式对耕地进行休耕;建立监测点11个,对照点6个。
(3)野外调查及采样测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定位监测取土样138个,分析化验;在大春作物收获后采集休耕试点监测土样17个(土样化验分析工作正在进行)。
(4)强化宣传,搞好技术培训 ,在对21个乡镇(办事处)农科站站长及业务骨干和部分农户进行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培训。全年在全区内开展培训5场次,培训技术骨干和农户786人次。
(5)推广配方施肥使用面积139.5万亩,有机肥推广使用面积20万亩。
2.肥料市场监管工作
2019年在大春生产用肥期间,我站组织人员到各乡镇(办事处)肥料销售网点进行检查,共出动车辆5驾次、10人次,经检查未发现无证照经营情况、也未发现劣质肥料和假冒伪劣品牌现象,保证了生产安全用肥 。
3.扶贫“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一年来隆阳区进入扶贫攻坚关键期,开展人居环境提升,村庄清洁美化行动工作,入户达136人次。
4.其他工作
认真完成了局上安排的学习等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信息、工会、财务、人事、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等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还完成了局上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50,065.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0,065.8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4,802.43元,增长5.04%,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减少8,669.92元;
2.基本医疗保险等由财政统一缴纳变为单位缴纳,增加120,096.63元。
3.人员调出1人,调入1人,政策性调资等减少46,624.2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599,712.83元。其中:基本支出1,310,000.83元,占总支出的81.89%;项目支出289,712.00元,占总支出的18.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082,553.07元,下降56.56%,主要原因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减少8,669.92元;
2. 基本医疗保险等由财政统一缴纳变为单位缴纳,增加120,096.63元;
3.人员调出1人,调入1人,政策性调资等减少82,887.28元;
4. 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801.00元;
5. 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减少44,632.00元;
6. 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减少2,062,656.5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0,000.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737.43元,增长19.25%,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减少8,669.92元;
2.基本医疗保险等由财政统一缴纳变为单位缴纳,增加120,096.63元;
3.人员调出1人,调入1人,政策性调资等减少82,888.28元;
4.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801.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5,809.86元,占基本支出的96.63%,人均126,580.8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4,190.97元,占基本支出的3.37%,人均4,419.1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9,71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09,290.50元,下降87.10%,主要原因为:
1. 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减少44,632.00元;
2. 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减少2,062,656.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9,712.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082,553.07元,下降56.56%,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减少8,669.92元;
2. 基本医疗保险等由财政统一缴纳变为单位缴纳,增加120,096.63元;
3.人员调出1人,调入1人,政策性调资等减少82,887.28元;
4. 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801.00元;
5. 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减少44,632.00元;
6. 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减少2,062,656.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60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9,001.9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6.5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0,096.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主要用于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194.3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4581.6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320.7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35,00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01,104.7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190.97元,项目支出289,712.00元(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支出2,000.00元,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支出287,712.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076.36元,完成预算的90.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076.36元,完成预算的90.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站节约公务用车开支,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及人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653.02元,增长25.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653.02元,增长25.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3,653.02。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76.36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76.3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076.3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属于区农业农村局下属的股级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部门资产总额2,411,719.85元,其中,流动资产2,396,520.12元,固定资产15,199,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3,602.8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90,779.20元,固定资产减少7,176.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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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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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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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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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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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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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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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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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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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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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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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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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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