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0-093001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9-30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负责全区水产技术推广与培训,编制全区渔业中、长期规划、审核编报渔业项目工作。负责水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试验示范推广。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水产统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临时性水产工作。监督检查渔业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水产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渔业法律法规等政策、依法保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负责全区渔业船舶检验和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审核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负责全区水生动物及渔业水域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保护水产资源。对全区鱼用饲料、渔需物资、鱼用药物及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范围内渔业病害及水生动物疫病的预防、监测、病害调查与控制,组织对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的宣传教学、技术咨询、培训指导等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区水产养殖面积3.35万亩,实现渔业产量1.3万吨,渔业产值1.7亿元以上。
1.水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试验示范推广成效。开展鱼菜共生综合种养核心试验示范60亩,核心示范户3户,养殖水面155亩;全区鱼菜共生推广面积510亩,涉及养殖户15户;开展鱼菜共生技术培训2场次,共培训技术人员和养殖户80人次;基本形成了具有隆阳特色的养殖技术规范资料1套。完成稻渔综合种养核心试验示范面积1000亩,带动推广面积3500亩;培训技术人员和农户500人次;形成稻渔综合种养及休闲渔业技术模式1套。着力开展福瑞鲤引种扩繁和养殖技术培训100人次,福瑞鲤养殖推广面积1500亩。
2.辖区范围内渔业病害及水生动物疫病的预防、监测、病害调查与控制成效。积极探索大宗淡水鱼产业预警与可持续发展养殖模式,及时掌握养殖大户渔业生产经营情况,开展渔业水质监测10次,确定监测户5户,渔情监测户1户,每月对监测户进行1次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实地调查,共调查12场次、60户次。开展渔情监测户入户走访调查8户次。配合农业农村部水产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开展隆阳区大宗淡水鱼产地抽检水产品样品11个;配合农业农村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烟台)开展隆阳区大宗淡水鱼市场抽检水产品样品15个,抽检结果为全部合格。
3.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水产统计工作成效。全年完成渔民家庭收支情况入户调查80户次,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渔情和养殖户生产经营基本现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171,28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1,280.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316.20元,增长1.65%,主要原因分析政策性薪资调整,人员费用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30,1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148.00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815.80元,下降1.9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人员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减少,事业人员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33,897.00元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资金7,235.00元结转2020年兑付。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0,14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815.80元,下降1.9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人员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减少,事业人员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33,897.00元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资金7,235.00元结转2020年兑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71%;人均137,562.7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9%。人均6,061.88元;(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没有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0,148.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815.80元,下降1.9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人员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减少,事业人员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33,897.00元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资金7,235.00元结转2020年兑付。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863.20元;
2、正常薪资调资增加81,08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066.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资金127,066.04元(相关支出情况);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6,81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资金106,817.96元(相关支出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896,2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购房补贴,2019年度此项支出结转2020年兑付。(相关支出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000.00元,完成预算的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000.00元,完成预算的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科技转化与技术推广渔业项目工作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605.00元,增长29.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605.00元,增长29.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公务用车用于“挂包帮、转走访”、提升人居环境等各项扶贫领域工作,下乡次数增多车辆燃料费、过路费、维修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渔业技术推广、水生动物疫病检测(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内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部门资产总额742,915.70元,其中,流动资产223,190.87元,固定资产369,724.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5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1,957.7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1,635.84元,固定资产减少633,593.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150,0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42,915.70
|
223,190.87
|
369,724.83
|
334,188.111
|
0
|
0
|
35536.72
|
0
|
0
|
150,000.00
|
0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1.项目名称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2.项目基本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6.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不涉及此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下设的二级单位,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积极完成国家大宗淡水鱼类技术体系昆明综合试验站安排的各项任务;着力开展绿色高产创建,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计划建设高标准稻渔工程示范面积1000亩,为农药、化肥零增长、农业可持续发展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民增收探索新的科学举措;着力开展鱼菜共生综合种养技术模式研究推广示范面积50亩;结合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组织技术力量做好我区水产养殖鱼类病虫害的统计调研工作;培训养殖户300人次以上,引进水产新品种4个以上,创建示范面积200亩以上。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渠道,在确保重点工作和部门职能运行前提下努力筹措资金建设水稻绿色高效综合稻渔种养示范区,逐步让农民增收致富。二是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在重点渔业生产区域及资源保护区设立《渔业法》宣传警示牌,制作《隆阳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确保渔业生产安全有序。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逐步保障渔业项目业务的重点支出合理安排。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推行厉行节约制度,做到“三公”经费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使用要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抓好重点工作实施,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按照“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的要求,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进行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收入1,171,28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1,280.0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0,1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148.00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41,132.00元,项目支出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水产工作站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隆阳区水产站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站长朱国周担任组长,办公室1人、财务室出纳、会计为成员的评价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方案。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支出绩效指标检查基本支出、对有关账目进行收集整理,对支出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最后由组长审核通过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0.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各项职能职责有效履行,较好的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开展鱼菜共生综合种养核心示范区53亩、完成稻鱼综合种养示范区1000亩。绿色高效养殖技术培训16场次。开展隆阳区县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严格“三区”划定界限,制定《隆阳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开展渔业水质监测18次,确定监测户5户、完成渔民家庭收支工作,调查养殖户40户,入户80次,填报调查表格及数据录入80份。
(4)效果情况分析
稻鱼综合种养示范区无偿提供养殖苗种,取得亩产75公斤的商品鱼收益,增加农户收入,有效带动推广面积3000亩。无偿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与苗种供应,增加农户收入,成功创建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
单位管理还比较粗放。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财务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有待细化。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财政预算资金到位比较迟缓,单位预算的经费支付不能及时到位。
整改情况: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通过绩效自评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工作的重要依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优化后续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6.主要经验及做法
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