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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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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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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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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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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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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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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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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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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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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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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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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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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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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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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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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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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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17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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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6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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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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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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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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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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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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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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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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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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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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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中央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按2016年云南省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区作为取土化验县之一,在粮食、蔗糖、茶叶、咖啡、蔬菜等特色作物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达到130万亩以上,优选11个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典型示范样板,示范面积1万亩以上;采集分析土壤样品300个;在示范区内安排测土配方施肥应用效果对比测产点11个;统筹规划安排粮食作物正规肥料效应试验2组、单因子中微量元素试验1组、肥料利用率试验2组、经济作物肥料优化试验2组,“化肥减量增效”试验3组;更新《县域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方便基层网点按方为农户配肥供肥;完善主要粮食作物施肥指标体系,逐步建立主要经济作物优化施肥方案,发布肥料配方信息,修正完善肥料配方,完善更新区域测土配方施肥系统,建立测土配方施肥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配方肥经销服务网络,加强科学施肥宣传培训。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确保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采取了各项有力措施:一是成立了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生产的副区长任组长,区农业局局长为副组长,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及项目实施乡镇分管农业生产的领导为成员的“测土配方施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局,由分管粮食生产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组建了项目实施专家技术组,技术组组长为技术责任人。二是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目标任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由领导小组对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认真研究和审查后批准实施。三是开展技术培训,强化服务指导。按照“工作措施到村,上下联动到户,技术指导到田,技术培训到人”和“县有技术专家、乡有技术骨干、村有技术能人”的要求,区、乡两级农科人员分片挂钩负责,结合农事活动,以现场培训为主。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农户的高产栽培技术水平,真正做到“农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做好测产验收工作。在作物生产各个环节,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按计划抓好阶段性工作检查、技术交流与指导等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紧紧围绕《2016年隆阳区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在2006-2015年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工作,在粮食、蔗糖、茶叶、咖啡、蔬菜、果树等特色作物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30.20万亩、完成任务(130万亩)的100.15%;完成典型示范样板建设11片、1100亩,完成任务的100%;以蔬菜、果树为重点,兼顾粮食作物取土化验300个,完成任务的100%;完成各种肥效试验10组,完成任务的100%;继续开展全区54个测土配方施肥农户施肥情况定位监测点的各项工作,每乡镇建立肥力定位监测点3个(其中5个位国家级监测点),在18个乡镇建立54个农户施肥情况长期观测点,完成任务的100%;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隆财农〔2016〕1089号)文件,《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测土配方施肥补助资金的通知》2016年中央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安排经费600,000元,于2016年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资金33,068.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于2019年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2)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3)建议: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隆阳区2017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推进我区化肥使用量增长行动,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和《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17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的通知》(农农(耕肥))[2017]30号)文件要求,按照《云南省2017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要求,我区成功申报为2017年云南省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重点示范县。2017年按照集中连片、集体推进的要求,建设2个万亩以上的示范片,取土化验600个以上,田间肥效试验30组以上,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示范片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5%以上,示范片农用化肥施用量减少10%以上,全区化肥施用量增幅在0.6%以下,达到耕地质量等级持平或提升,补助资金年度支出率90%以上,在资金使用上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推、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原则,成立了“隆阳区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领导小组、“隆阳区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协调指导小组。由区分管农业的副区长杨俊波任组长、区农业局局长杨晓平任副组长、区农业局副局长陈迎新、区土肥站站长韩锦铭、区种植业股股长郭加果、区农业局财务审计股股长刘延莲、区农业局重点产业股股长兰再亮、区农业局信息股股长周丽春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局,由区农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管理、检查落实和绩效考核工作;成立隆阳区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专家指导小组,由区级首席专家张朝忠、区土肥站站长、区植保站站长、区种子管理站站长和区土肥站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组成,负责选种、栽培、植保、土肥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制定技术方案、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并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工作。专家技术组根据主要职责和任务:制定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技术实施方案;对项目示范区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进行审核;组织开展项目示范区技术指导、培训工作;组织科技人员对项目示范区进行田间测产;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工作建议并对项目实施结果根据要求做好绩效评价。二是明确职责。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原则上由区土肥站独立承担,涉及乡镇农科站配合实施,项目承担单位法人为工作责任人,技术组组长为技术责任人。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项目实施方案(含技术方案)、图片资料、工作总结、绩效评价及补助资金发放清册、凭证等进行立卷归档保存。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以水稻、玉米为重点,兼顾经济作物取土化验608个(含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取样点138个);建立2万亩示范样板(水稻示范样板3000亩,实施在辛街、丙麻、瓦渡、西邑片区;玉米示范样板3000亩,实施在蒲缥、瓦马、瓦房、杨柳片区;蔬菜示范样板2000亩实施在板桥、金鸡片区;甜柿示范样板2000亩,实施在板桥、辛街、蒲缥片区;休耕区种植大豆、白云豆及绿肥10000亩(大豆和白云豆8977亩、绿肥1023亩),实施在蒲缥、瓦房、西邑、丙麻、瓦渡);完成田间肥效试验30组(肥料利用率试验8组,中微量元素试验8组,化肥减量增效(精准)试验5组,化肥减量增效试验9组);对技术骨干及示范样板区涉及的农户进行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培训3043人次;实施水肥一体化样板100亩(实施在板桥镇,作物为甜柿)。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文件(隆财农〔2017〕1300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2017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经费2,950,000元,于2017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2018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资金2,930,000,于2019年12月31日前执行2,638,082.50元,资金使用率90.04%,项目还在实施中,款项未结付,结转下年资金291,917.5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按照绩效目标要求,项目涉及技术推广及取土化验、田间试验、技术服务等基础工作方面的各项指标已完成,完成率达90.35%,原因是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几方面的工作需持续实施,正在实施中,经单位组织自评小组对已完成的各项绩效指标进行评审,自评分为96分。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1)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除耕地质量等级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还在实施中,均完成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2)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3)建议: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
(4)该项目工作将继续实施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监测与评价等工作,尽快完成项目资金审计,通过项目验收。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
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围绕工作职能开展隆阳区农业局安排的各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主要负责全区土壤、肥料监测检验与分析化验,新型肥料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土肥农技推广与技术培训等基础工作,2019年无新实施项目,主要完成上年结转2016年中央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2017年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工作。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1,350,065.83元;项目支出0元;结转上年项目支出581,629.50元。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收入1,350,065.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0,065.83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81,629.5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9,712.83元,其中基本支出1,310,000.83元,项目支出289,712.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1-12表
(3)自评组织过程
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认真开展部门自评工作,组织召开了部门自评专题会议,成立了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自评小组,由站长韩锦铭任组长,财务室人员为成员,对开展的各项工作认真开展自评。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581629.50,其中:测土配方施肥项目2,000.00元,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579,629.5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289,712.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19年,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乡村振兴战略这个工作主线,以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隆阳区农业生产发展。二是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工作,重点实施化肥减量增效与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工作,主要是建立示范样板以及实施水肥一体化样板100亩。
(4)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共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37万亩,通过有机肥替代化肥、高效肥等技术的应用,大大减少了化肥施用量,平均每亩节本增效37.68元,总节本增效5,162.16万元;在促进全区农民科学用肥、粮经作物稳定增产、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为我区了解耕地养分的变化情况和规律,进而为耕地保养提供了科学依据;统筹安排肥料效应试验,为完善粮食作物科学施肥技术体系取得了数据支撑;通过项目实施,层层开展科技培训,科技人员的专业素质、工作能力、农户的科学种田水平显著提高,相对节约了成本,提高肥料利用率,不仅达到粮食增产,而且维持了土壤养分平衡,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程度,保护了农田生态环境。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二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2)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及时调整和优化本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6.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责任。由资金使用单位与财政与主管部门组成自评小组,对各项绩效目标情况认真分析。首先在作物生产各个环节,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按计划抓好阶段性工作检查、技术交流与指导等工作。前期工作重点抓好示范区的选点、面积落实、人员组织、方案制定、技术培训等工作;中期工作重点抓好关键技术措施的落实和技术指导,特别是病虫害防治工作;后期工作重点抓好测产验收、总结及绩效评价;二是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图片资料、工作总结、验收报告、绩效评价及补助资金发放清册、凭证等进行立卷归档保存;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7.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没有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